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也要当地主

  两汉与三国时期的“大司农”,年俸二千斛,位列九卿。

  从职掌来说,相当于后世的“农业部长”兼“财政部长”。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大司农这个官职,掌管着全国的租赋收入和财政开支。

  另外,全国的仓储、水利、屯田、手工业与商业管理、货物调配、物价管制等等,也是由大司农负责。

  孟光“兴修水利”的奏表,确实是“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大好事。

  对于此时的汉国来说,二百万铢并不算多,甚至只是毛毛雨。

  但是,众臣争议多日,两郡的水利工程迟迟不能“立项”,孟光只能干瞪眼。

  姜维算是看明白了:持反对态度的大臣,基本源于“益州派”,持支持态度的,反而是“荆州派”。

  从表面来看,广汉郡与东广汉郡挖沟修渠,肯定对益州本土的世家有利。

  但恰恰相反,它损害了益州本土世家的利益。

  孟光身为入蜀避难的“外来人”,哪怕先后跟随刘焉、刘璋与刘备,哪怕兢兢业业官至九卿,却看不透这一点。

  更深层次的“土地兼并”,他更看不到问题的本质。

  自古以来,只要土地私有化,就会导致地方豪强的出现。

  而地方豪强的出现,以及人口的锐减,又会进一步加剧土地的兼并。

  一个奇怪现象,姜维也是最近才发现:没有土地的百姓,宁可租种“地主”的土地,也不肯自己去开荒。

  这也是是没办法,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农民基本没有镰刀、铁锹、锄头和耕牛等等生产工具,只能租用“地主”家的。

  而且,开荒的地点一般远离水源,很难灌溉,就算撒下种子也难有收成。

  更夸张的是,手里还有土地的百姓,更愿意把自己的土地卖给“地主”——租种地主土地所缴纳的税赋,比耕种“自己的土地”更低。

  这是因为,两汉时期是按“人头”征税,而征税的对象,正是“有田有地”的“庶人”。

  而门阀豪强和世大族家,以及他们豢养的“男奴与女婢”,并不是征税的对象。

  所以,百姓主动或被迫卖掉土地,再以“奴婢”的形式租种土地逃避税收,这就在情理之中了。

  据《后汉书·地理志》的记载,刘焉时期的益州,人口一度高五百多万。

  而益州地形险峻,几乎没受到黄巾军和军阀混战的影响,也没有重大瘟疫或天灾的记载。

  此时的汉国,除了九十五万的“户籍人口”之外,到底还有多少的隐匿人口,姜维无法估算。

  就以魏延来说,他府里的男奴女婢,大约一百五十人。

  他的家将,也在一百五十人上下。

  这些既不是“户籍人口”,也不是“纳税人口”,全靠魏延来养活。

  仅靠他那点俸禄,养得起这么多人?

  一出手就送自己一座大宅,他到底哪来的钱?

  他的名下,到底有多少土地,又有多少租种土地的“奴婢

  ()?()”

  ,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外来户()?()”

  的魏延尚且如此,那些在益州经营了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本土士族,手里又有多少的土地和“奴婢()?()”

  ?

  这个问题,估计永远不会有答案。

  据孟光几个月的实地勘察,在广汉郡和东广汉郡大兴水利,确实可开垦出数十万顷良田。

  可以预见的是,良田一旦开垦出??╬?╬?()?()”

  或“民屯”;

  然而,汉国只有十余万军队,大部分长年驻于汉中,不可能在两郡实施“军屯”;

  若要搞“民屯”,刘禅极有可能“三年减赋”甚至“三年免赋”,以吸引更多的人口前往两郡。

  问题是,益州的“百姓”就那么多,到哪寻找足够的百姓去“民屯”?

  刘禅的目光,会不会盯着既无户籍又不纳税的奴隶?

  这种事情,二百年前就有人做过了。

  而做这事的人,不到二十年就被干掉了。

  所以说,为了自己的利益,“兴修水利”之事,益州本土士族的“代言人”绝不会答应。

  那些家伙树大根深,别说是姜维了,就连刘禅、孙权和曹叡,也不敢轻易得罪。

  可是,姜维也想当“地主”——这个时代最实在的东西,只能是土地,而不是官职。

  哪怕某人的官职再高,也架不住众臣的群起围攻,早晚会有卸任的那天。

  一不小心遭人陷害,还可能被诛九族。

  世家大族树大根深,就算被诛了九族,也能成功地延续下去,就如东吴的周氏一族、诸葛氏一族,或者明末的朱氏一族。

  自己一个“外诛九族了,就是诛个一族,也承受不起。

  所以,土地,一定要“合法地”弄到更多土地!

  只要有了土地,就有黄金!

  建宁郡种甘蔗耗资巨大,并不是人力支出大,而是因为自己没有土地,必须租种别人的土地。

  如果有了自己的土地,不论种甘蔗熬红糖,还是种粮食酿白酒,都不用看人的脸色。

  可惜的是,成都周边的良田,至少九成以上在士族手中,他们绝不会轻易卖出。

  想从他们的手上“抢”土地,恐怕是不想活了。

  眼下,孟光的手上,正好有几十万顷,投资也才二百万。

  不论益州派还是荆州派,他们反对刘禅“兴修水利”,却不会反对自己“兴修水利”。

  因为,自己跟他们是一路人,对他们的利益没有影响。

  就算有些影响,那也属于“内部矛盾”,稍稍打点一下,活动活动就行。

  “伯约,你……真想自己出资?”

  孟光眼睛瞪得老大,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错!我以将军府的名义出资,自己开垦土地,有什么问题吗?难道,陛下会反对?”

  “不,不,不!”

  孟光连连摇头。

  在孟光看来,不论以谁的名义在蜀中开恳土地,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毕竟,“粮食”这种战略资源被严格管制,不可能“出口”到魏国和吴国。

  不论种出的粮食在谁的手上,只要留在汉国境内,那就对汉国有利。

  姜维自己出资,自己开垦土地,刘禅不仅不会反对,反而会拍手叫好。

  确实是这样!

  一个将军在蜀中置办了田产和家室,就相当于递交了投名状,刘禅自然是求之不得。

  问题是,以将军府的名义,去广汉郡和东广汉郡开垦土地,好像名不正言不顺。

  除非……

  “伯约,你好像封的是平襄侯吧?如果能封在广汉郡或东广汉郡,那就没人说三道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