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荒野惊情(1)

  或许是因为这里很靠近鬼塘,当地人从前见到过这种奇怪的鸟,因为对鬼车鸟的恐惧,所以就奉为神来膜拜,加上这里几乎与世隔绝,所以外界从来也没有得到过这之类的信息。

  我不禁点了点头,对自己的推理很是满意。

  “人呢!”罗福的声音传了进来,我忙跑进一旁的房间,靠在门旁,一边听着外面的动静。

  “我问你人呢!”“人!”“说话!你这贱货!”罗福疯狂的嘶喊断断续续传来,夹杂着耳光声。

  “废物!”“我让你来救我了吗!”“啊!”“人!该死的人!”这罗福的确是个疯子,正常起来比谁都像人,而现在的模样就跟疯人院的常住居民一样。

  罗福的怒吼让我也有些心惊,知道他会激动,却没想到比昨晚更加疯狂。

  听着他的叫骂与清脆的巴掌声,想到思凡红肿的脸,我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却还是忍了下来。

  只因我想到一切谜题都还没有解开,尤其是有关自身的,而罗福带我过来不会有好事,我很怕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

  问谁不自私?即使不忍,我也没有伟大到为了一个不太熟悉的女人牺牲自己的地步。

  “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啊!”“还不快去追!”罗福的吼叫持续了好几分钟时间,终于停了下来,我听到一串急促的脚步声。

  直到听不见脚步声,我松了口气,坐到地上,心中却有一阵苦涩的感觉涌了上来。

  思凡毕竟是个傻子,一心只知道忠于罗福,被罗福这样折磨,却是我造成的。

  心里很是苦闷,有些后悔,刚才为什么不冲出去,逃跑的机会有很多,何必在这个时候趁人之危。

  “唉……”我叹了口气,站了起来,事已至此,后悔又有什么用。

  房间里有三张床,床下都放了罗福的人的行李,或旅行包,或拉杆箱,我有些惊喜,忙把它们拖了出来。

  身上除了衣服,什么都没有,这些人的行李里或许放的有生活必需品或食物,尤其是食物,否则我连这山沟都没跑出去就会饿死。

  既然事关鬼塘这些诡秘的地方,以及白杨口中可怕的末日计划,这些跟黄雀计划一定有很大的关系,我必须逃出这里,想办法联系到上面的组织,再做打算。

  我打开一只绿色的背包,看上去鼓鼓囊囊的,似乎装了很多东西。

  背包里东西林林总总,有毛巾,口罩,很多内衣裤,几包餐巾纸,一本名字叫《诗与远方》的书。

  我又往深处掏了掏,摸到一个扁平的硬物,似乎是个笔记本电脑,便拿了出来。

  几张光碟顺带着掉了出来,光碟上画了些花花绿绿暴露的女人,似乎是三级片,这笔记本电脑一样的东西原来是个便携式DVD,然而并没有用。

  全包没有一个对我有用的东西,我有些烦了起来。

  不过想想也很正常、行李的主人也不是特地给我准备的,便往下一个拉杆箱看去。

  翻遍了两个房间所有的包,拿到一个迷你手电、七八个巧克力棒、一件迷彩色冲锋衣、一卷绷带、两瓶矿泉水、一部手机、两张身份证、还有一个装着两百块现金以及一个美丽女人照片的钱包。

  我换上冲锋衣,把这些东西都装进了一个迷彩色背包里,这背包的主人贡献给了我手电、矿泉水和冲锋衣。

  接近中午了,我背着背包,热的冒起汗来,便拉开了冲锋衣的拉链,想到昨晚也不是很冷,便把内胆拆了出来,扔到一个屋子里。

  背包里的东西不是很多,可我也不想再花那么多时间去偷其它房屋里的行李箱,省着点吃喝,脚程快的话,最多两天就能靠近城市。

  趁着没人,我从房屋间的小路往村落外我们来时的方向跑去。

  走出村落就是一条崎岖的土路,两边都是荒凉的黄土坡与乱七八糟的苞谷地。

  我忽然发现,那些苞谷生的参差不齐,这里一堆,那里一堆,就像是乱撒的苞谷种子,任其自生自灭一样。

  难道这些苞谷不是人为种植的?我内心有些疑惑,却也不再想下去。

  我尽力不往大路上走,怕会遇到思凡,也不知道她跑到哪里去找我了。

  苞谷林里大多数的包谷杆上都只结了几个干瘪的疙瘩,而有时会出现几个完整的嫩苞谷。

  这种嫩苞谷可以生吃,也能充饥,为了防止巧克力吃完,我都摘下来放进了背包。

  傍晚了,脚踝走的隐隐发疼,脚底也很酸疼,因为皮鞋的缘故。

  我找到了一个像农村牛棚一样,一个堆着很多包谷杆叶,围着粗糙木方的小房子。

  这牛棚离道路不远,位置却很隐蔽,镶在一个土窝里,可以看见路上的人,他们却很难注意到这里。

  我躺在干草上,啃了两个嫩玉米,喝了一口水,捏揉了一会儿脚踝和脚掌。

  可以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毕竟罗福他们在鬼塘还要一天时间,进山来时我记得这一段路走出去就有深山了。

  只要明天走出这里,就可以从山林里走出去,里面密集的树与灌木,即使他们大规模的来找我,也没那么容易找到,而眼前当务之急是好好休息。

  我把包谷杆整整齐齐的叠成了一个床,便躺了上去,闭上了眼睛。

  睡着睡着身上有了凉意,冲锋衣内胆已经被我扔了,我便拿过背包,把西服取了出来,可以盖在身上,总比没有的好。

  我正坐起来,忽然发现左侧站了一个人。

  “卧槽!”我吓的头发都炸了起来,天几乎全黑了,看不清是人是鬼,它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也胆战心惊。

  “啊!啊!啊!”我一边狂喊着给自己鼓气,一边往背包里快速掏起手电来,忘了把它放在身上。

  我头皮麻的快晕了,终于拿到了手电,哆哆嗦嗦的打开灯往那方向照去。

  是一个女人,穿着冲锋衣,是思凡!

  我叹了口气,猛地坐了下来。

  “你可真是阴魂不散哪!”我有些恨,这样都还是被抓到了,心里很是不甘心,都跑了那么远,满心欢喜以为要走出去了,谁知道又前功尽弃。

  “唉,走吧。”我无奈的站起来。

  思凡却一动不动,我奇怪地看向她,思凡的脸肿的圆了起来,一只眼睛也有些发青。

  “对不起。”我由衷的朝她说道。

  思凡是个很好看的女人,第一次在华力公司办公室外见到她时,没有注意过脸,后来才发现,她的皮肤很白,五官也很精致。

  现在却因为我,被打的像狗一样,我心里冒出一些夸张的内疚。

  “你说什么?”思凡的声音有些颤抖,她走过来,拿过手电,照着我的脸问道。

  “对不起,因为我,害你被打成这样。”我偏过了头,手电的光太亮。

  “啊!”思凡忽然扑了过来,我以为她气的要杀我,吓的大喊。

  思凡却捧起了我的头,急促亲吻起我来,因缺水而干瘪起皮的嘴唇骤雨般点在我的脸上。

  她红肿的脸颊贴着我的脸,烫的吓人。

  “你……你怎么了?”我被这突然而来的举动惊得大脑一片空白,她难道吃错药了?春药、催情等字眼纷纷冒进我的脑海。

  她又吻起我的嘴来,小小的湿滑石头伸进我的口腔,拨弄着我的牙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