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心里想的人
“等墨哈云彻来了,你在过来采撷这朵花儿。”她怕如今摘下来会谢掉。
“他有啥特殊的功效么?”佛朗哥盯着那一朵七色花问。
“我也不晓的有没用,届时试一试罢!”
寇寇采撷了一大包香水百合,百合上边的刺,将他的手掌都扎破了,他却没吭一声。
索菲用毛皮包着百合枝儿,将他上边的刺用石刀剔掉,没美丽的包装纸,寇寇寻来一种发光的,有点透明的银膜,听闻是旁人掉落的翅子。
索菲将这对翅子剪裁好,将香水百合包装起来,翅子是透明,配上彩百合,很好看。
用花藤将他们扎好,一束美丽的香水百合便出炉了。
“寇寇,加油!”索菲将这束香水百合拿给他,一拍他肩头,给他鼓励。
“菲菲,我感觉腿些点迈不动,心跳太快?”寇寇怯场了。
索菲要他抱百合,将他推出门,对他摇摇手,用目光提示他赶快去。
而后她跟佛朗哥,躲在花丛中瞧他。
寇寇抱香水百合站在瓦妮莎房门边,转头看到那俩脑袋在花丛中,不禁觉的有一些好气儿,见索菲向他一点头,寇寇鼓足了勇气,合上眼,敲了门。
开门的是一个兽奴,寇寇压根没看起来人,径直合上眼说,“我喜欢你。”
兽奴害臊地垂着头,给豆娘王子告白也是一类荣耀,她终究可以脱离兽奴了么?
濮!!
听到寇寇告白,佛朗哥非常不给脸面的笑出。
索菲扶额,她这徒弟究竟有多失败啊?
瓦妮莎怎可能给他开门?
蠢死。
寇寇见对方没半分反应,因此掀开一个眼,见前边站一个,幽黑的兽奴,不禁气恼,他的头一回告白竟然给了一个兽奴。
还好这个兽奴也没反应过,并未接他的花儿,否则这个事儿可糗大了。
“你们家公主大人呢?”寇寇恼怒的看着兽奴,见对方一张害臊的脸庞,他恨不能往前去将那脸打的,连她的公主全都不认的。
“公主大人在后花苑。”兽奴难过的讲道,原来不是像她告白的呀?
寇寇转头瞧了一眼花丛中的两个头,径直进了瓦妮莎的屋子,向后花苑走去。
“我们赶上去瞧瞧。”索菲怂恿道。
“好!”佛朗哥抱她,悄无声息的来到后花苑。
瓦妮莎此刻正坐太师椅上发愣,她用两只手掌支着下颌,灰色的眼,盯着前边一朵巨大的花儿,好像定了神一般。
寇寇站在她背后不远处,将百合花背在背后,扭扭捏捏的半日迈不动步伐,索菲盯着都替他心急。
“我们帮一下寇寇。”索菲用手拐了下佛朗哥,恰好抵在他的胸脯,痒酥酥的麻麻的,像电流一般传遍他的周身。
闻着身旁特有的水葱少女香气儿,佛朗哥慢慢环上她的腰身,在她耳旁小声讲道:”怎么帮忙?”
“要寇寇动下呀!抑或要瓦妮莎知道寇寇来了。”一个在深思,一个不迈步伐怯场,要她这个旁观者非常心急,这般等下去,要等到何时啊?
佛朗哥用蛇尾偷偷地绕到寇寇背后,使劲的推了他一下,寇寇一个没留意,向前扑去。
因为佛朗哥的劲道太大,寇寇又没防范,因此寇寇上前跨了几阔步才稳住身形,恰好停在瓦妮莎前边,心跳强烈加速。
而恰在想事儿的瓦妮莎吓一跳,骤然站起来,二人撞在了块,寇寇原本还没站多稳,两手又背在后边拿着香水百合,唯恐将花搞坏啦,因此,便这般直接将瓦妮莎压倒在地下。
他的嘴唇碰在了她的嘴唇上,二人刹那间都脸热了,却不知道应当怎样作。
这姿态说有多暖味便有多暖味儿,瓦妮莎张着巨大的两眼,惊诧的盯着面上的寇寇,他艰重的喘息,扫在自己的脸面上,痒酥酥的,要她的心,强烈的跳动起来,他才,仿佛亲了她?咋办?那可是她的初吻,竟然给他抢走啦,面上的震撼慢慢变作了恼羞成怒。
寇寇两手还背在后边拿着香水百合,身子却压着瓦妮莎,自未这样近距离的看过她,这样近距离地接近自己的心头人,要他呼吸急促起来,身子有一丝怪异,唇瓣传出麻麻的感觉,那是他才无心头吻了她,她的嘴唇真的挺酣甜,像花蜜一般。
寇寇无心识的低下头,咬上了那期待已久的嘴唇肉,他想要更加多,更加多。
瓦妮莎从未发觉寇寇这样大胆,先前他对自个儿总是小心谨慎的爱护,可如今却两回吻了她,可为何她不讨厌他的吻?莫非自己爱的是寇寇?
没空太多的琢磨,由于她已沉醉在当中,不知所谓。
“呃,这进度,有些快罢?”索菲无力吐槽,这还没告白,二人就亲吻在一块了,她的香水百合一点作用也没发挥出来,真真是浪费她的脑细胞。
“不快,不是还没上床么?”佛朗哥幽然的讲了句。
索菲感觉心脏受不了,“走罢!”也不清楚他们要吻到何时。
佛朗哥拽着她,二人从后花苑撤出。
索菲想逛一逛花苑,佛朗哥亦不反对。
正在二人走在花苑丛中,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女人走来,在她背后随着五6个雄兽。
妖灵族的雌兽要比外边半兽人雌兽好看好多,只是她们全是萝莉型的,因此即使好看,在索菲心目中也是小孩儿。
“你们是谁?”小女人带莫明的优异感,霸气的高声道。
她最厌恶比她高的雌兽,灰眼扫到她身旁的雄兽时,小女人确认了神,怎么会有这样漂亮高壮的雄兽?是啥时候来到他们白蛾谷的?
“我们是瓦妮莎的好友。”索菲和颜悦色的讲道,虽说知道对方的年纪比自己大,可她忍耐不住会觉的自己比对方大。
“瓦妮莎何时结交了外族的好友?”小女人瞄了身旁的雄兽一眼。
那雄兽立马恭顺的一屈身,用温绵的声响讲道:“瓦妮莎昨天跟娘说,她有几个好友要在这儿住一段时候,我想就应是他二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