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神术师的我

  我叫做千辰·维尔雅,是大陆上唯一的神术师。

  年龄十五岁,男性,虽然看上去不太像,但我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性。

  目前的状态......正在朝着夕阳处的城镇奔跑。

  之所以我要朝着夕阳处的城镇奔跑,那完全是因为,紧跟在身后身手拿破旧骨刀的三只马头人身的怪物正在拼命地追赶我,红的想要滴出血来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嘴中发出嘶吼的咆哮声震击着我的鼓膜。

  不要害怕,这只是三只一阶魔兽——马头人而已,在这片大陆上,它们的战斗力就跟史莱姆差不多,即使是刚学会一阶魔法的小孩子也可以轻易的制服,但是——

  史莱姆也能杀人啊!

  我在内心悲鸣不已,苍天啊,为什么今天我的运气这么背啊!

  因为重点要说两遍,所以,我叫千辰·维尔雅,是这片大陆上唯一的神术师。

  是的,你没有听错,就是神术师,一度被认为是被历史淘汰的职业,直到...发现我,那帮魔法师才不情不愿地承认世界上还有神术师。

  这片大陆叫做星大陆,传说中的魔法已经彻彻底底地融入人们的生活,有的用魔法打扫卫生,有的人用魔法洗衣服,有的人用魔法做饭,有的用魔法倒垃圾......

  咳,说远了,虽然魔法的用处很多,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魔法,就算可以使用,因为自身的不同,可以容纳的魔力也是不一样的,因此,魔法也被分为了几大类。

  土系魔力、风系魔力、水系魔力和火系魔力,这是最基本的四系魔法,所有的魔力都是依靠这四种魔力才出现的,比如火系魔力和风系魔力结合就会产生雷系魔力,水系魔力和土系魔力结合会产生自然魔力,水系魔力和风系魔力结合会产生冰系魔力......

  又扯远了。

  “你们几个家伙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肯罢休啊!”我猛地刹住脚步,转身怒视着冲向自己的三只马头人,“不要真当我是好欺负的,魔法弹!”

  手掌上忽地蹦出一团白光,我一掌拍出白光,白光呼啸着冲向最前面的马头人的脑袋。

  魔法弹,零阶魔法,只要有魔力的人都会用这一招,烂大街的货色,同时,也是我仅会的几种魔法之一。

  魔法弹轰然在马头人的脑袋上爆炸,它脚步不停,张开恐怖的大嘴朝我啃来。

  “魔法盾!”随着我的喝声,半透明的方形盾牌屹立在我的面前,闪着明亮的光,然后......

  轰!

  三只马头人抡起骨刀,又钝又厚的刀刃砍在看似坚固的魔法盾上,魔法盾就这样破碎成了漫天飞舞的碎片。

  看到面前的这一幕,我再也没有犹豫,撒开腿就跑。

  “可恶可恶!我只是出来采药草而已,为什么会遇到这么倒霉的事情啊!”我忽然烦躁的发现,自己好像还没有采集到药草,“啊啊啊啊啊!真是糟糕啊!”

  没错,作为神术师的我,很弱。

  并不是神术师不厉害,其实神术师很厉害,千百年来这片大陆上发生的无数次战争都有神术师的身影,他们一般都是为了终结战争而参与战争,在吟游诗人的口中他们高贵的就像是天上的星辰,优雅地就像最懂礼仪的贵族,力量强大到可以让神的光辉散落到世界的每个角落,善良的就像是白雪。

  可惜,我很弱。

  险而又险地躲过马头人劈下的骨刀,手掌不断的甩出魔法弹,轰击在三只马头人的身上,它们痛苦的嘶吼,向后退了几步,我趁机跃入森林,发出更多的魔法弹轰击穷追不舍的三只马头人。

  我之所以这么弱,是有原因的。

  不管是神术师还是骑士还是魔法师还是什么别的什么玩意,都需要与神定下契约,魔法并不是人类发明的,而是神赐予人类用来守护的武器,同样,如果没有与神订下契约,那么,就意味不管他有着多么浩瀚磅礴的魔力,都只能用出人类创造出的零阶魔法,而无法用出神创造出的魔法。

  不过这样被神抛弃的人终究是少数。

  而我,作为最需要与神定下契约的人,却在六岁那年在魔法契约书上签订契约时,发现契约书根本不吸收自己的血液,不管多少血,一点也不吸收。

  于是,因为职业是一生都不可以改变的,自己想要当骑士也不可能了,只好成为最为史上最弱的神术师。

  不过,自己天生魔力就十分强大,好歹算一点点安慰了。

  “魔法弹!”手掌甩出更多的魔法弹,骤雨般打在三只马头人身上,魔力不要命凝聚、成型、打出、爆炸,终于,三只马头人如小山般的身体伴随着一声巨响倒下了。

  长舒一口气,用手背抹去额头上的汗滴。我从腰间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连忙跑到三只马头人旁,也不管马头人掩饰一般的肌肉上的血迹了,直接开始解剖。

  “嗯,马头人的皮肤有着不错的防御力,尤其是心脏附近的皮肤还可以一定程度的防御魔法。”我割!

  “马头人的心脏有丰富的营养和魔力,可以用来在铸造武器是增添灵性。”我割!

  “哦哦,没想到这只马头人有魔核,这边这只也有啊!”我割!

  “用马头人的骨头熬出来的汤十分鲜美,我不客气了!”我割!

  “肉么...就算了,又酸又涩,不中吃一点。”我看了看冒着热气的肉块,摇了摇头,用随身携带的布袋把这些切割好的材料都装起来,也不管一手的血污,提着布袋,走向不远处的城镇。

  我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旁边有不少商铺,基本上都是收购魔兽材料的店铺。

  这也没办法,魔兽的身体部位都有着令人意想不到的好处,可以用来防身或者健身,甚至有的魔兽吃了之后可以延年益寿,不过,魔兽虽然好处多多,但也是十分危险,所以一般魔兽材料的收购价格都普遍的高。

  随着拥挤的人流,我终于找到我的目的地,一座看上去有些年头的商店,全部都是用石头构成,招牌上写着四个大字:奸商店铺。

  虽然我来了很多次,但无论那一次来看到那四个字,不知为何都会想扶额。

  摇摇头,我推开石门,里面意外的明亮,坐在石椅上正在喝水的少女看到我后,微笑着放下水杯,“千辰,你来了。”

  “是啊,希尔,我又来了。”我解开布袋,放到少女面前的石桌上,“我想问问,我还欠你们多少钱?”

  是的,我,欠了她们的钱。

  不小心打碎一瓶药剂,没想到竟然值三千斯科特。

  【斯科特:大陆通用货币的名称,一百斯特尔足够让中产家庭无忧无虑地生活一个月。】

  堂堂神术师,没想到会有一天会沦落到欠钱的地步,如果让历代的神术师知道,大概会气得跺脚吧?

  “唔,不错,这些材料至少价值五百斯科特。”希尔略显惊讶道,“这样的话,千辰你就只欠我们二百斯科特和一株熔火之心了。”

  “两百斯科特还好办,但是熔火之心......”我叹了口气,“实在是有些难度啊。”

  熔火之心,是一种专门在火山口附近生长的植物,专门吸收火山精华成长,据说果实成熟之时,可以放出火山一般的温度,会把方圆几十里都燃烧成灰烬。

  同样,因为具有强大的火系魔力,熔岩之心一般都会聚集着高级火系魔兽,常人仅仅是进入它的生长区域就已经很困难了,更何况是击退守护熔火之心的高级魔兽?无异于登天般困难。

  “没事,时间倒不重要,重要的是到时候你记得就可以了,神—术—师大人?”希尔促狭地盯着我,调笑道。

  “放心吧,绝对不会忘记的。”我摆了摆手,“话说你们真的不打算改一下店铺的名字?这样下去真的有可能破产哦。”

  “没事的,酒香不怕巷子深,就是这个道理。”希尔毫不在意道,“如果所有的人都是只看名字的家伙,那这个大陆上每年不知道要枉死多少人呢。”

  “好吧,很有道理。”我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魔法钟,“我得先走了,明天见。”

  “明天见。”希尔笑道。

  我推开石门,走出了奸商店铺。

  我此刻站在自己的家门前,看着眼前的建筑物。

  像是被魔法炸过一样,一座破破烂烂到可笑的房子在那里沉默。

  叹了口气,我推开一碰就像要掉下来的木门,看着家中唯一的家具,一张小木床。

  俯下身子,抽出藏在床下的长剑,我挥舞了几下,放到皮套中,背在背上。

  作为没有签订契约的神术师的我,要依靠武器的时候还是比较多的。

  以后再也不能因为嫌重就放下武器了。我越发越感到实力的不足,但有什么办法呢?

  肚子咕噜咕噜地叫起来力量,看来它也饿了。我正想感叹自己的生活有多么的贫困,忽然发现,自己把魔兽材料都给了希尔抵债,而昨天最后一个斯科特已经从口袋溜走,那么,我现在可是真正的身无分文啊。

  我去吃什么?

  抱歉,我什么都吃不起。

  现在看来,我想要晚上可以吃到东西,现在必须去赚钱了。

  那去干什么来钱快?

  大概是杀魔兽吧?

  黄昏出去杀魔兽?这个时间可是魔兽出没的最佳时间哦。

  这样的话,估计**掉的是我吧。

  我摸了摸扁扁的肚子,推开木门,走了出去。

  果然,还是要去打工啊。

  为什么作为神术师的我还要打工啊!

  

   作为神术师的我感到了世界的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