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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让爱随风而逝

  狂野的沙漠,一片枯叶旋舞,命运将它带向何方?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的,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比如……被人绿了。

  果不其然,夜里她拒绝了他。

  同事的茶余饭后,成了二次性伤害。

  虽然这是一次诀别,但马良仍旧无法想象,那个圣洁如初的女神,在胡杨林中与别人苟且的场景。

  偏偏……还被人撞见。

  年轻人不讲妇德,你可真有种,最后的情面也没留啊!

  不幸中的万幸,不是自己撞见的,否则……三条命啊!像他这种在儒家文化浸泡中成长的愤青,尊严至上,潜伏路怒症,气头上啥事儿都干得出来。

  马良曾天真地认为,她是自己的女人,显然判断出了问题。恋人是无法将爱情转化为亲情的,这在某种意义也说明那张纸的重要性。没有那张纸,爱情与亲情便如天堑,好比有无财产分割的权利。或许对亿万家庭来说,这权利,才是风花雪月过后的本质。

  可是——马良不甘心啊!

  鲜花+鸡汤+柔情=拯救爱情。这是马良企图拯救爱的公式。

  但心酸的事实证明,这公式是谬论,是个屁。一次次自以为是的尝试,到头来输光了最后的尊严。

  nnd,鲜花+鸡汤+柔情,居然是个负数。

  其实,当爱已逝,所有的付出都是苍白。

  爱,是酒醉的味道,只有醉酒的人才能体味到美妙,当酒醒了,味道便消失了。

  马良明知道爱已不在,却无法做到放手。他绝望的攥紧时间沙漏,让刻骨铭心的痛楚再震撼些,最好让卑贱的灵魂燃烧,以此来证明自己还活着。

  活着,不是空洞,活着就要折腾。

  人生苦短,四年的付出,爱太沉重了些。都说孙悟空等了唐僧五百年,白素贞等了许仙一千年,易小川等了玉漱两千年,司音等了墨渊七万年,夜华等了白浅三生三世……四年时间或许说明不了什么,但拥有的习惯,已经让他难以适应失去的孤单。当他静静呆着的时候,能听见心头流血的声音。

  四年之痒,爱的宿命。才子佳人的故事,注定只能是童话,只是生命的注脚。

  ……

  好了,不说这些了,除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王八,说这些有卵用。

  哔哔!

  哔哔,哨声响起。

  沙漠起风了,是重生也是绝望。

  经验丰富的领队,那个粗犷的北方汉子已经察觉到异样,警惕着远方灰蒙蒙的天空,召集大家向基地走。

  “嗨,变天了,赶紧回撤,所有人!”

  “龙卷风的预兆,不是儿戏,小命儿要紧!”

  哔哔!哔哔!

  好奇害死猫。但伍队并不听使唤,这些来自繁华都市的游客好不容易见一回沙漠,就跟沙漠的人初次见到大海一样,说什么也不肯轻易愿离开。

  沙坡上,几个男子嘻嘻哈哈翻滚。

  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女怀抱袖珍吉娃娃,站在高高的沙丘上扭来扭去,口若悬河搞直播,风扬起她长发。

  一对小情侣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忘我地撒狗粮,那香喷喷的滋味,是初恋的味道。在沙漠中泡妞,缘定终身,不错的选择。

  (只是自己,却是为爱划上句号的。)

  一对老的,四手架起爱心拱桥,愉快地秀恩爱。

  一个洋气的大嫂骑着骆驼,挥舞红丝巾,来个怒狮狂吼……

  更多的,则指责起领队来。

  “咱们大老远来一趟容易嘛!小胡子,别忽悠了,来之前我们做足功课,关于沙漠的情况,度娘有介绍的。”

  “放飞自我吧,我们还想和龙卷风来个亲密接触呢。”

  “龙卷风,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啊唷!沙漠,太浪漫了!”

  ……

  顾客便是上帝,为了上帝,领队也不好强迫什么。若没有龙卷风呢,那他的口碑可就臭了,这等同于砸自己的饭碗啊。这样的情况也是遇到过的,很多时候的确没有龙卷风。

  天色日渐阴暗,风越来越狂野,甚至带着死神的阴冷,隐隐中一只饥渴的眼在藐视大地的蝼蚁。远方,扬起的沙尘瞬间已遮天蔽日。

  一条黑色的巨龙自沙暴中蹿出,发出令人绝望呼啸,离弦箭一般向队伍方向席卷而来,一路卷起无数沙尘,扶摇直上九天。

  这,这便是龙卷风,似乎跟度娘说的有些不一样,这家伙有些狰狞,有些不通人性啊!……照猫画虎,结果模特是只饿虎,所有人傻了眼。

  “龙卷风!快往基地跑!”

  “该死,腿陷沙里了!”

  “牵手!快牵住身边人,千万别落单啊!”

  “骆驼狂化了,这该死的妖兽!姐的丝巾……”

  “撞鬼呀撞,哦豁,手机掉沙里了!”

  “恶魔!是索命的恶魔!”

  ……

  人声嘈杂,队伍乱成一团。先前有多惬意,现在就有多惊恐。轰鸣的风暴中,一个个疯狂的往基地冲,那里有牢固的避风措施。但沙漠里,要想急速跑动,反而寸步难行了。一双双腿很快陷于细沙中,越是挣扎,下陷越快。

  “哈哈,老天终于睁眼了!”

  “我期待的那一刻到来了!”

  这一刻,马良却暗自开心呢,他的沙漠之行,终于要功得圆满了。

  人群中,女友轻盈的身影变得模糊起来,她是有意在躲避马良。

  但马良想看看她,看她最后一眼,哪怕是背影。看了最后一眼,或许他就该满足了,心就变成了石头,为四年的付出划上句号了。

  这是他生命尽头最后一瞥。

  风沙迷眼,谁也没留意马良,他中了邪一般,正洒脱地迎着龙卷风而去,像夕阳中漫步的阿波罗。

  “886,我的世界。”

  男人二十三,冰啤烤肉串,网吧干革命,牛皮吹上天。生命最宝贵的年华,马良迎来了自己的结局。这一生虽然短暂,却留下许多让他难以忘怀的事。

  马良,原本不叫这名儿。

  从懂事始,大家都叫他贰良。没错,他姓贰,据说贰姓源于姬氏,是一个古老姓氏。

  就因为这名儿,几乎所有人都当他笑柄。

  贰良=2两。

  有事没事,来2两。我靠,这不二锅头嘛。所以叫他贰良的少了,叫二锅头却比比皆是。甚至课堂上老师也有喝酒上了头兴致高涨的时候,居然点名贰良:

  “二锅头!”

  一时间,满堂喝彩。

  “好名,果然好名!”老师打着酒嗝说。

  有了老师的推波助澜,大家再无忌讳,二锅头的绰号终于深入人心。

  的确,这经典的名儿是个永恒的话头。

  一开始他有些难堪,还偷偷向老师告状,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用阿q逻辑却也不难想明白:姓名是人叫的,取名的艺术关键在于易记,顺口。呵呵,这也没啥不好,看来老爹还是挺有才啊。

  不过,遗憾的是他从没见过父亲。直到读小学三年级时,听说父亲死在非洲,所以他就跟了母亲姓。母亲姓马,自然就叫马良了。

  改名也没平静几天,偏偏三年级《语文》有一篇《神笔马良》的课文,于是话头又接上了,并多了些新鲜内容。

  “马良,你的神笔呢?”

  “他的笔在**里。”

  “真的,假的?”

  “如假包换!能画世界地图呢!”

  乡下的孩子野性十足,壮实的女生带头,马良吓坏了,虽然还不知道,别人有的东西自己却没有,那该多失落多自卑啊。

  不过,神笔马良毕竟是个英雄类人物,英雄人物就该多活几集,所以他不但保全了,还坚强地挺了过来。

  刚上中学母亲便中了风,双腿瘫痪,马良只得带着母亲上学。就这样,三年初中又三年高中,直到考入大学。他一边学习,一边打工挣,一边照顾母亲,偶尔还写写诗……

  学习,是为了未来能赚更多钱。

  打工,是为了能活着走向赚更多钱的未来。

  而写诗,跟钱无关,是心灵的升华灵魂的慰藉,纪伯伦说:诗不是一种表白出来的意见,它是从一个伤口或是一个笑口涌出的一首歌曲。马良似乎很有诗歌方面的天分。他熟读唐诗宋词元曲,也读楚辞汉赋六朝骈文,还尤其喜欢现代诗词,特别是毛爷爷的诗词,几乎是一首不落,滚瓜烂熟,倒背如流。

  读书可以光明正大,但写诗只能偷偷摸摸。

  否则这种不务正业的事,会被母亲骂得狗血淋头。

  “饭都吃不饱,还讴歌灵魂,你个臊皮货,羞先人咧!”

  母亲吐口水,赌咒发誓,瘫痪的双脚也好像有了气力,要将地皮踏个坑似的。她的话很直接也很现实,似乎解密了人生的残酷与无奈,的确让他少走些弯路。

  特别是,每次赌咒发誓后,母亲总会煮米汤一样气嗝连连,好像老胃病又犯了,真是吓人得很呢。

  写诗,很容易上瘾。马良孝顺,不想惹母亲生气,所以写诗就只能更加隐蔽了,诗稿是随日记锁进密码箱的,甚至一些诗章,只能用笔名发表,笔名便是人尽皆知的——二锅头。

  带瘫痪的母亲上学……他的事迹一度被广泛报道,引来多方的捐助。

  而那个像天使一般的女孩也出现在他生活中。她说是被他才华吸引,又说是被他孝心感动。就这样,像前世情人,她出现在马良生活中,帮助他照顾母亲,鼓励他上进,激发他创作诗歌的灵感……

  在女友的陪伴中,马良在大学便出版诗集,搞诗展,直到顺利毕业,并找到一份勉强能养活母亲的工作。

  原以为好日子到来,可以让母亲享福了,母亲却悄悄地走了……

  母亲没能陪他走向赚更多钱的未来了。母亲在身边的时候,他虽然很累却倍感珍惜,因为那是他的来路,如今母亲离去,他就只剩下归途。

  他一度悲伤到极点,不知不觉间,所有爱都投入到女友身上。母亲离开后,女友便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依靠,他也由此明白,真正拯救自己的不是诗歌,而是女人。这种想法无限放大了爱的魅力,让他变得自私、多疑,占有欲也空前强大,人性的弱点不知不觉暴露无遗。

  参加工作不久,马良便有了不祥的预感。

  因为女友变了,而他跟不上女友的节奏。他落伍了,成了注定要出局的那个。

  跟她约会是她的上司,一个有妇之夫。

  当lv、香奈儿出现在她生活中,当奔驰来接送她,马良已经明白了一切,如果丝袜测试的话,结果会让他崩溃的。

  “这世上没有永远的女神,女神只存在于恋爱中,其实女人都是俗气的,”她曾神情严肃的说,“我来自灵神星,拜金主义和爱慕虚荣,才是我真正的优点。”

  终于她摊牌了!……马良有些心酸的笑了,但他改变不了什么。他的精神或许是富有的,但偏偏他穷啊,一无老爹可拼,二无金手指,一个刚出校门涉世甚浅的愤青,想要打工致富,逆天改命,哪是那么容易呢。

  也偷偷买过几回彩票,被忽悠投资黄金炒原油……算了,不说了,皆是一夜暴富的黄粱美梦。

  马良宁愿相信,她说的是反话,她一点也不俗气,她是圣洁的女神。

  但这一次,当他们一起来沙漠诀别时,她居然趁着夜色跟上司在胡杨林干上了……

  看来,不仅写诗,背叛也像吸毒一样会上瘾,偷情便是诀别的仪式。最后的情面也没留,马良输得那么彻底,崇高的道德,瞬间土崩瓦解。

  鹰在他胸膛里死亡。

  他已经游离在世界之外了。

  “幸运之神”终于降临,巨大的龙卷风将他吞没。不必挣扎,他在漩涡中尽情飞舞,像长着翅翼的天使,沿着龙卷风空洞的中心而去。那里似乎有一光点,是生命的归宿,是命运的奇点,它在吞噬一切,直到完全失去知觉。

  “结束了,我的世界,我的爱。”

  “结束了,这该死的一生。”

  一条好汉,就这么被命运ko!over!over!!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