分章完结116

  原来这个无聊的变态是大法师富兰克林?

  这让殷胜之一下子涌出怪异的情绪来。kanshuboy.

  难道富兰克林大法师当真这么无聊,写起童话来了?

  好吧,就算这是大法师富兰克林的业余兴趣,那么锡德里克送给自己做什么?

  更不要提这本书中所带着的一股神秘而又邪恶的气息。

  所以,殷胜之知道,这本所谓的童话集绝对不简单。

  可惜,现在殷胜之在阿尔弗雷德人的软禁之下,却是不敢仔细查看这本书,以免像是地狱之书一般,弄出极大的动静。

  想了想,殷胜之就把这本书给收了起来。

  古怪的动静虽然不敢弄出来,但是自己正常修炼,那些阿尔弗雷德人可就管不上了吧?

  上次那一场战斗,殷胜之麾下的所有鬼怪,尽数被消耗光了。

  除了那几十只很少见的精英小恶魔以外,地狱古堡之中已经空空荡荡的。

  不过在上次神殿之中,克利夫大法师被炼化的时候,殷胜之同样也吸取了一部分的力量。

  哪怕只是克利夫大法师身上毫不起眼的一点力量,但是已经足以让殷胜之的力量更加强大,以至于几乎达到了真正的初级星体法师的水平!

  原本殷胜之灵魂一分为二,不论是主元神,还是第二元神,都只是处于准法师的程度。

  而得到了这点力量滋补,让殷胜之的主元神这里变得更加成熟,心灵迷宫渐渐也都清晰起来,所化的神霄天宫慢慢凝实。

  这就标志着殷胜之的大神殿成熟,正式踏入了初级星体法师的程度!

  如果再配合准法师的第二元神,再加上地狱古堡,星门这些手段的话,那么殷胜之面对一般的星桥法师都不会惧怕,只要不是葛林那么厉害的星桥法师!

  也就是说,殷胜之的战斗力要比他的修为境界起码高两三个级数。

  第二十三章天罡地煞碑

  此刻,殷胜之手中正捧着一颗四寸标准魔晶。

  随着他的一呼一吸,魔晶光芒一闪一烁,似乎应对着他的呼吸一样明暗不定。

  一丝丝氤氲的光芒随着呼吸飘入到了殷胜之的识海之中,和精神力融合在了一起,圣化之后,就形成了法力。

  就能够看到殷胜之的心灵之间,一片天宫成形,彷佛飘在半空,放出淡淡的光芒。

  只是,这片天宫暂时只有大殿存在,并没有任何附属建筑。

  大殿之中空空荡荡,唯有进门的门口处,却离着一块石碑。

  这块石碑原本是空白的,没有一个名字。这刻随着那圣化之后的法力不断涌入石碑之中,渐渐就显出了天罡地煞一百零八星宿的图案。

  按照康纳利维斯的说法,神霄天宫就是自己的心灵迷宫具现。

  所以这里面出现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己心灵的投影。

  而自己在梦中前世所学的道法招将,所劾召的正是这天罡地煞一百零八星宿神将。

  这应该是自己前世道法的具现!

  不过康纳利维斯这家伙最近有点吓破胆子的迹象,老老实实地躲在殷胜之识海的地狱古堡之中,却是不敢轻易出来了。

  上次那阵仗可真是把他给吓坏了。尤其是见到锡德里克之后……

  如今又是在阿尔弗雷德人的眼皮子底下,这家伙却是更少出来了。

  随着这段日子的冥想凝聚,渐渐的这一百零八星宿最下的一颗居然慢慢点亮激活,发出耀眼光芒,最终化成一个顶盔掼甲的神将。

  随着殷胜之的念头一动,这神将就如同一颗指头大小的银色珠子,从殷胜之的眉心之处跳了出来。

  眨眼间见风就长,忽然化为真人大小,虽然有些模糊,看起来却是银光一片,正是银傀儡!

  只见他栩栩如生的在房间之中走了两步,忽然双手抱拳下拜,叫道:“某将地狗星拜见神主!”

  “成了!”

  殷胜之眼中露出一丝兴奋的笑容,终于凝聚出了第一个银傀儡!

  只是这银傀儡的这般变化,让殷胜之微微有些惊异。

  而此时,康纳利维斯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惊讶不已的看着这个银傀儡,叫道:“怎么可能,这家伙居然有自己的意识?”

  那地狗星斜眼望了过去,冷然说道:“你这小鬼懂什么,某将是神主手下,天罡地煞一百零八神将之中的第七十二地煞地狗星神将。如何没有自己的意识?”

  康纳利维斯啧啧称奇,围着这地狗星转来转去,却看得那地狗星十分不耐,牙齿一咬,喝道:“你看什么呢?”就要准备从腰间抽刀。

  然而一摸之下,却就摸了个空,地狗星已经叫道:“我的刀呢?我的刀呢?让我杀了此贼!”

  康纳利维斯这次当真吓了一跳,躲到殷胜之的心灵迷宫之间,方才叫道:“这银傀儡当真有自己的意识?”

  殷胜之微微一笑,并不回答,几件星器毫不客气的弹了出去,落在这银傀儡地狗星身上。

  却是一套铠甲,一把长刀,一块盾牌,装备上了之后,顿时让这这银傀儡显得越发气势逼人。

  那地狗星再次抱拳下拜:“多谢神主,末将愿为神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只是那刚才的小鬼再是出来辱我,末将定要斩下他的狗头!”

  殷胜之笑道:“将军且稍安勿躁,此番邦蛮鬼不识礼数罢了,莫要和他计较!”

  地狗星听了,这才道:“既然神主这么说了,我先饶他一次!如今,我且回去歇着罢了!”

  说着,这个地狗星再次化为一颗银色的珠子,重新射回天宫之内,化为一尊神将,屹立在大殿之外不动,彷佛正在看守天宫一般。

  天宫地煞神将,正是看守天宫的兵马!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日后自己岂不是要凝聚一百零八个银傀儡?这个地狗星是最弱的,差不多花费了我一个四寸标准魔晶的力量……”

  魔晶力量不能够直接化为法力,它是和精神力融合之后,将精神力圣化,才成为法力的。

  所以并不是只要不断吸取魔晶力量,就能够一直强大下去的。

  而是只有你自己的精神力增加之后,才能吸取法力圣化。

  而凝聚这个地狗星,差不多又花了三颗四寸标准魔晶的力量和相当的精神力索生成的法力。

  按照法师度量衡量的话,这个地狗星的法力强度也就只是一度。

  换算成鬼怪的话,大约相当于五级鬼怪。的确是相当弱的银傀儡,但是却是殷胜之所凝聚出的第一个银傀儡,也让殷胜之兴奋半天。

  他再接再厉,继续修行下去,反正在这里也无所事事。换个地方,很难找到如此清净的所在。

  殷胜之先是休息了几个小时,消耗的精神力缓缓恢复,然后再拿出魔晶来圣化,化为法力。

  毕竟,法师的法力是借助外力而来,并不可能生生不息。消耗了,就要重新恢复精神力之后,然后圣化!

  传说之中,只有大法师才不需要这些,法力生生不绝,消耗了就会重新生出。

  殷胜之现在身上有着两万多块的魔晶,可谓是一个大财主了。

  单凭他一个人修炼的话,足以支撑他修炼到大法师了!

  所以,殷胜之并不吝惜魔晶。

  不像是很多法师财力不足,魔晶只能节约着使用。

  重新圣化的法力不断灌注入石碑之中,石碑开始不断发出亮光。

  如此一直等到法力消耗到五六成的时候,殷胜之才停下来继续休息,恢复精神力,然后再拿出魔晶将之圣化成法力。

  如此循环往复,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是,绝无半点分心。

  又是三天时间,第二个银傀儡还没有凝聚成功,就听到手中嗤地一声轻响,手中的魔晶忽然从中碎裂了开来,整个变得黯淡的如同普通玻璃,再也没有任何一丝光芒。

  却是这颗魔晶的力量已经彻底消耗完了!

  “按照这样算下来,我全力以赴的修行,大约三到五天可以消耗一块魔晶。

  这么算下来,就算是凝聚一个地狗星,差不多也要十多天时间……”

  第二十四章大齐通

  殷胜之表示对这个时间表示很满意,一般情况下,星体法师想要凝聚一个四级的银傀儡起码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而殷胜之修炼法高明,元神强大,再加上拥有充足的魔晶可以挥霍,所以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之中,凝聚一个四级的银傀儡!

  他心头一动,第二元神飞出,同样浑身都是星器,此刻猛然一看,同样是和银傀儡一般无二。

  不过,这却是六级的了。

  被奥尔尼迪亚治疗过两次,第二元神修复了不少,此时已经有着接近六级的力量,已经差不多可以发挥那件迷宫法器的力量了!

  “若是等到我的第二元神彻底痊愈,那么差不多就应该是八级到九级,说不定比我主元神还要强大。

  而那时候就已经到了迷宫武器的上限,不过到时候就可以将寄托的迷宫武器彻底融入地狱古堡之中……

  是了,也不知道奥尔尼迪亚现在情况如何?躲到哪里去了?”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人敲门。

  殷胜之微微惊讶,感知力如同洪水一般的蔓延开去。

  隔着厚厚的房门,殷胜之就可以见到一个身穿燕尾服,打着领结,像是一位刚刚参加过聚会的家伙在外面敲门。

  在他的身后,却是两个侍者,捧着各种下午茶的工具。

  这人殷胜之认识,是这次这个阿尔弗雷德王国调查团的一员,被人叫做克拉克侯爵的。

  只是一直不相熟,不知道这时候他来敲门做什么?难道找自己喝下午茶么?

  心中虽然疑惑,但是殷胜之很快就站了起来,打开房门,微笑道:“欢迎您的到来,侯爵阁下!”

  这位侯爵的目光之中微微露出一种惊讶来:“好强大的法力,看来殷先生你这段时间法力又有进步了!”

  殷胜之微微一笑,说道:“多蒙款待,衣食无忧,也就趁机正好修炼了!”

  这种情况可和克拉克侯爵想的不太一样了,因为现在其他那些幸存者们都是惴惴不安,哪里有殷胜之这么好的心态?

  不过接着一想殷胜之的后台,和殷胜之号称天才法师,若是连这点自控力都没有,那才奇怪了!

  当下微微一笑,对殷胜之说道:“对于我们阿尔弗雷德人来说,下午茶总是少不了的。冒昧请您喝下午茶,您不会介意吧?”

  殷胜之明白,按照老罗巴人的礼节,这种事情是十分失礼的。

  没有提前通知客人,就直接把东西拿来,亲人喝什么下午茶,不管怎么看都隐约有着一种强迫的感觉。

  对于最擅长表面礼节的阿尔弗雷德人来说,很少做这种所谓的“失礼”之事。

  这说明了,这位侯爵潜意识之中对于殷胜之的轻视……

  或者说是有意为之,潜移默化的创造出一种心理压迫之势来。

  这一般是用在谈判或者审讯之中!

  这是新一轮的审讯么?

  殷胜之内心立刻警觉起来,表面并不露出半点,只是笑道:“当然……我们东方人讲究自然,所谓真名士自风流!

  在古代,有着一位很出名的名士。深夜大雪,忽然发了兴致,一边吟诗,一边连夜趁着小船去探访朋友。

  结果他到了朋友家,却并没有去拜访,直接又驾船回去。

  仆人问他,大雪夜里这么冷,跑这么远来探望朋友,为什么又直接回来?

  这位名士说道,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他?”

  “这个……好像是雪夜见戴的典故吧?”克拉克侯爵忽然用齐语笑道。

  他的齐语虽然有些口音,但是说的还真是不错!

  “乘兴而来,兴尽而归,还真是洒脱啊!”克拉克侯爵叹道。

  殷胜之原本是用这个典故来化解克拉克侯爵所营造出来的那种咄咄逼人之势。

  却怎么也都没有料到,这个洋鬼子居然懂大齐语言不说,而且还知道这个典故。

  这让殷胜之微微一惊,不过他丝毫不露出半点声色,笑吟吟的道:“是啊,先贤如此。所以侯爵阁下前来,我是十分欢迎的……”

  说着,敲着桌子,口中吟道:“杖策招隐士,荒涂横古今。岩穴无结构,丘中有鸣琴。白云停阴冈,丹葩曜阳林。石泉漱琼瑶,纤鳞或浮沉……”

  这种吟唱的调子十分古怪,和说话时候所用的齐语大大不同。既像是唱歌,又像是读书,带着一种很优美的旋律。

  “这就是歌诗吧?可惜我没有上过大齐的学校,只是听过,却唱不来……”

  “正是,这般乐府曲调传了几千年了。就算是官话的口音再是变化,但是我们诵读经书,吟唱诗词还是保持着这些正音!”殷胜之笑道。

  另外一个世界里,一直到清末都还保存着。然而在后来的战乱,和种种动荡之下,几乎失传殆尽。

  “想不到侯爵阁下的齐语说的这么好!”殷胜之笑道,心中隐隐戒备,隐约猜到了这家伙的身份,肯定是外交官。

  克拉克侯爵也笑道:“我在大齐呆了十多年,甚至我出生都在大齐,说起来我对那大齐还是很有感情的!”

  殷胜之淡淡一笑,没有说话。

  这个时候在大齐的不是一些投机者,就是一些殖民者,冒险家,总之,没什么好东西!

  那克拉克一笑,终于把话转入正题:“殷先生,听说你很得陈明帅大人的看重!”

  来了!殷胜之心中知道戏肉来了,却自嘲的笑道:“我见过明帅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