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岑咒起自己来,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然而这话让崔氏听着了,无异于晴天霹雳。她这辈子,可就这么一个儿子,好容易平平安安迈过了这道坎儿,竟然还不知能活过多少时候!
崔氏立刻慌了:“什么贵人?他可留下些别的话没有?”
杨岑皱着眉头拼力回想半天,摇摇头笑道:“我只记得是一首诗,娘还不知道我?一看字儿就头疼!记得它做什么!不过就是做个梦,娘还能真信了不成?”
崔氏急红了眼,看杨岑吊儿郎当的样子,狠命往他背上拍了两下:“呸!你懂什么?这分明就是给你托梦示警的!快点想,好歹记得两句!”
杨岑心里说了无数句对不住,但自己导演的戏,硬着头皮也得演下去。他装作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又尽力想了半天,才说:“我只记得几句,什么辛未六月三,寅时刚过半,空字与幼逢,臂上红一点,别的就记不得了。”
这首诗还是他绞尽脑汁写下来的,平仄不分,格律简直狗屁不通,连押韵脚都是勉qiáng凑齐的。杨岑心里算盘打得叮当响,这八字加名字,再加上相貌特征,妥妥能扣死住一个人了吧。
杨岑出了这招纯属无奈。
他当初还没想好怎么换回身体的时候,就已经仔细想过,要怎么把阿窈娶进门。
他作为英国公府的长子长孙,日后要承继的是国公之位,娶回来的妻子,是一府里头的主母,自然不能马虎。他倒不怕阿窈担不起这个位子,只是父亲母亲与祖父这几关,他一个都过不去!
杨岑再受宠,那也只是不过头的事,由着他来。但是婚姻嫁娶,事关子孙后代,家族关系,跟任何事都不一样。杨岑心里也清楚,在他出事之前,家里已经开始给他相人了,不出意外,他一辈子的妻子就在跟他们差不多的勋贵人家。要是他执意娶阿窈,那也容易,一顶小轿抬进来便罢了!
阿窈这样的家世,要做国公夫人,只能投胎再重活一回了。
然而杨岑再清楚不过阿窈的个性,她能过得了苦日子,其实最是傲气,哪怕自己守着一个破屋三分田,也能折腾出来一个温饱。要让她锁在后宅子里头当妾,在别人手底下过日子,每天看别人鼻子眼睛,是短短不肯的。
更何况,对于阿窈日后要嫁的人,他早就听那个姑娘跟江素素说过:“但凡真心喜欢,谁能愿意让你做个能买能卖的妾,不是正正经经娶回来,当正头娘子?自己倒左抱一个又抱一个,让女孩儿家一辈子只跟他一个!我呸!这样的喜欢,谁稀罕?”
杨岑自小生在侯门绣户,自己父亲也有几个通房,身边的朋友大婚之前也通过人事。便是他,要不是轮到这茬子事儿,崔氏也是要把他身边的丫鬟开脸,做通房的。
只是跟了阿窈一年,却发现凡是这样的人,她便十分反感,就比如当日让他吃醋到十分的卫修,阿窈见杨岑一个劲儿怀疑自己喜欢那个白脸小子,哭笑不得,跟杨岑说:“我要是喜欢他,就更不会嫁他了。他生在这样的地方,以后必定得纳姨娘抬丫鬟,那时候我看着不更添堵......”
杨岑初时十分惊讶,等到自己把心思都尽数系在了这人身上,将心比心,反而更能体味阿窈的话。
他连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卫修都容不下,那阿窈看着他去找别的人,不是一样的心思?对的人,只要一个就够了。
只是他胡思乱想半天,发现事情又回到原点——阿窈这样的家世,他要怎么让家人点头?
杨岑想来想去:或许,他的命,能比婚事重要一点?
崔氏琢磨着这四句话也疑惑,这神仙做的诗比她好不到哪去啊......但是人家说的话,事关儿子性命,她也只能细细拆解:“这头两句,说的倒是清楚,辛未年六月初三,寅时二刻,时间也是齐了。只不过上个辛未年才刚过去十四年,下一个还不知道要等多少年,哪儿找这个贵人去?”
杨岑见崔氏想歪了路子,连忙给她正过来:“兴许这说的是那个劳什子贵人出生的时候?”
崔氏瞪他一眼:“没正形!这可是咱们家的贵人,不许胡乱嚼舌头!你这么一说,倒有点意思了。”她解出这句话的意思,越发有些相信了——崔氏半点不疑是杨岑扯的谎,他才刚醒,什么人都不见,撒这个谎做甚?
“这第三句像是一个字谜,”崔氏此刻庆幸这是个没读多少书的神仙,不然要是出些孟子中庸的典故,谁能解得出来:“空和字上面都是一样的,加个又——这也不是个字呀!”
“不知道是哪一个又?”
崔氏一连划了好几个同音的,摘出来几个字:宽宥的宥,窈窕的窈,宙,零零星星加起来,也有好几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