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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其实后来欧阳邵才发现带苏墨来根本就是个累赘。这货吹他能找着这些高中,但还用他找吗?因为是高中,学生流量大,每个公交站牌上都有详细的路线,更有直达的公交车。实在不行,他还可以坐出租。所以总的来说,苏墨根本没用,只会问问题,十万个为什么吗?两人很快就到了一中,深刻的感受了一番它的历史悠久。其实历史悠久还有个同义词,又老又旧。一中就是这样。一进一中,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栋非常老旧的教学楼,四层高度。左边有一个非常大的运动场,里面很多学生在打篮球。欧阳邵看到了各种校服,想来是几所高中的学生们都混在了一起。

  苏墨凑上去打听,欧阳邵则围着这个运动场转悠了起来。塑料跑道圈起了一个足球场,足球场不大,但欧阳邵被旁边密密麻麻的乒乓球台闪瞎了眼。

  乒乓球之国名不虚传。旁边紧挨着就是以上地方加起来那么大的篮球场。欧阳邵走到乒乓球台那边,这里栽着几颗大树。密不透风的构成了一片阴凉。这里应该鲜少人来,蜘蛛网缠绕在树与树之间,时不时就与人打个照面。树后面是一栋墙,墙根长了青苔,时不时还能看到一些或清楚或模糊的涂鸦。欧阳邵没进去,在树外面走了一圈。绕过这几棵树,墙面突然干净平滑起来。看这墙的高度……是翻墙逃学的好地方没跑了。苏墨凑了回来,站在乒乓球台外冲他挥着手跑过来。“哥,我刚去问了一下,那群打球的小屁孩儿里各个高中的都有,他们说一中球场最大,而且对外开放,所以他们周末都爱上这儿打球。不是,哥,你跑这儿干嘛?”苏墨和欧阳邵并肩走,不一会儿就从肩膀上扒拉下一点儿蜘蛛丝,表情嫌弃得不得了。瞥了眼苏墨可怜纠结的小表情,欧阳邵打消了让他钻到树后面去看两眼墙的想法。

  就心疼他一回。“哥,接下来咱去哪儿?”“那个学校离这儿更近?”“等我查一下……”苏墨掏出了手机(虽说是干爸淘汰下来的,苏墨用的很顺手呢。当时为了这个手机和潘程程磨了很久。)哦,那个学海九中,就是那个贵族学校最近,咱去吗?”“去看看。”

  学海九中,被H市的人称为贵族学校,其实也颇有一番打趣的成分在里面。主要是因为在这儿读书的大部分是官员,商人子女,家里有些钱,没考上高中,家里人就给塞这儿来了。当然,这里也收普通学生,只不过分班的时候学校会动点手脚,给钱进来的大部分都会单独分班,防止他们闹事,也可以给他们开个后门,让他们读书条件好点。学海九中有一个豪华室内体育场,但是不对外开放,体育场也不够大,通常比赛的观众不一定都坐得下。

  但学海九中的优势在于环境确实很好,不仅绿化非常到位,各种小径穿插在绿化带中,别有一番韵味。教学楼更是走欧式风格,总的一句话,称它为贵族学校也并非空穴来风。接下来欧阳邵又转道去了另外两所高中。七中和十三中就比较中规中矩了。四所高中中,七中升学率最高。苏墨逛着逛着还越来越感慨,“高中,应该很美好吧?干妈虽然让我和潘程程一起去读书,但是我自己知道,我和别人一样。”说着伤感起来。感慨着感慨着他还要找欧阳邵互动,“诶,哥,你有没有读过书,读过高中上过大学吗?有什么特别想念的朋友吗?”特别想念的朋友?“有啊。”

  苏墨眼睛一亮,非常好奇,“谁啊?”是谁会成为欧阳邵最想念的朋友?“你不认识,他不在这儿。”再说,就算他在这儿,也只会一天到晚和他男朋友腻歪,外加有事没事就讲大道理管着他。但是,他不在还真是会想呢——“不在啊,那怪可惜的,你就没有去看看他,朋友嘛,还是得多聚聚。”他也想回去看看,但是……尼玛,苏墨话怎么这么多!“闭嘴,回去了。”

  苏墨“???”他又怎么惹着欧阳邵了?一脸懵逼。

  【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的!这不是我的本意!】【你死,也不是我的本意……】学海九中又死了一个女生,是高二的。死的那个女生叫闵欢欢,小康家庭。是高二三班的学生,平时学习成绩挺好,据学校透露她是因为学习压力过大才跳了楼。她跳的那栋楼也很有意思,叫五四楼,是栋实验楼,平时鲜少学生会到那儿去,据说以前也有学生在那儿跳过楼,后来学校又重新建了栋实验楼,五四楼就更少人去了。但同时,这也是个幽会的好地方。闵欢欢欢和男朋友分手了,她想不开才跳了楼——这是在学生之中广为流传的版本。至于闵欢欢到底有没有男朋友,你问这些学生,他们也说不出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仅仅是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不过近几年来学海九中屡屡出现女生自杀事件。前年初中部有一个女生割腕,一个女生投湖。投湖那个女生失踪了三天之后才在湖里打捞起她的尸体。去年高一有一个美术生不小心把画笔从自己眼眶里穿了过去,当场死亡。还有一个体育生从单杠上摔下来,虽然没死,但瘫痪在床

  不过这些事,因为这几个家庭态度不够强硬,加上学校不差钱,赔偿较多,所以也是不了了之,并没有对学海九中的入学率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欧阳邵将几个学校都草草逛了一圈,然后便回去了。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想来这样也发现不了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欧阳邵曾经听到的故事。她叫金敏秀,父亲金英,是位聋哑人,母亲则是位盲人。这样组成的畸形家庭导致金敏秀一出生便先天性残疾,她的左手只有三根手指,脚还微微有点跛,并且大脑比正常孩子发育更晚,于是乎她就成为了别的孩子口中的“傻子”、“智障”。敏秀的母亲在她四五岁的时候被人骗走了,父亲找了几天没有找到,也就算了。敏秀自那时起便没了母亲。“你个傻子还来读什么书?”“就是,还是个残废,怎么还不滚回去!”“和你这样的人做同学真是倒霉!”敏秀将左手藏在袖子里,往身后缩了缩,看上去更小一个人,她声音发颤地小声反驳,“我不是傻子。”我真的不是傻子!“你左手躲什么躲?敢拿出来看看吗?”敏秀不说话了,左手的三根手指在衣袖里握得紧紧的。“叮叮——”是自行车的声音。一行人都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是兰英骑着自行车来接敏秀了。自行车很旧了,把手上都生了锈,骑的时候还会发出“咔咔”的声音,仿佛随时都会散架。可惜这声音金英并不能听见。

  金英说不了话,只是冲敏秀使劲儿挥手,冲她微笑,示意她过来。堵着敏秀的人里面不知是谁说了句,“看吧,残疾爸爸骑着破自行车来接残疾女儿了。”

  敏秀顿时红了眼眶,看了眼金英的方向,撒腿跑开了。金英不明就里,拉住女儿,打着手势问她怎么了,敏秀看了眼自行车没有回答,甩开金英的手跑了。身后是那群少年少女放肆的嘲笑。敏秀边跑边想,为什么我的父亲是个残疾?为什么他的残疾要遗传给我?为什么他当初要生下我?为什么这个世界对我如此不公平!敏秀哭得很伤心。金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看见女儿的泪水他也能猜到她可能是受了委屈。金英心里非常自责,因为他的关系,女儿才被别人瞧不起、被欺负,而他不能为女儿撑腰,甚至不能给她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金英推着自行车默默跟在女儿后面。

  对不起女儿,是父亲让你难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