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通!”林士弘熟练的跪下,扭头恶狠狠的看跪在他身边的王戎王骏,现在装死都来不及了。
“你!”胡雪亭指着林士弘几步外的某个贼人,厉声喝问:“林士弘在哪里?”
林士弘的心跳到了嗓子口,他不认识那个贼兵,可是作为威风凛凛的大当家,那个该死的贼兵一定认识他啊!
他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大将被敌人抓住,然后主动站出来承认,再然后敌人主将跳下马握住投降者的手道,“云长愿意向曹某投降,曹某不胜欢迎”的画面,只觉一股热血向脑子里狂冲,就要站起来道:“胡星君休要再问,我就是你要寻找的林士弘!”
那个贼兵看着胡雪亭:“叽里呱啦!”林士弘的身体晃悠了一下,又跪下了,然后,泪流满面,没有教手下们洛阳话,没有在所有贼人面前晃悠混个眼熟,实在是太伟大了。
胡雪亭瞅瞅五百骑兵,人人尴尬,毛都没懂。然后斜着眼,死死的盯着那个贼兵。“根据一般情况,被主角问话的人,要么就是美女,要么就是BOSS!”说不定这个贼人就是林士弘。
那贼兵茫然的而看着胡雪亭,继续叽里呱啦。
一群骑兵仔细的打量那个贼兵,普普通通的贼人,扔到农田中根本找不出来,怎么看都不像是林士弘。作为贼人头目,肯定是浑身充满了王八之气,或者玉树临风,邪魅冷笑,下巴尖得可以扎死人的帅哥。
胡雪亭认真的打量每一个贼人,就是没看见符合林士弘标准的贼人。一群骑兵无奈的摇头,就是普通贼人啊。
“有谁知道林士弘在哪里?”胡雪亭大声的问道,马脖子距离林士弘只有三尺!
林士弘默默的看着她,短短的三尺距离,就像是隔着银河的牛郎织女,能够见到彼此,却感觉不到彼此的心意。
“唉,只好瞎撞了。”胡雪亭叹气,想要五百人冲破数万人的阵营并不太难,但想要从数万人中找到某个不认识的人,那真是只有靠奇迹了。
“那个谁谁谁,回城!”胡雪亭看看跪着的人,一点砍人的兴趣都没有。“通知福伯,尽起大军追杀三千里,朕马快,去前头堵着,就不信抓不到林士弘!”
林士弘盯着胡雪亭挥舞马鞭,骑着骏马,悄悄地来,悄悄的去,没有带走一片云彩,心中热血上涌,转过头,盯着王戎和王骏,悠悠的道:“林某就是天命之人!”
王戎和王骏用力点头,就看林士弘只是尿湿了裤子,而他们浑身上下都湿了,就知道林士弘果然是傻大胆。
不用胡雪亭回城下令,福伯已经尽起当涂县数千军民,全力追杀败兵。“不降者尽数斩杀了,莫要祸害乡里!”福伯厉声道,坐在一辆驴车上,指挥着追赶的士卒们。
“不用怕他们人多,他们绝不敢停下来恶战的!”福伯对此很有经验,败军在追兵面前只是兔子而已,用不着担心兔子反抗的,一个追兵追赶一百个败兵,那是常有的事情。
“我定要生擒十个人!”一些百姓信心百倍。
“老子什么优点都没有,就是跑得快。”有百姓大笑,撒开脚丫子就开始追,飞快的把其他百姓甩到了后面。
“不好!官兵追来了!”林士弘的数万贼人玩命的逃,任由百姓怎么追赶都追不上。
“难道他们个个都是练短跑的!”追赶的百姓直接累趴下了,看着依然跑得像道光的贼人们,惊讶极了,完全没想到猎狗和兔子的区别在于,前者跑得慢不过是少顿饭,后者跑得慢就是没了命。
“可恨!怎么天黑的这么快!”贼人们一边不断地看着天色,一边玩命的跑,什么刀剑,粮食,银子,全部扔了,只求能在天黑前跑得更远些。
“控制速度!再累都不要坐下来休息,慢慢的跑,超过十里地,你的腿脚就不是自己的了,自动会跑!”很多习惯了被追赶的贼人一边逃,一边鼓舞着其他贼人。想要当个合格的贼人,就要有一份长跑健将的体魄和素质。
“三十里地!他们决不可能追出三十里地!”一群贼人很有经验。
一群百姓盯着前头的道路,咬牙切齿,建功立业发家致富就在眼前,说什么都要追上去抓一个俘虏。
“老子就不信他们这么能跑!”百姓们眼神坚定。
“该死的!他们还在后面!”贼人们看着背后依稀的人影,咬牙切齿。“继续逃!谁怕谁啊!”
胡雪亭跳脚:“追上去!堵住他们,绝不让他们逃走!生擒林士弘!”一群骑兵尴尬的看看周围,宽阔无垠的土地上,哪里不能跑几个人呢,怎么堵得住。
“那就打到九江去!”胡雪亭恶狠狠的,林士弘吃了豹子胆敢打她,必须恶狠狠的咬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