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她不得已,只好拉开嗓门喊门:“有——人——吗——”

  那窝老乌鸦倒热情,“嘎嘎”回应她,她在原地转了一圈没瞧见那群乌鸦,捡来的小石头也没能招呼出去。

  总算,大约那群乌鸦聒噪,吵醒了里头的人,小宛凝神听时,听到了有窸窣脚步声,接着门里便有道苍老声音:“谁啊?gān什么?大晚上的——”

  那声音颇不耐烦,小宛十分明白大概是自己现下唯一的机会了,连忙凑到门缝跟前,说:“我是……我是来报案,我……”

  “老爷现在才没空搭理你,什么案子明儿再说吧。”

  小宛急道:“是我夫君,他被人掳走了!”

  她生怕那老头就要走,立即一股脑儿说出来,说她跟她夫君来黎河游玩,到了德隆大街上,被人cháo冲散,她夫君就被九霄夫人掳走了。

  她这厢是超常发挥,演出个鹣鲽情深、声泪俱下,等泪珠子断断续续在脸上挂住变凉,寂静夜里,她听到里头的人居然打了个哈欠。小宛十分无语。

  半晌,老头说:“这类案子暂不受理;这位姑娘,你要哭可换个地儿哭罢。”

  说完,小宛就察觉到里头那线微弱灯光飘忽远去了,她“哎哎”两声,但对方丝毫没有留步的打算,小宛想她只有出杀手锏了:“您等等——我想去找郁云郁统领——”

  老头的灯火停了一瞬,慢悠悠道:“姑娘怎么不早来一步,郁大人他们一刻前出城了。”

  留下小宛在风中凌乱。

  难道她大晚上的还得出城去找谢家不成?

  诚然,她现下最好的法子当然是寻一家高档客栈睡一觉,等明天花钱雇一匹马并一位向导前往郊外深山老林找谢家去。

  她最心宽,想明白这个法子以后,便在心底跟姬昼说了句对不住。她实在太困了,想来以晋王陛下的小身板儿磋磨一夜也不会太惨,改明儿她一定做好吃的给他补补。

  她果真寻到一家高档客栈,并花了十两银子住进了他们家最豪华的房间,本来那老板娘还说给她点两个俊俏的小倌儿伺候,她想了想还是婉拒了。

  毕竟这是卖了姬昼得的钱,却也不好给他戴有颜色的帽子的——小宛自认这点道德心还是有的。

  但有道德心的她这个夜里虽然按照她的预想美美地泡了澡,用了顿美味大餐,但吃着这黎河大厨所做的松鼠鱼的时候,她咬着筷子心头有些走神。

  以往没觉得一个人会是这般孤单的。

  又或者,以往没觉得少了他会这样孤单。

  她不饮酒,但老板娘上了一壶十洲chūn色,这酒是经年累月的好酒,她大约闻得出。真的只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头一次想到一句诗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怀着这样的心思,她裹着白狐毛毯子站到窗口去眺望,九霄楼是在这坊市间独树一帜的存在,那里灯火璀璨,万千光明,都叫人心驰神往。

  他现下又如何了呢?

  她素来是千金买欢的人物,总觉得世事如同流水划过也就划过,可今夜的灯火璀璨之下,她却开始怀疑她自己,是否又真的能够舍弃掉所有一切?

  她想起了姬昼待她的好来了,那实在是一份让人舍不掉的好。

  她心里做出了一个决定。

  将近子夜,城门即将下钥,守城的侍卫却只见一匹黑马疾冲过了城门,快得让人看不清马上之人是男是女;只知道那人着了火红的衣裳,似暗夜里的花火。

  “哒哒”马蹄声响在原野上,远处的重山飞掠往身后,蹄下踏死了多少草木,她已经没有概念,但她晓得她一刻不能等——因为她一刻也等不及。

  她得去救他,她不能叫那么清贵矜傲的人变成她瞧见的形销骨立的模样。

  说是出于对美好的保护也好,对他平日里的照顾也好;总之,她这夜里若不去做些什么,她一定辗转反侧,睡不安生。

  她暗暗地想,她明明是最心宽的,怎么到他这里,就分分秒秒都很不安了。

  小宛给自己找的合理解释是他毕竟管了她二十来天的饭并且会继续管下去。

  说来还真是钞能力好用,她花了足足五两银子在客栈老板娘那儿打听到了谢家的位置,又花了足足五两银子买了一匹据说脚力异常好的马——原本姬昼牵着马,栓在进街的柱子上,她去找的时候早没影儿了,她还骂骂咧咧骂了半天牵走了马的缺德家伙。

  现下,她就骑着这匹脚力异常好的马,前往寻找据说藏在罄山东南的百年世家谢家。

  罄山之所以叫做罄山,据说是因为山上长满了竹子,这种竹子适合用来编竹简;当地人想给这座山命名,为了显得自己很有文化,于是要从带“竹”字的成语里挑一个字出来,且这个字需要复杂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