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梁睿谦没吃什么东西,用巾布擦了擦嘴,低头对沈嘉逸说道,“差不多了,我先到后台待一会,你结束了过来找我..”。

  他刚往外走,正好碰到了换好敬酒服的林筱漫,看到她梁睿谦停住了脚步,浅浅一笑,淡定自若的走到林筱漫面前,“恭喜你carol”。

  林筱漫也挤出个笑容,经过这件事她貌似成熟稳重了不少,“谢谢你睿谦哥,我还以为这场婚礼主角会是你,看来是我们有缘无份”。

  梁睿谦没觉尴尬只是笑着,他是老油条了,这种噎人的俏皮话他听的太多,林筱漫只是个妹妹。

  抽出手拍拍她的头,道,“好好的,结婚了就不再是小孩子,可别像以前那样任性了,别刘公子让你你就恃宠而骄”。

  梁睿谦说这话时是真心的,他真的希望林筱漫过得好,别再缠着他了。

  林筱漫有些泪眼朦胧,想说的话堵在嘴边,或许以后都不能说了,她轻吸了下鼻子,只说了一个字,“好”。

  晚上的狂欢party梁睿谦没去,回到家时姚依已经睡下了,他洗了个澡,独自在书房里放空,林宏升前几天住了院,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瑞金这么一大摊子家产,他没儿子,把林筱漫嫁给刘晟轩也不是急功近利的想法,林宏升这是在为自己找退路了。

  下面有个肖景笙和林辰浩,这两个人哪个都依靠不得,都各怀鬼胎,只有找一个靠得住的男人才能保住林家这诺大的家业。

  本来这家业可以顺理成章的jiāo给梁睿谦,奈何他不识抬举,和刘天启的女儿搞在一起,难堪大任,林宏升知道这么多年梁睿谦憋着一股气,想发泄出来,怎会乖乖“束手就擒”。

  林筱漫够狠但是没有她父亲的聪明智慧。但瑞金的第一继承人依然是林筱漫,林宏升怕到时候自己百年后肖景笙有反骨再把瑞金一朝夺了去,像当初他夺宇盛那样,那他一辈子的心血算付诸东流了。

  都是千年的狐狸,那点聊斋心术早就被他猜的透透的了。那方绍萍和林筱漫是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才是真的晚了。

  沈嘉逸喝的有点多,斜歪的栽倒在女友fenny的怀里,他自幼和林筱漫一同长大,关系亲如兄妹,林筱漫结婚他很开心,妹妹终于算有了着落。

  “我说这个梁睿谦怎么不接电话啊,才几点就搂姚依睡觉了”。肖景笙微醺的在一旁念念叨叨,“那个嘉逸,再给睿谦打一个,要他出来玩,顺便把姚依也带上”。

  fenny优雅的翘起兰花指喝了一口香槟,捏捏沈嘉逸的下巴,贴耳问道,“姚依是谁啊”。

  fenny之前一直在国外,没听过他们的故事,自然不知道姚依是谁。

  沈嘉逸迷迷糊糊的回了一句,“是睿谦哥的女友..”,他微顿了一下又改了措辞,“不对,是老婆,那女人差点给他生了孩子”。

  “啊?”fenny惊讶的发出一声叹息,“睿谦哥差点都有孩子了?”

  “嘘,小声点,别引起话题,这是梁睿谦心里的刺,被提起姚依就倒大霉了”。

  fenny吃瓜般点点头,手上的力道又重了一下,“喂,你怎么不跟我说啊,这么大的事我都不知道,那为什么孩子没生下来..”。

  女人八卦起来没完,fenny就喜欢听这种犄角旮旯的离奇故事,沈嘉逸揉了揉微惺的眼,“他又不是明星,再说像他这种人背景资料都被保护得很好,又不靠曝光度吃饭,像你们呢,摔个倒都有八个机位拍。

  fenny不屑的努努嘴,“那个女人好看吗,比宋汐媛还漂亮?”

  沈嘉逸的脸色变得微微重,沉沉的呼了一口气,“我不知道,在我眼里她就那样,就是人温柔一点,但却十分有主见,外柔内刚,我是第一次见有跟睿谦哥唱反调的女人,他在女人堆里一直是被众星捧月的,我还以为他喜欢姚依只是一时的新鲜感。但他们的待机时间超久,那么长时间还没分开,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另外她被梁睿谦打的很惨…是真的很惨”。

  fenny轻轻捂嘴,语气更带惊讶了,“睿谦哥还打女人啊,他臭脸蛮可怕的,没想到这么没品”。

  梁睿谦禁不住肖景笙的软磨硬泡,他知道他是喝了酒了,上楼敲敲姚依的房门,探着头,发现她醒了,在chuáng上玩手机。

  “怎么了”,姚依问他。

  梁睿谦走到她chuáng边,推推她的后背,“走吧,和我出去一会”。

  “去哪?”

  “聚会”。

  梁睿谦特意让姚依打扮的漂亮一点,他说有别的女人在,不能跌了他的颜面,姚依觉得他今天反常的很,平时出来进去他从没让自己打扮过,今晚还特意叮嘱她要漂亮点,不知道等下要见什么了不得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