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意外的冒险

  “绳子,小刀,火把,匕首......”在一个阴暗的下水管道里,一名身着普通麻衣的黑发男孩正一边念念有词,一边手脚麻利的摆弄着手中的什么。黑暗之中,火把微弱的光芒中发出细微的噼啪声响,光芒照在男孩专注到几乎呆滞的脸上,若隐若现的火光使他的侧脸越发的诡异了起来。

  不仅如此,他的身边躺着三具残缺不整的尸体,其中两具裸尸的颜色更是恶心的墨绿色,头身比例大小不一,暴突的眼球诉说着它们之前所遭遇到的残酷事情,最惨的还不是这 两具尸体,另一具尸体更是断成了三截,五马分尸般散落在各处,脸面已经血肉模糊看不清是谁,部分破碎的铠甲和搅断的肠子也搭耸在外部,不时滴落着血液和黄色液体的不明混合物,几具尸体散发出来的腐臭味和血腥味与下水管道特有的气体交织一起,充斥着整个管道,不禁让人作呕。

  可就在这样恶劣的地方里,这名少年却对这周围的一切不仅毫不在意,反而眼睛中投射出兴奋的光芒,这恶人的气味并没有让他作呕,反而让他感到安心。他将所有工具整理完毕,又将一块干净的布纱捂住嘴鼻,拿起一把有些生锈的铁质短剑和温热的火把,背着道具毫无踌躇的向深处走去。

  这个地方不是别的哪里,正是这座王都的地下水道,而那名一往无前不到十岁的年轻男孩,就是我。

  那么,为什么好好在贫民窟里到处游荡的我,会来到这个常人根本不想靠近的地方呢?

  这件事情,还得从4小时前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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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看看,如果这边的太阳也是从东边升起的话,这边是东,那边是南......也就是说现在才差不多早上10点左右吗?”我把玩着手中的短木棍,在一块向阳的沙地上画了个圈,然后将木棍树立起来,眯着眼睛盯着太阳光下的木棍影子所指着的方向,“如果布兰特的记忆没有出问题,那么也就离规定缴纳保护费的7点钟还有差不多9个小时吗....时间还真充裕。”

  既然时间充裕,那就再到处逛逛吧。

  我爬起身掂量着手中的钱袋,把里面的钱通通倒在手心上,“5枚金币,26枚银币.....这个护卫的工薪只有这么点吗?还是说这只是她的零用?”我撇了一眼手掌心里的一大堆钱币,瞬间估值出眼前拥有的钱财数量,然后立即揣回钱袋里,不让任何人看见。心里不禁对这点数目的金钱感到失望。“按照这里倩碧制度的百进制定位的话,也就是526枚银币,去掉回去要缴纳的5枚,也就是521枚银币或者52100枚铜币,按照平民一人一天的开销为1枚银币计算,可以吃喝整整500多天,但我没有住处,再按照这里的酒店宾馆住一晚5银币计算的话,可以差不多在这里撑过去差不多3个月左右。但我没有干净的衣物,要买新的衣服又是一笔开销,如果布料很贵的话估计也只能最多住两个月。

   但是,让我在此有生活两个月的保障是不够的,第一个原因便是我要离开这里,不为什么,只因为我要摆脱那个犯罪团伙,还有那名护卫的事,她迟早会发现我偷了她的钱包,等这事完了找我秋后算账也不是不可能,因此这个地方不可久待。

  既然要走,那自然需要路费,而路上的开销肯定是很大的。要原来的世界里我一个人逃去野外是什么都不用怕的,但现在不一样,先不说我手无寸铁,就凭我现在这个未经过丝毫锻炼的身体只身一人去野外就是给野狼送肉,而且凭我所获得的讯息来看这的野外动物都不怎么妙,魔物这个词就够我警惕的了,看这世界还不太太平,有可能遇到劫匪什么的,最好是跟着商队走。

  不仅如此还要有点防御措施,买武器是少不了的,这里的武器价格我并不清楚,但我知道一定很贵,凭我现在的钱币估计是买不到什么好装备甚至连最劣质的剑买不到,我倒是可以拼一把试试能不能把那群三脚猫功夫的社会渣滓杀掉,然后拿走他们的武器和钱财逃走,但风险太大了点,他们人还是很多的,而且看他们及时享乐的态度来看估计也剩不了多少钱,只能作罢。

  这样一来,对我来说钱币实在不够用。

  我偷偷的摸到了一家规模不大开在贫民窟附近的武器店,尽管店小,东西也算是琳琅满目了,光是剑的样式我就看到了二十几种,更别说其他武器和防具了。里面武器的价格表我中看得懂点数字,也不知道数字后面标的是什么单位,我看这里来的人大多身强力壮背着厚重的武器,应该是那所谓的冒险者吧,我凭借矮小的身高偷偷观察他们的交易,无一例外的拿出来的钱都是大把的金币,偶尔掏掏银币什么的,看来现在买把武器是不现实的。

  “看起来冒险者挺赚钱的,那么多金币花起来都不心疼。”我喃喃自语,内心开始有点急躁。对于早已习惯于地下工作的我来说,没有一件像样的武器在手是很没有安全感的事情,更何况这里还有魔法这种危险的存在,所以以前我哪怕睡觉枕头底下都藏着把开了保险的手枪,而现在我也很急于弄到一把趁手的武器。

  我埋着头一边思索一边随意逛着,等我反应过来时,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我茫然的望了望四周,貌似这里还是布兰特从未涉足的地方,现在却被我一个恍神踏了进来。

  这下可糟糕了。我摆了摆脑袋,一个小孩出现在个陌生的地方可不是件好事。

  我望了望天空,想通过太阳的位置辨别方向,很遗憾的是这里的房子普遍较高,只露出一个四四方方的天空,我叹了口气,随手捡起一块碎石快,凭着来时模糊的记忆向来时的路回去,并在一些岔路口用石块在墙壁上划痕做记号。

  所谓的自讨苦吃就是这样吧。我心中忿忿着,这还是我第一次迷路,这在我以前的世界是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哪怕是在个陌生的地方,凭着我出众的记忆能力。

  看来被送到这边世界后,自己的各项天赋也有所下降,估计是这具身体的缘故吧,还没有好好适应我原本的身体标准。

  我这样勾勾画画走走停停了半小时,才总算从这天然迷宫中出来,看到了熟悉的街道,正当我准备彻底从这陌生的地方离开时,旁边的一条岔路里传来一声闷响。

  我停下脚步,皱了皱眉头,紧接着一声更大的闷响传来,还听到了一阵倒地和呻吟声,这时我才确信是某人被硬物击倒倒地的声音。

  我立刻躲到墙角,偷偷从杂物的中间空隙窥视。这条岔路貌似是一条死路,四周都是暗无边际,点点微光下可以看见两个有些矮小的身影拿着铲子一样的东西朝它们脚下一个大人模样的身体猛刺,每一刺都与身体传来一声骨肉搅碎的声音,那个地上的人也随着重击抽搐一下,很明显,是有两个人在对另一个人进行鞭尸。

  在贫民窟这种地方,遇上这种事不算奇怪,一般来讲遇到这种事我的第一反应都是装作没看见的离开。但今天这起事却引起我的兴趣,我还是第一次见两个小孩模样的人对一个大人如此痛下毒手,而且看他们那乐此不疲的样子,不像单纯的是为了复仇之类的事,反而像做某件乐在其中的游戏。

  当然,一个大人被两小孩毫无还手之力的虐杀本身就是件很诡异的事。

  我像个好奇宝宝一样的慢慢爬过去,不动声响的从旁边的杂物中抽出一根木棍,然后缓缓靠了过去。等我走进才发现,那两个不停鞭尸的小孩,根本不是人,而是两头浑身绿油油的怪物。

  哥布林。

  我的脑海中立刻闪过这个念头,我也为我这个快速闪过的念头惊讶万分,不仅是对这种生物真实存在的事实,还有眼前那与我原本世界里魔幻小说中提到的丑恶光景一模一样的现实,而这也为我对自己来到异世界这一观念更加偏向的证据感到动摇。

  也许我真的回不到原来的世界了。我不禁为我这个想法在脑海中苦笑。明明知道这种事情很渺茫,但总是不自觉的有这种想法,或许这也是人类总对现实感到不甘的正常反应吧。

  现在还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最主要的是吧事情放在眼前来。

  我的思绪立刻回到眼前的这个问题,面对眼前的光景,我该如何处置呢?

  看那两只哥布林旁边有个洞口,也就是说,这两头哥布林是从这里爬出来的,那下面,说不定就是它们的老巢。看那两头哥布林并不高的样子,或许比我还矮一些,手中武器也不过是把小铁铲,旁边那只更是只拿拿了根木棍,不,上面有绑着个尖锐的石头,石矛吧,嗯......

  我看了看四周,看这些残破不堪的石屋,应该都是废弃的地方,应该不会有人来这里,当然,迷路的例外。

  我又回想了一遍外面的道路路线,这里并没有商家,但不远处有个交易所,还有个卖一些杂物和捕兽夹之类的小玩意儿,价格也很便宜。

  我现在很缺钱。

  当冒险者很赚钱。

  冒险者赚的钱除了委托的报酬,还有怪物本身身上所有的各种素材。

  时间也很宽裕。

  哥布林等于怪物等于素材等于钱。

  地方偏僻等于没人发现等于没人抢。

  我的脑海中快速划过一串等价符号,然后我的身体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提起棍棒毫不犹豫的对那个拿铁铲的哥布林的头上挥了过去。

  去你丫的!

  那只哥布林一脸愕然的望着突然冲出来的我,它恐怕没有想到在这个地方还有人还是个小孩在这里突然埋伏伏击它们吧,它还没反应过来,它那恶心丑陋的怪脸被我一棍子砸中,砰的一声,直接被我击飞到墙上,脸上血肉模糊的倒下,生死不知。

  那另一只哥布林也被突然变化的情景吓傻了,但在同伴被击飞的那一刻它立刻反应过来,愤怒充斥着它的身体,将手中的石矛向我掷出。

  我也没有想到敌人就这样被我轻易击飞,毕竟长期营养不良的这副身体身高还是和它很相似的,没想到竟如此轻易的倒下,看来它们的骨头是很脆的。当我脑海闪过这个想法时,另一只哥布林也反应过来向我投掷石矛。这时我那经过锻炼的良好素质总算体现出来,下意识的将木棍横抽,将石矛弹开,而这股冲击力也让木棍从我手中脱离。

  那只哥布林投石矛后直接向我扑来,然而我反应极快的向它踢了一脚,直接踢退好几步,然后顺势捡起棍子,冲过去对还是有点懵然的它一棍子朝它头上撂去,砰的一声打倒在地,手脚还在抽搐。

  我在这个世界的初次死斗就这样不到十秒便结束了。但对我以后的人生意义重大。我快手快脚的掏出那把小刀,对着它们的脖子上划了又划,一不老实就是一棍,直到它们血流如柱,不再动弹为止。我用那倒霉大人的衣服擦干净手上的血迹,将三者的尸体拖到阴暗的角落,确信没人后在岔路这里做了个记号,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向交易所那边。

  交易所的老板是个老头子,还好很好说话,在他那里打听了各种与冒险相关的事物,也知道了哥布林的尖耳是其身上唯一可以卖钱的素材,又在旁边的小商贩那里买了不少我需要的小道具,比如捕兽夹,绳子,小刀片,匕首,火把之类的小道具,为了以防万一也买了面纱和食物,这些东西花光了我的五枚金币,其实里面也就捕兽夹最花钱,耗了我3枚金币。

  这些钱花着我还是很心疼的,但如果这次冒险成功,报酬会更丰硕。

  把这些道具装在一个背在身上的布袋里,我又飞速的跑回刚刚那个地方,再次确定没人后,将那些抛弃的杂物堆在这里挡住,又不会被外人注意的模样,完工后这我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说起来这世界有魔法来着,我能不能用一些魔法呢?我突然蹦出这个奇怪的念头,令我惊喜的是,我从脑海中真的找到了我能使用魔法的记忆。

  说实在的,我对布兰特这样的孩子能使用魔法确实感到很意外,根据他的记忆,能使用魔法的人很少,达到千里挑一的这种程度,人们都把能使用魔法叫做天赋。而有这种天赋的人自然大都是贵族,平民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像布兰特这个贫民窟的孩子能使用魔法可谓真的上天眷顾了,当然,这也成了我对这副身体唯一满意的地方了。

  “嗯?这是...《光耀》...这是什么魔法?”我皱着眉头,凭借记忆那般感受空气中的能量。“就是这种东西吗...”我看着右手凭空聚集的光辉,有些愕然道。不仅如此,在我看来四周的一切事物都闪烁着不同的光辉。

  这到底是什么啊。面对这毫无科学逻辑的景象,我心中不禁再次颤抖。

  虽然对此动摇,但还是抓紧时间完成眼前要确定的时态。“《光耀》”我将右手对准洞口,说出了它的名字,在那一瞬间,金色的光芒照耀着四周的一切。我的眼睛也有了一瞬间的失明。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四周光芒散尽,眼前的事物没有任何变化,可眼睛却有一丝恍惚,一种强烈的疲惫感也袭入脑中,使我不禁做了下去。

  看起来并不是什么杀伤性魔法,但我却因此哈哈大笑起来。对我来说,这看似毫无杀伤性的魔法却最适合我,可以被我拿来当闪光弹用,对于曾经是暗杀者这一身份居多的我来说,这太适合不过了。

  可惜的是,布兰特只会这一个魔法,还是跟别人偷学的,也罢,毕竟是穷人家孩子。而且有点副作用,就是不能连发,要休息好一会儿才能恢复魔力,对精神也是一大消耗。

  不过看那个女护卫用了一个魔法并没有像自己这样疲惫,是经过训练的原因吗?还是纯粹因为天赋?不过这都无所谓了,能用就行。

  能用魔法,就是我对这副一开始奄奄一息的身体已经很满意的地方了。

  虽说后来当我知道普通魔法师都能一次性连续使用不同魔法三到五次时有些抓狂,但那毕竟也是后话谈了。

  休息了两三小时,体力充沛后,我将长绳子绑住一路往下爬去,不久便来到了一处疑似下水道的地方,不远处便看见了那三具尸体,然后就是开头的那一幕。

  很明显我不是第一个发现这的人,但我的先行者也明显运气不怎么好,这自然让我对这里的哥布林有了一丝警惕。

  我捡起那名冒险者尚能用的铁剑,检查了身上夹子的实用程度,又用几根绳子做成绞首套,上面也套了不少刀片,做好这一切后我才向前出发。

  说起来这哥布林的洞穴老窝也意外的好找,很快我就到了一个洞口前。倒不是我有什么特殊的寻路天赋,而是这一路的死尸使我沿着找到这里。

  望着这深深的洞口,我有些兴奋的提了提背上的布包。

  我在这个世界的初次冒险,就此开始。

  

   来自异世界的流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