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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孩子一天天长大,很快就能懂人事了。成天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耳濡目染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外婆第二天就找林安文商量,能否让盛朗在林家过夜。

  “我那儿环境实在不适合孩子长住。小朗和小夏既然玩得好,两人睡一块儿也没什么问题。他跟着小夏,还能看书做功课,总比在我那儿和那些野jī胡混的好。再过一阵子,游泳队就要开始训练了,这孩子也不会打搅你们太久……”

  林安文其实早就不大乐意儿子整天往南区跑了。盛朗这孩子本性不坏,能换个环境,有些改变,也是好事。

  于是两个家长一拍即合。外婆硬塞给了林安文一点钱,盛朗当天就拎着个小包走进了林家的门。

  林知夏翘着脚坐在折叠沙发上,一副大当家接见新来拜山头的小弟的架势。

  “我先把规矩说在前面。chuáng就这么大,你睡里面,我睡外面。你半夜要撒尿,从chuáng尾下去,不许吵醒我。你要是尿chuáng上了……”

  “我不尿chuáng!”盛朗怒。

  林知夏点了点头,又说:“我家晚上十点准时熄灯,早饭、午饭自己解决,晚饭我来做。你负责洗菜,拖地,洗碗,洗衣服……”

  林安文在卧室里咳了两声。

  “好吧,至少要负责洗碗和拖地。”林知夏稍微退让,“我做啥你就吃啥。在我家,不接受点菜。”

  盛朗瓮声瓮气道:“我不吃芹菜,过敏。”

  “娇气。”林知夏吐槽,但是记下了。

  不过等熄灯后躺在chuáng上,两个男孩又觉得好玩极了。

  他们俩都没有过在朋友家借宿的经历,能和朋友躺在chuáng上一直聊到睡觉,实在是又新奇又好玩。

  月凉如水,电风扇的转动带着沙沙的噪音。

  两个小孩也不怕热,挤挤挨挨地躺在一起,压低声音说话。

  “你以前经常去看客人们办事吗?”林知夏问。

  “我又不是变态。”盛朗说,“在那里住了那么多年,想不看到都难。我爸还有好多碟子,里面也全是那些东西,他喝了酒就在屋里放……”

  少年枕着双手,一副阅尽千帆的口气,“其实那事就那样,我都看腻了。游泳队的教练教训师兄们,就说如果要做出好成绩,就不能和女朋友做那个事,都憋着,把力气都用在训练上。就和古时候那个什么武功一样。”

  林知夏噗哧笑:“那个叫葵花宝典。而且人家得自宫,就是把小叽叽切掉。”

  盛朗皱着脸,下意思把腿一夹:“那还是算了吧。我还得给老盛家传宗接代……”

  话音戛然而止。

  盛朗想起,其实他并不姓盛。只有他那个不知在何处的老妈才知道他到底应该姓什么。

  林知夏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便朝盛朗挨得更近了点,给予一点无言的安慰。

  夜风穿堂而过,盛朗闻到了林知夏身上那一股清甜的奶香。

  一个男孩子,身上怎么会带这么一股味道?这小子每天借着职务之便到底偷喝了多少奶呀?

  可这股味道太好闻了。盛朗下意识地把脑袋凑了过去,在林知夏的颈窝边嗅着。

  “gān吗?”林知夏笑着推他,“你怎么跟狗一样?”

  盛朗依旧用力抽着鼻子,“你怎么一身都是奶味?还真是个奶瓶。”

  “哪里有什么奶味?”林知夏抬胳膊闻了闻,“你鼻子有问题……哎,你怎么还舔人?”

  盛朗砸吧着舌头。

  咸的。

  这是盛朗的一个坏习惯,喜欢用嘴去探索感兴趣的东西。越有兴趣的,越是喜欢的,越爱用嘴去表示亲热。

  自打认识了林知夏后,盛朗这个毛病一般只对着林知夏发作。

  林知夏最初很烦他这样,觉得他真是条狗jīng。

  后来林知夏念了书,知道盛朗这是“口欲期固结”的后遗症,说明盛朗在小婴儿时期并没有得到过足够的爱和呵护。

  打那后,盛朗再把脑袋凑过来,林知夏便不会把他推开了。

  第11章

  次日一早,孙明珠在一股浓郁的骨头汤浓香中醒来。

  她一边刷牙,一边把垃圾拎出门,就见一个半人半狗的生物正蹲在对门的门口,掀着一口獠牙在啃着一块筒子骨。

  白牙红肉,头甩来甩去的,一脸狰狞,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孙明珠定睛一看,这不是盛朗吗?

  她吓得咕咚一声把牙膏泡沫吞下了喉咙,缩在门后只露出半只眼睛。

  盛朗挑起一对碧绿的眼睛望过来,嘴里依旧咔嚓咔嚓地咀嚼着。

  孙明珠看着他手里那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么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的思路已经一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