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行日”

  夜色在笼罩着街道,没有尽头。

  街道并不寂静,偶尔会从巷子深处传出人的粗喘声和哭呦声。

  男孩今天一个人在家,静静地躺在木板床上,床板发出吱吱吱的声音,仿佛经不起体重的考验,亦或是年月的考验。

  男孩迟迟无法入睡,不知是床板的抖动还是窗外的噪音,让他内心无法平息下来。他刚到懂事的年纪,但还是不知道自己现在这种心情名为“惊恐”,也无法知道为何而惊恐。

  本来家里的成员并非只有他一个人,但是另外的一个成员从早上出门,到现在还没回来。男孩并不知道“亲人”这种概念,但是他的确从记事以来就把另外一个人当作是亲人。

  这时,窗外的吵闹声戛然而止,只剩下一些轻轻的磨纱声和窃窃私语。男孩整天悬着的心终于平复下来,却也怎么也无法入寐。

  忽而大门被打开,出现了一个消薄的身影。那是一个身着褐色布裙,脸色苍白的女人。

  男孩忙把床头的提灯点亮,拎起冲向门口,一看是熟悉的脸庞,大喜道:

  “加莎,你回来了。”

  女人胆小,起初被吓一跳,但当他看到男孩手中的提灯时,竟然尖声道:

  ”你怎么随便就把灯点亮了,快把他灭了!”

  男孩本来喜悦的心情立刻被浇灭,年幼的脸庞露出委屈的表情,不过很快便照着指示把灯关掉。

  本来女人想一巴掌扇过去,但是在手将要落下时,他忽然在男孩身上看到了自己过去亲身骨肉的影子。那是他的第一个的儿子,脸圆乎乎的,完全不像她这个母亲。然而她这个唯一的儿子很快就夭折了,死于饥饿。

  心软的女人把男孩哄到床边,并安抚他入睡。

  “对了,加莎,你给我说说外边的事吧。”男孩撒娇道。

  女人一愣,男孩怎么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不过很快,她就顺从了这个他。

  “你要听什么呀?”

  “只要是加莎说的我都爱听!”

  女人其实肚子里没多少料,于是她说起了以前孩子之间最喜欢听的一个故事。

  ”你知道白天和黑夜吗?“

  ”不知道,是什么?“男孩歪着脑袋问道。

  ”在很久很久以前,世界只有黑夜,黑夜遍布在全世界,人类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会走路会说话,饿了只能捕杀动物自己吃,渴了只能喝动物的血,病了会非常难受非常痛苦。”

  “那样的话不是和我们现在差不多吗?”男孩不解道。

  一样吗?女人苦笑着,白皙的手覆在男孩额头上轻抚,如果开灯可以照出手腕上的一片淤青。

  “人类活的非常痛苦,而且不能自救,也不可以改变。终于,有一天,神的仆人看到了这一切,他同情人类的遭遇,想帮人类从这个泥潭脱困出来。”

  “神是什么?”

  “神就是非常非常了不起的人,什么都能办到,肚子不会饿,不会生病,打架一定会赢的人。”

  “这么了不起?我也想成为神一样厉害的人。”男孩惊呼。

  ”神就是神呀,是不可取代的,“加莎低语,眼睑都垂了下来,”后来神的仆人向神请求给人类一点光明,让人类从黑夜之中逃脱出来。但是,神不答应,他拒绝给人类带来任何的光明。神仆非常沮丧,同时看到人类一点一点受着折磨的他无法再把人类抛之不顾,于是,在一天乘着神不注意,神仆偷偷地把神的一丝火种带下了凡间,火种很快生根发芽,成为了一个大火球,把光明照射向人类和世界其他的一切……

  加莎没有看到男孩已经入睡,像是沉迷在讲述故事本身中。

  “人类从此获得了光明,世界不再只有黑夜,白夜和四季因此而轮换分明。文明因光明而孕育,智慧因文明而生。人类不再是茹毛饮血的人类,而是可以丰衣足食的人类,光明改变了人类,给人类带来了福泽。但是,纸包不住火,很快,神发现了神仆把光带下凡间的事情,他……”

  “呜……”

  男孩的梦呓打断了加莎的话,于是她提起脚步离开来到她自己的床边,开始她一天为数不多的休息。

   陈宫像往常一样准时睁开眼,他看了一下,窗外不出意外已经光着了。

  窗外空中有个无论多么眼拙也无法忽略的“大光球“悬挂着,发出万丈的光芒,宣告着它的存在感。

  “真是不管多久都无法熟悉那个大光球了。“他搔弄了下后脑勺凌乱的头发,一边利索地把床被整理了下。

  顺着宽一米八长的双层床的侧梯下来,陈宫发现下铺的人还在躺着,嘴里还在吐出迷迷糊糊的梦呓。

  这激起了陈宫的兴趣,于是踮起脚步探过去,竖起耳朵听着。

  “大小姐,我们不能这样……在下……老爷他……嗯……“,断断续续的说着,”嗯……在下……“

  “在下……一定……大小姐。“说着说着床上的人突然嘟起嘴,徐徐地向着陈宫靠近,而且目标居然刚好也是他的嘴唇。

  “哇!“陈宫被他这一举动吓了一跳,一拳轰向他的腹部。

  拳头正好击中可柔软东西的声音,一生闷哼,床上的人被拉回了现实。他一脸惊恐地跳了起来。

  “大小姐,我!“

  “大你个鬼头啊,快醒过来,你个白痴。“陈宫厌恶般护着自己的嘴唇说道。

  对方看到陈宫一愣,不过很快冷静下来,一遍喃喃着“原来是梦吗“一边整理着自己的床被。

  “大小姐何许人也?“

  “你都听到了吗?!”

  “嗯,我偷听的。”

  “你这失礼的家伙!”对方震怒道。

  “真是没想到你刘灿灿身为全校优等生,对自己的保护对象产生那样的意淫,真是太恶心了,还夺去了我的双唇。“陈宫作出一副作呕状,”不行,你今晚的饭菜必须分我一半。“

  “什么?!”晓月同学听到这个立即受不了了,立即去水池旁开始刷牙,并传来一声声“呕呕呕”的声音。

  之后,两人开始了上学的准备。

  俩人现在住的是与学校配套的学生宿舍,学校位于紫京市,在众多学校中也属于是比较有名的一间。对外虽然宣传也是培养优秀的人才,然而虽然也专注于学力和知识的教育,但实际上学校主要的是以训练优秀的保镖作为对外输出的学校。

  作为全世界最大城市,没有之一,紫京市无论在经济亦或是政治都是数一数二的,说为世界的首府也不出奇。在这个名门望族,皇室子弟遍布的城市,保镖这个存在巨大的需求,尤其是有文化,有涵养,武艺过人的保镖更是贵族们心仪的选择。

  “话说最近越来越热了,有没有。“陈宫伸手扯了下学生服的衣领,里面开始积聚着热量。

  “毕竟也快到夏天了,”人造太阳“也调节成相应的模式了吧。”

  陈宫抬头望向看过无数次的“人造太阳“,后者发出万丈的光芒却又不刺人眼目,特让人看不出又任何金属感,实在是让人不得不佩服发明者的技术。

  在这个世界,城市被“人造太阳“分成两个城区,分别是日城区和夜城区。夜城区永远无法迎接到黎明的到来,而日城区则在”人造太阳“机能运转的照射范围内,而且其能够按照四季以及日夜的变化规律调整成适时的气节,保证城区的昼夜交替以及春去秋来。

  “早上好。“

  教室内是 同班同学相互间的问候和寒暄,或是对各自喜欢的话题进行热烈的讨论,或是熟悉业内的行情,毕竟毕业出去大家都是同行,尽量交好对双方都有好处。

  陈宫是这个班最格格不入的存在,既没有参与讨论,对对方的招呼也只是作出最低限度的回应。

  懈怠地趴在桌子上,摆出一副不问世事的样子。

  “快看,那家伙又在睡觉了。”

  “真的,真不知道这家伙来这里上学是干什么的?和他同届简直就是丢了我们保镖这个行业的脸。“

  “喂,说小声点儿,这家伙虽然废柴,但是耳朵却意外地聪灵。我上次体能测试本来想偷偷打他一顿,结果被发现了。“

  “哼,是你没用而已吧……“

  各处议论纷纷,评头论足的话语不偏不倚传入了陈宫的耳朵。陈宫拿他们没有办法,只好拿起书本盖在头上继续睡觉。

  都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陈宫可能是唯一个在场最没有追求的人,做保镖这一行的都是追求侍奉在香水和名贵的真皮沙发的旁边。是一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都说不定的职业。

  毫无疑问,能够进入这所学校的人都是些优秀的人类,是即使不做保镖走出去社会也能够为人所用的社会精英。

  那是因为,他们掌握了社会最宝贵的东西—知识。有了丰富的知识,同时又有国人的头脑,成为社会的上流并不是遥不可及的。

  很久以前,社会经历了一场让人刻骨铭心的大动乱,其激烈程度甚至让社会秩序经历了一次大洗牌,就算在重建了新的暂时安定环境的现在,世界仍然处于随时可以发生变故的临界点。社会和城市在重建复原,而复原需要人才,人才需要知识,而教育资源有限,因而拥有知识的人在目前社会很有地位。

  文明经历过打击,重新开始需要更大的推力。

  陈宫现在目前就站在享有这些资源的地位中,当每个人都在以此为荣而奋斗时,他一人的懈怠引起了周边人的不满。

  午饭中,陈宫找到刘晓月在饭堂吃饭。

  隔壁桌的人谈论声响起来。

  “话说你们有没听说啊,貌似我们这一届的实习期好像要提前了。“

  周围的人响起惊讶的声音。

  “真的?按正常的安排不是还有几个月才到吗,你的消息准不准。“

  “我也是听来的,听说这次我们的对象貌似还是大人物。你说以往几届咱们师兄师姐的对象都是像大资产家的千金或是少爷,甚至听说还有政治家的,你说有什么人能比他们更大?“说者还露出神秘的语气。

  “比豪门的千金少爷更大?!难道是……“

  耳力极好的陈宫听着他们的议论,一边对着身旁的室友说道:

  “阿月,你家好像都是干这行的吧。“我说了别再叫我这个名字,也不要趁机把我的叉烧夹走,哼,你是说我家?嘛,差不多吧。“月公子想把陈宫拨过来的筷子弹开,结果却被陈宫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掠去一块”失地“。

  

   今夜星光甚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