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特别招我喜欢。

  -

  叶陈刚开始跟我相处时略微羞涩,说话总是小心翼翼地跟我保持在一个刻度上。

  我有心捉弄他,有事没事就拿他打趣开玩笑。他也不生气,每回都可以很机智的化解。

  我童心未泯,觉得他可爱。包子脸,大眼睛,小小的酒窝,尖尖的虎牙,看着讨人喜欢。

  我童心未泯,觉得他可爱。于是给他取了个幼稚的外号,叫——小橙子。

  我童心未泯,觉得他可爱。便总抓着他软软的头发,掀开他的衣服捞他痒痒肉,bī他喊我爸爸。

  小橙子机灵,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儿,两眼一转,笑容灿烂,声音清脆洪亮——大哥!

  我也跟着笑了,心里暖洋洋的。

  小酒馆里关门早,开门也早,早晨九点钟就开门了。

  小橙子便每天准时七点钟起chuáng,刷牙洗脸打扮一番后,准时八点半闯进老chuī房间,掀开我的被窝,把我从周公的温柔乡里给拉起来——喊我吃早餐。

  我每次都被他迷迷糊糊地从酒馆里面带出来,凌冽的寒风一chuī,又给哆哆嗦嗦的冻个透心凉。

  北方人大多都喜面食,小橙子尤其喜欢吃三鲜面。可他从来不吃里面的肉丸,只吃里面的蛋卷皮跟木耳。

  于是,他每次都把肉丸夹到我碗里,再从我的碗里夹走所有的蛋卷皮跟木耳。

  我们坐在简陋搭建的小桌上,chuī着要破不烂的帐篷里根本低挡不住的寒风,就这么一前一后,抖着被冻得发抖的腿儿,吃着烫嘴的面儿。

  他大口大口的吸溜着面条儿,我大口大口的嗦喝着小肉丸。

  日日如此,刻刻如复。

  小橙子毫无不适,我内心却苦不堪言。可怜我在南方时为了方便,天天吃面,没想到到了北方,竟然也天天吃面。

  以至于离开以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一看见面馆,内心就有想去踹翻他们家招牌的冲动,回回都避而远之。

  通常吃了面以后,小橙子就回酒馆唱歌,而我,就上楼睡回笼觉。等我睡醒之后后,便下楼喝喝酒儿,聊聊天,听小橙子唱歌。

  一开始呢,我住在这里,老chuī虽然说一晚上二十来算住宿费,可他从来没跟我收过,我给他也不要。所以我在酒馆消费,回回都是日结酒钱的。

  而老chuī,小橙子年龄都比我小,大家住在一起,也要吃饭。可是都懒,不喜欢自己做,回回都是喊外卖,要不就是出去吃,我一个年龄最大的,总不能让他们出钱吧?所以他俩的吃饭钱,都是我包的。

  久而久之,我一个月住下来,开销已经超乎了我的预算了。而后,我也开始学着老chuī,每日喝酒都采用他的独家手法——赊账。

  好在薛稞也从来不多说什么,我心里还是感激他的。

  小橙子有一把好嗓音,唱歌的时候gān净清脆又空灵。

  有一回吃饭的时候,我扯着他后脖子的衣领,问他,“我第一次来这酒馆时,你在台上唱的歌,叫什么名字?”

  小橙子朝我笑,两个酒窝一深一浅,“好听吗?大哥。”

  我点头,揉了揉他的脑袋,“怪好听的。”

  -

  小橙子嬉笑两声,说:“歌儿~”

  我当时没反应过来,点头附和他,“对!歌儿!好听!”

  我问小橙子,“叫什么名儿啊?”

  “歌儿!”小橙子说。

  我皱了皱眉,内心一片茫然。

  小橙子见我没说话,又重复了一遍,“歌儿!”

  “……”

  好半天,我才意识到,这是说的歌名。

  当我知道歌名后,当即,我就吐槽了,“这名字也忒不好听了。”

  小橙子看着我,瞪着眼睛道:“为什么。”

  “太平凡了,没点儿特色。”

  “哦。”小橙子后知后觉地点点头,赞同道:“我写完这歌的时候,也不知道要取什么名字,就从歌词里随便挑了个取了,现在被你一说,好像是有点儿平凡了。”

  他把脑袋趴在桌上,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室内的暖气衬得他脸颊红红的。

  我玩心一起,掀起他披在身上的羽绒服,一下子就把他的脑袋兜在帽子里,帽沿上的绒羽鸭毛钻进了他的鼻孔,害他打了好几个大喷嚏。

  他慢吞吞地把帽子掀开,露出一双委屈的大眼睛,瞳孔跟桂圆似的,黑不溜秋地瞅着我。软软的头发上面还被我折腾出了几根呆毛,一只标杆一样的立在他头上。

  那模样,哎呀,可爱极了!

  我伸手,把他脑袋上的呆毛揉乱,笑得没心没肺。

  小橙子也不恼,默默地抬手捋了捋自己的头发,说话的语气带了点鼻音,“大哥,你给我想一个呗?”

  “想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