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偷来洪福

  第247章偷来洪福

  于是我就拦在了他前面:“用得着。”

  女婿表情一变,偷眼看了一下表,不耐烦的说道:“那到底什么事儿,你快点。”

  我答道:“那我就开门见山了——你身上这个小鬼,是怎么弄到手的?”

  女婿一听这个,眼珠子顿时就瞪的跟死鱼一样:“你,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小鬼,我听不懂。”

  就他这个神态,眼神发散,手心出汗,摆明是在撒谎,听不懂才有了鬼。

  程星河也忍不住了:“不靠小鬼,你就能当上人家的上门女婿?弟弟,拜托你买个镜子,实在不行撒泡尿照照也行。”

  女婿一听“上门”俩字又急眼了:“我他妈的才不是上门......”

  我答道:“你要是不着急,就慢慢掰扯呗。”

  说着,我就对着表看了一眼。

  女婿顺着我的视线一看表,顿时急了,甩手就要从我身边夺门而出,可他力气哪儿有我的大,怎么挣扎也挣扎不开,模样越来越慌张了:“你......你撒开!我他妈的让你撒开!”

  时间不等人,他挣扎未果,像是真的慌了,这才哀求了起来,让我放他这一马,我就让他抓住最后的机会,尽快说完,就能出去干点想干的事儿了。

  养那种东西的,一般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供奉它,如果到了时间,供奉不上,就等于坏了规矩,必定倒霉。

  之前那几个得了好运之后发疯或者自杀的,恐怕就是坏了规矩。

  他既然跟不干净的东西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自然也对这个规矩心知肚明,实在没辙了,一边看表,一边才勉强说道:“我......我一开始也不知道,真这么灵啊!就还五分钟了,哥,我跟你叫哥还不行!”

  我还来了兴趣:“五分钟嘛,你说的快点不就行了?听说那玩意儿挺贵的,你是怎么弄到的?”

  女婿犹豫了半天,这才说道:“是......是我捡来的。”

  捡来的?我跟程星河对看了一眼,这就有点稀奇了。

  再一问,什么捡,原来是偷的。

  女婿原来干过跑腿外卖,不过他是个皮笊篱命,不动脑子把自己该干的事情干好,而是习惯性的找了偏门——干了这一行,他就知道,这一行其实很容易偷到快递和餐。

  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他可倒好,专门捡着自己人下手——趁着别的骑手上楼,他就把骑手小车里的东西偷来,从来没被抓住过。

  靠着这个副业,他也能混上点温饱,也不在乎扣考勤什么的,整天还异想天开,寻思莫欺少年穷,哪天有个白富美倒贴他,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可惜他一直没碰见瞎的白富美。

  那天他发现一个小哥的车里有个标记——那个标记是高保价物品,他顿时心里就痒痒了,立马就把那个东西给偷到了手。

  回家的路上他还挺开心,寻思保不齐得是劳力士或者珠宝什么的——他还没看见过保价那么高的东西。

  结果到了家一看,他就傻了——竟然是一个破木头小人。

  雕工也他娘挺粗糙,要说是古董,也不像,八成是某种纪念物品,怕丢才保价的,这把他气得够呛,直接扔垃圾桶了。

  可没想到,那天晚上他就觉出有人在摇晃他,隐隐约约的,还像是有人说话:“我饿......我饿......”

  他住的地方很破,住户只有他自己一个,这把他给吓了个够呛,接着就听见对方低声说:“你给我点东西吃,你不是想要钱和女人吗?我给。”

  叫别人恐怕都不信。

  可女婿这人是惯常走偏门的,一听这个意思,像是有利可图,害怕都顾不上了,大着胆子就问,你吃啥?

  那人就说,我吃你的肉,一天也不能断,更不能晚。

  这把女婿吓的一下就睁开了眼。

  接着就发现手里攥着那个本来扔进了垃圾桶的小木头人。

  他一寻思,试试看又不花钱,万一真的能有女人和钱呢!

  于是他索性就把自己手划破了,把血泡在了那个小人身上。

  这个时候,他就看见手机里有个添加请求——真他妈的是个白富美!

  叫平时,他一句“在吗”就能让人拉黑,可这个白富美也真的跟鬼上身似得,对他要多热情有多热情,这辈子都没有一个女人能对他这个态度,可把他烧包坏了。

  于是他顺理成章的把白富美泡到了手,还让白富美怀了孕。

  本来以为这下他就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谁知道,这个白富美是迷恋上他了,可白富美的爹不是善茬——竟然让闺女打胎。

  这把他气的够呛,小人就告诉他,不要紧,她迟早是你的人。

  果然,白富美被雄霸叔关了起来,她就大着胆子从楼上跳下来,也要见女婿,就这样,接二连三的怀了孕。

  而女婿也不珍惜——眼瞅着白富美跟对他上瘾似得,他也不怕白富美跑了,对白富美越凶,她越折服。

  终于,白富美没法再打第三次胎,他顺理成章的进了酒楼。

  说到这里,他眼巴巴的就看着我,说他也没什么坏心,更没干伤天害理的事情,哪个男人不想娶白富美?再说了,他给了白富美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白富美还得感谢他呢。

  我也真是服了这个人的脸皮了——比查干湖冬天的冰面还厚。

  他要是没有伤天害理的心,印堂绝对不可能会这么黑。

  而他一边说着一边看表,说事儿也说完了,求我快撒手,再不给木头小人喂血,他真的要倒霉了。

  原来他有天跟白富美温存的时间长了,那个时间段睡过去了,结果半夜浑身就揪心的疼,还听见小人跟他说,下次再晚了,你的命就没了,醒了一看,浑身都是奇怪的伤口,吓得他一天也不敢迟到——现在就差两分钟了,他还得放血呢。

  我说可以,你就跟我说清楚最后一件事儿,雄霸叔的头发是不是你弄下了一撮?

  女婿一听我这话,身体顿时就软下来了,颓然的坐在了地上,喃喃的说道,你咋什么都知道呢?

  一开始他还挺高兴的,还把这事儿告诉给了农村老家,他爹一开始挺高兴,跟其他村里人炫耀,结果其他村里人并不买账,反而讥笑他生个儿子给人当上门女婿,没脸没面子,吃一辈子软饭,没出息。

  他爹耳根子软,让人一笑话,就给这个女婿打电话,说你不让那个产业姓张,以后就别回老家啦!

  这女婿一听傻了眼,外带他自己没能力没本事,也被酒楼里的人议论,这下好了,瞅着谁都像是看不起他。

  他寻思了半天,得出一个结论,他已经非常努力了,绊脚石就一个——老丈人。

  那老丈人独揽大权,搞得酒楼工作人员没一个服他的,要是老丈人死了,这一切不就都是他的了吗?

  于是他就跟那个木头小人许愿,说希望这个老丈人快死。

  小人在他脑海里说这事儿容易,你把老头儿的头发弄下来一撮,藏在厨房里,剩下的事情,就心想事成了。

  果然,从那天开始,雄霸叔就在厨房见了鬼,酒楼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可把他高兴坏了——他甚至好吃懒做到,觉得酒楼上班都很辛苦,一天到晚迎来送往的,还梦想着把酒楼产权弄到了手,以后当个包租公算了,天天能躺着收钱。

  跟我猜的果然差不多。

  我就把女婿给松开了。

  他感觉出来,一瞅表吓得快哭了,也顾不上出去避人耳目了,在屋里就要把木头小人拿出来。

  程星河立马就问我:“怎么,那个大皮帽子,就是这个吃里扒外的女婿搞的鬼?”

  可不太对。

  真要是这样的话,大皮帽子不应该直接去伤害雄霸叔吗?干啥要在厨房里找东西呢?

  再说了,木头小人,皮帽子,两者什么联系?没听说小鬼出去行凶,还要乔装打扮的。

  它要找的,到底是什么?

  不论如何,先看看那个木头小人到底是什么东西吧。

  而正在这个时候,女婿忽然惨叫了一声。

  我心里一提,啥情况,那个木头小人反噬了?

  可回头一看,女婿把一身的衣服都给脱了下来,在里面乱翻乱找。

  程星河问他干啥呢?

  他急的流了一脸的鼻涕眼泪:“没......没了......”

  我看见他那条西裤的口袋,竟然破了个窟窿,心里顿时也提了起来:“你那个木头小人,丢了?”

  他瞅着我,忽然就抱住了我的裤腿:“活神仙,我......我现在到时间了,我应该怎么办啊......”

  他已经用自己的血肉为契,养上那个东西了,一旦坏规矩,结果自然就......

  我低头看向了他的面相,心里顿时就是一沉。

  这货怕是真的要倒霉了。

  我立马拉住程星河:“你再看看,白天靠在他身上,那个年轻男人的脸呢?”

  程星河仔细一看,连忙说道:“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我一错眼,忽然看见窗台上的糯米粉上,出现了一点痕迹——像是有人从窗台上,爬进来了。

  那个大皮帽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