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以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马思进《武经总要·百战奇法》刻本为底本(简称“马本”),以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唐富春《武经总要·百战奇法》刻本(简称“唐本”)和王鸣鹤《登坛必究·百战》刻本(简称“王本”,但该刻本仅存录《百战奇法》前集之五十战)、崇祯九年(1
636年)所刻《韬略世法》丛书收录的《百战奇法》之汪淇参订本(简称“汪本”)为参校本,对照有关正史原著进行校勘的,凡是重要校正处,均在本书“注释”中加以说明,不另出校记。原文校勘中需要强调说明的问题有二:
其一、该书所引古代兵法(即“法曰”内容),凡与原著不同且影响
原意的,均据原著校改,并在“注释”中说明校改理由;引文字词虽与原著不同,但不影响原意的,一般只注明原文,不作文字改动;凡引文脱漏成分,则补足后加方括号“〔〕”。
其二、该书所引的史例,凡引文与史籍相悖者,均据原著予以订正;引文字词虽与原著不同,但并未改变原意的,一
般不再更改;引文凡有重要脱漏,不补则影响文义连贯完整或者减煞该书军事特色的,则据史书原著予以增补,所补成分加方括号“〔〕”。
注释力求准确、简明,一般不作字源、词源考证。注释的主要内容是:生僻字词释义,重要专用术语,兵法引文及史例出处,历史人物及地名,重要校勘注文
和足以证明其成书时代的避讳文字。这里需要着重说明的,史例中所涉及的历史人物,一般都加注释,但同一人物在不同篇目中多次出现时,只注释首次;战例中所涉及的历史地名,一般都注明今地名,但同一朝代的同一地名,虽在不同篇目史例中多次出现,只注释首次,不同朝代的同一地名,则分别注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