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世子爷尝尝?

  第81章世子爷尝尝?

  “我也听小牛说过,他二哥是个英勇的人。”顾斯年停了一会儿说道。

  齐蓁蓁把人请进正屋,东屋的云氏听见动静出来了,她没见过顾斯年,并不认得,可从穿着打扮上,又能猜测出他身份不凡,探究的眼光看向齐蓁蓁,齐蓁蓁赶忙道,“娘,这是护国公府的世子爷,跟小牛一块儿来的,小牛去后院拴马了。”

  云氏福了福身子,见了个礼。

  万恶的古代啊,身份悬殊是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别说他们一家现在是乡下人,就算他们现在还在长平候府,是长平侯府的姨娘跟小姐,见了顾斯年也得行礼的。

  张小牛搓着手进来,见屋里人都很拘束,咧嘴笑了,“婶子,蓁蓁,世子爷人很好,你们不用拘束,这么拘束,我都不自在了。”

  齐蓁蓁瞪了他一眼,能跟他一样,没心没肺的。

  “小牛说的对,随便点儿就好了。说起来,齐姑娘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顾斯年淡淡的道。

  先前是不知道顾斯年的身份,现在知道了,哪儿敢太放肆了?这万一不小心得罪了,可不好开脱。云氏略坐了没一会儿,就借口去寻齐翊回来离开了。云氏虽然觉得把齐蓁蓁一个人留在这儿不好,可她在这儿,浑身不自在,小牛在场,他跟蓁蓁熟悉,倒也不算是孤男寡女相处。

  齐蓁蓁想问张小牛回来干什么,可顾斯年在这儿,她又不敢问,这万一有什么机密任务,她问了岂不是刺探机密?可这么干巴巴的坐着也不是事儿,齐蓁蓁眼睛转了转,端了柿饼出来。

  “这是今年我自己晒得柿饼,世子爷尝尝?”

  顾斯年瞅瞅盘子里褐色带着白霜的柿饼,略微犹豫了下,两根手指头捏了一个起来。

  另一边儿张小牛已经一手捏了一个,塞满了嘴,还唔哝着说话,“好吃,好吃,蓁蓁你这手艺真好,我在铺子里买过柿饼,太甜了,甜的齁人,吃一块就不想吃了。”

  看看顾斯年,再看看张小牛,齐蓁蓁心中感慨,这人跟人真是不一样,吃东西上来看,一个优雅斯文,一个狼吞虎咽。

  一盘儿也就装了六块,顾斯年吃了两块,张小牛干掉四块。

  “蓁蓁,还有什么别的吃的没?我们一早赶路,都没吃饭,这会儿肚子空死了。”张小牛咽下最后一口柿饼,不满足的道。

  顾斯年眼里也隐隐有期待,齐蓁蓁认命的垂眸,“你们先坐一会儿,我去给你们做点儿吃的。”

  简单好吃又快速的,齐蓁蓁想都不用想就准备弄肉夹馍。

  白吉馍家里一直备着,在特制的铁板锅上一热就好,小炉子上咕嘟咕嘟炖着卤肉,捞出来剁一剁就能用。

  十个肉夹馍端过去,张小牛忙接过来,“世子爷,你尝尝,这东西可不比府里的厨子们做的那些精致菜肴差。唉,蓁蓁,光吃肉夹馍干巴巴的,再来点儿汤呗?”

  齐蓁蓁咬着牙笑,“好啊。”

  心里嘀咕着,等顾斯年走了,看她怎么收拾张小牛,得寸进尺,来劲了。

  天儿很冷,来碗热乎乎的酸辣汤面,倒是不错的选择,面有现成的,煮熟了配上酸辣汤,再捞两块儿卤肉进去,撒点儿葱花点缀提香,一会儿的功夫就成。

  端着面进屋,顾斯年跟张小牛跟前的小笸箩已经空了,两人都是一脸的意犹未尽。

  就煮面的功夫,他们吃掉了十个肉夹馍。张小牛能吃,齐蓁蓁早就领教过了,可顾斯年……谪仙一样的人,吃起饭来这么凡夫俗子?

  一人又吃过一碗面,汤都喝的干干净净,张小牛一脸餍足,打了个饱嗝儿,“吃的可这挺快。”

  顾斯年虽然没有什么粗鲁的动作,可脸上那淡淡的愉悦昭示着他很满足。

  “蓁蓁,你陪世子爷说话儿话,我回去把我二哥叫来。”张小牛一边儿站起来一边儿说道。

  齐蓁蓁拦着人,刚想说你领着人去你家不就成了?可一想顾斯年的身份,话又咽了回去,哪儿能叫人纡尊降贵去见张二哥?自然是应该张二哥来拜见他了。

  “那你慢点儿,别总是毛毛躁躁的。”齐蓁蓁无奈的叮嘱道。

  张小牛应了一声儿,却还是颠颠儿的跑了出去。

  “都不知道说他什么了,这才吃晚饭就跑,也不怕消化不良。”齐蓁蓁嘟囔道。

  “我经常一边儿疾走一边儿吃东西。”顾斯年突然开口,“一开始不习惯,饿了几次就习惯了。因为你如果不趁着走路的时候吃东西,打起仗来,根本就没有时间给你吃东西,就要饿着肚子。”

  啊?齐蓁蓁懵了一下才反映过来顾斯年是在说她埋怨张小牛的事儿。

  “你这样的人,衔着金汤匙出生的人,为什么要去受这样的苦?”齐蓁蓁问他。

  为什么呢?他能说他从小都不得他爹稀罕吗?他爹无时无刻都想把世子之位给他大哥吗?他如果不努力一些,在旁人眼里更是个占着嫡子之位没有作为的纨绔了。他爹会更讨厌他吧?

  “我祖父上战场杀敌无数,我父亲也英勇无敌,到我,自然不能辱没了他们的名头。”顾斯年沉默过后,淡淡的说道。

  这倒是,世家还是很注重嫡子的培养的,身为嫡子若是个草包,迟早败家。

  “我一直想问你,你为什么会去京城?”

  顾斯年冷不丁的问了这么一句,齐蓁蓁傻愣愣的,呆呆的看着他,半晌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恰巧有事儿。”齐蓁蓁抿嘴笑笑,随口说道。

  算上这次,他们这是第三次见面,问这样的问题,是不是有些唐突?

  顾斯年不眨眼的盯着她,他对她实在是太好奇了。

  一个乡下姑娘,从马市骑走了最好的马,先不说她怎么会马术,就说追风吧,性子烈,当时他驯服它颇费了一番功夫后来才逐渐有了默契,可追风依旧不肯叫生人碰,唯独对她,表现的十分亲昵。再就是她从山里救了他们的事儿,棕熊力大无穷,传言合抱粗的树他一爪子就能拍断了,他自小习武,挨了一巴掌也昏死过去了,她一个姑娘家,是怎么赶走棕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