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夏还惦记着马车里藏着的两个人,任务还没完成,不是置气的时候。
汪大夏耐住性子,接过金钗,插戴在发髻上。
够慡快!阿多斯越看越觉得这个女人有意思,“我的心意依然不变,你跟我走吧。”
汪大夏无奈的看着丁巫,“丁院判,我只是出城去进货,什么都没有做,是阿多斯突然冲出来抢我当老婆。”
不是我勾引他的,是他先动的手!
丁巫说道:“阿多斯,你不能带他走。”
阿多斯:“为什么?”
看来真的避不开这一天,丁巫为了妹妹、为了顾全大局、豁出去了,说道:“因为……她是我的……”
丁巫用尽所有的力气,艰难的将最后两个字吐出来了,“女人。”
想不到人生第一次当众表白,是对着自己的妹夫,他还没有对陆缨说过这样的话!
“啊?”阿多斯看看丁巫,又看看汪大夏,“你喜欢这种女人?我以为你爱的是中原那种娇娇怯怯、风雅脱俗的女子,所以一直未婚。”
已经走了八百步,不差这一千步了,丁巫握住汪大夏的手,“我也以为自己是这样的人,但是自从遇到他,我才知道对自己并不了解,他是我喜欢的人,我一直把你当兄弟,兄弟妻,不可戏。阿多斯,是我先遇到他的,放手吧。”
汪大夏:好感动,想不到大舅子如此擅长说情话!
阿多斯看着明艳动人的汪大夏,有些不舍,还是命手下让路,“你走吧,你我今生无缘,我不会碰兄弟的女人。”
汪大夏赶着马车走了,阿多斯看着一抹红衣消失在天际,才侧身问丁巫:“哈斯图雅什么时候来?”
男人呐,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以为你对汪大夏有多喜欢呢。
丁巫轻咳两声,“这事有了变故,昨晚白莲教在汗廷里放火示威,把汉那吉乘乱带着哈斯图雅私奔了,俺答汗全城戒严,正在寻找他们。”
碗里的飞了,锅里的跟别的男人跑了,阿多斯颓然坐在刚刚冒出绿意的草地上,“为什么她们看不上我?我就那么差劲?”
丁巫坐在阿多斯身边,递给他一袋子中原的烈酒,“你有八个老婆了,还不满足?非要娶别人的未婚妻,bī得把汉那吉带着哈斯图雅私奔,中原有句俗话,叫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忘了这次来丰城的目的了?是粮食,不是女人!”
“你把粮食带回去,就是拯救部落的大英雄,谁敢说你差劲?你吃饱了肚子,就想女人,把正事给忘了——你的部落还在挨饿。”
话虽如此,但是……阿多斯说道:“俺答汗欠我一个女人,就这么算了?”
丁巫说道:“事情不能做的太绝,你这次又是粮食,又是女人,把七年的帐结清了,下回要是再遇到草原大旱,牲畜死亡,部落又断粮了怎么办?你都没有借口找俺答汗再要粮食了,你就让他永远欠你一个人情,将来好再张口。”
丁巫这张嘴能把死人给说活了,阿多斯一想,确实是这么个理,就让俺答汗永远欠自己的。
阿多斯遂退兵,临走时还试探丁巫的口气,“那个西门金莲……我实在喜欢,将来你要是不要她了,就把她送到我的大帐,我会好好待她。我阿多斯从来不亏待自己的女人。”
总有男人和我妹妹抢男人。丁巫对此已经麻木了,说道:“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你赶紧把粮食送回去。”
解决了此事,丁巫回汗廷复命,三娘子已经生下了一个儿子,俺答汗六十多岁,老来得子,喜出望外,他抱着襁褓里的胖儿子,和新生命的喜悦比起来,最近一些烦心事那都不是事了。
听说阿多斯已经退兵,这是第二个好消息,时来运转,这个儿子真是有福气啊,俺答汗如获珍宝,抱着儿子,想起了自己最疼爱的孙子,说道:“把阿多斯退兵的消息散播出去,城门也不必戒严,哈斯图雅不用改嫁给阿多斯,把汉那吉和她的婚约依然有效,他们两个会主动回来的。”
但是,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已经被汪大夏送到了大同,史载,把汉那吉扣关时说道:“我祖欺孙,夺孙妇与人。吾不能为若孙,吾行矣。”(注1)
戚继光将军奇货可居,将两人奉为上宾,好生伺候,送到了京城。
隆庆帝热情接待了把汉那吉,以郡王之礼待之,住在郡王府里,陈皇后也赐给哈斯图雅郡王妃的冠服,两人从未见过北京城的繁华,几乎要乐不思蜀了。
消息传到了汗廷,已经是初秋了。
四个月没有大孙子的消息,俺答汗还以为私奔的小夫妻已经葬身láng腹或者被土匪流寇杀死,得知大孙子还活着,俺答汗赶紧写了国书,说自己思恋大孙子,要大明把大孙子送回来,有什么条件我们可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