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喜欢过河拆桥

  “喝酒?行啊!我告诉你,今天不给本少解释清楚,你别想回去。”顾珩气冲冲地挂了电话。

  等到他穿好衣服,走出酒店时,他才忽然发现一件事。

  呃。

  他好像没有向李慕白要地址……

  …………

  云光休息了一个上午,总算睡饱了。

  她走进厨房,望着那些比脸还干净的锅碗瓢盆,陷入沉思。

  李慕白救了暮离,是暮离的恩人。

  可是,为什么她总觉得李慕白很危险?

  等到暮离醒来以后,她还是劝劝暮离,以后不要再和李慕白来往了。

  毕竟,那是一个吸血鬼猎人,是所有血族的敌人。

  这时,客厅里传来一阵脚步声。

  李慕白关上屋门,走出卧室。

  他的白衬衫上出现少许褶皱,胸口位置渗出一丝血红。

  路过厨房时,他看了云光一眼,说道:“我出去一趟,晚上回来接暮离。如果有事,随时联系我。”

  “真是不巧,手机没电了。”云光站在厨房门口,故意说道。

  早上,暮离散形,她才迫不得已给李慕白打电话。

  现在,暮离已经恢复了,为什么还要联系这个人类猎人?

  李慕白停下步子,微微侧身。

  他茶黑色的瞳底飘过一缕薄凉,说道:“你们血族,很喜欢过河拆桥。”

  是陈述。

  不是疑问。

  他能感觉到云光对他的警惕,那是出于野兽天生的敏锐本能。

  云光自然不会认帐。

  她摊摊手,反讥回去:“跟你们人类学的。”

  最初,她刚被流放下来的那几年,凭借挖古墓置换金币谋生。

  有一次,人类怂恿她去盗皇帝墓。

  结果,古墓里发生僵乱,出现事故。

  那些人类一跑而散,还落下门口的葬墓石,把她封锁在千年古墓里。

  要不是她在关键时刻露出獠牙,自晒血族身份,和那些僵货们来了一场泪流涕零的举世相认。

  她哪还能活到今天?

  天知道,她整日混在一群浑身长满绿毛的低级僵尸中,与他们勾肩搭背,那种滋味是多么的悲催、酸爽!

  李慕白穿上外套,遮住衬衫上的血痕。

  他推开门,朝外走去。

  离开前,他的眼眸里余光泛泛,浅色悠悠,说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白痴才不知道什么是充电器。”

  “你……”

  云光望着李慕白的背影,气结。

  她哐当一声,摔上房门。

  这个人类,真是讨厌。

  …………

  午后一点半,省大医院附近的小咖啡厅外。

  顾珩戴着墨镜,骑着摩托,一身黑亮的拉风皮衣,潇洒而来。

  他五官俊美绝伦,身材英挺伟岸,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公子的优雅,是堪比旭日一般光辉璀璨的男人。

  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是人群中最亮眼的存在,充满绝世的魅力。

  “先生,您几位?”服务生急忙小跑过去,接下了顾珩手中的摩托车钥匙。

  “我找人。”

  顾珩把钥匙递给服务生,视线一扫而过。

  他在靠近窗户的小桌前寻找到李慕白的身影,桃花色的酷酷唇角轻勾,走了过去。

  今天,他是来兴师问罪的。

  “解释一下,昨天怎么回事?”顾珩摘下纯皮手套,往小桌上一甩。

  他大喇喇地往座椅上一靠,长腿交叠,展示着完美的腿线。

  虽然,姿态傲慢并且无礼,但是却不失贵气优雅。

  李慕白的面前,摆着一杯薄荷茶。

  他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眼眸里光色浅淡,说道:“无聊。”

  “那你叫本少来做什么?打架?”顾珩摸着自己美丽的下巴,无端好笑。

  他的时间很珍贵。

  能够浪费的不多。

  李慕白放下茶杯,凝向顾珩。

  他深沉的目光里泛起一丝墨色的涟漪,似若有所思:“我们应该有六年没私下见面了。”

  顾珩微微一怔,神色不太自然。

  他板起一张俊朗的脸,冷冷说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李慕白闻言,两片浓密的睫毛轻轻拂下,拢过一层午后的阳光浅影,说道:“你把我当仇人了吗?”

  “早在荏萱出车祸的时候,我们应该就是仇人了。”顾珩支着手腕,搭在额前的碎发间。

  六年前,发生很多事情。

  其中,也包括他与李慕白的关系。

  “你喜欢荏萱?”李慕白思索很久,问道。这个问题埋在他心中很多年了。

  “当然喜欢。”顾珩说道。

  可是,他想了想,觉得不太妥当。

  于是就又补充了一句,连带着把其它人也给暴露了:“我对荏萱的喜欢,和你一样。路冷对荏萱的喜欢,才是爱情。”

  “原来是这样。”李慕白轻浅呢喃,抚茶不语。

  难怪昨晚路冷会下死手,险些将他的心脏刺穿。

  顾珩看到李慕白脸色憔悴,衬衫上还血迹斑斑,疑惑地问道:“你出事了?”

  “不算吧。一刀而已。”李慕白淡淡说道。比起六年前,这算什么?

  “是路冷?”顾珩轻而易举,猜到行凶的人。

  但是他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对劲,说道:“你没理由输给路冷。不论是身手,还是爱情。”

  这不是恭维,而是事实。

  顾珩深信,在整个猎管局内,乃至是当今国际上,没有几个人能够赢在青莲剑阵之下。

  除非,是李慕白自行认输。

  “大概吧。对了,下个月我就要升职了。”李慕白转开话题,算是传达了一个好消息。

  顾珩忍不住笑了,但他还是保持着体面的优雅风范,说道:“从讲师变成副教授?恭喜你升值。”

  他说的值,是价值。

  尽管那价值在他的眼中,有些微不足道。

  “不,我想说的是……”李慕白话音略停,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说道:“老师建议我去研究血族。”

  “此话当真?”顾珩脸上的笑意,倏然凝固。

  他的脑海里蓦然出现一个女人的身影。

  曾经,那个女人告诉他。

  她的名字,叫作暮离。

  “你知道这件事?”李慕白皱眉,茶黑色的瞳底泛起一丝波澜。

  如果顾珩早就知道这件事,那么,事情就有些复杂了。

  顾珩摇了摇头,从思绪中回神,说道:“一个月前,老师曾经问我,是否有兴趣投资一个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