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心怡,走啊!”
让我回过神的是包厢里传来的大吼声。
是李峰在叫我,大概是发现我好半天还没进去,所以急着叫我。
而这边的周闻宇大概以为我没听清,又说了一遍,“小心点。”
“哦……”我害怕这样迷人的脸庞在面前晃荡,又想起来这么靠着别人也不好,赶紧离开了他的怀抱,连忙道谢,“谢谢!”
然后小鸡逐米似的疯狂点头,赶紧钻进包厢,根本没有顾及站在我后面的周闻宇是什么表情,只想找到李峰插个位子坐下,不用再看着我不认识的人尴尬。
可是当李峰看我进来,连忙拉着我往包厢最左侧坐着的女生堆里走,“看到没,好不容易才拉出来遛弯的人!不然要待在屋里发霉了!”
他按住我的肩膀,示意她们挪点位置给我。
眼前的同学们集体盯着我,虽不知是打量又或是什么,即便带着笑意,也让我有些不舒服。
“我们还不是,都在家里也不想出门呢!”一个人搭了话,后面的人也跟着搭起话来。
“这不就出来了呗!心怡,好久不见!”
“方心怡!嘿,还记得我不?”
“哟,大漫画家呢!来来来,坐这儿!”
“对,坐我们这儿!不过你要是喝酒就和那群坐一块了,咱们这儿可只喝饮料哦!”
一群赶鸭子般的话语不断抛向我,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觉得相隔甚远的同学们,此时此刻就坐在我眼前,还和我说着话。
真的已经过去七年了吗?
好像是一晃而过的,就好比我刚才进到旧时光还能记起那些事,而看到这些人的模样,我还记得那时候课间或体育课我拉着她们看我的画并一起讨论剧情的场景。
“来坐!快来坐!先坐下才好说话!”一个叫苏沫的同学起身拉我的手,又拿了杯子倒了杯果汁给我,“咱们这儿是不喝酒的哟!”
“谢谢。”我接过果汁,往拐角处挪了挪。
“行,那就在这儿吧,你们聊!我待会儿拿酒来敬你们这里哈!”李峰见我没有拒绝,脸上又挂着笑,指了指他要去男生那一堆。
“您老慢走吧!今晚要是喝多了,可没人送你回去!”有人调侃道。
“你放心,我找代驾也行!再不济叫我女朋友来,怎么说也把我拖回去不是?”李峰抛了个媚眼,人已经闪到那一群人中间去了。
“李峰这么多年了,怎么还这么皮?”一个叫白媛的女生发话,言语间夹杂着笑意。
“人家叫浪漫天真,跟你一样死气沉沉的?”另一个叫王甜甜的回道,环抱着双手的模样好似看戏。
“嘿你什么意思?我死气沉沉?你……”白媛怒目一瞪。
“诶呀人家开玩笑呢,别当真!”苏沫瞬间拦住白媛,对她报以一笑,又安慰起来,“咱们是都比不过李峰,要和他比,我们早就沉到湖里了。
又扭过头对王甜甜说,“你还说他浪漫天真,那我们岂不是都得去幼儿园回炉重组?”
“哈哈哈哈……苏沫你可真是说笑了!”王甜甜被逗得发笑。
“就是,想笑死我吗?”一旁的几个人也跟着附和。
只是这段不知所云的对话在我耳边飘过,我仍旧是沉默的样子。
我喝了几口果汁,有些郁闷,她们到底在笑什么?
“心怡,你晚上怎么回去?”
我扭头,是苏沫秀气的脸庞。
她是个有酒窝的女孩,笑起来很灵动,她穿着杏色的连衣裙,外面披着一件浅色系大衣,头发是黑长直,一副可爱的模样,她的声音像是一只黄鹂,让人听了便觉动人。更何况她又是个很会说话的女孩,要我如何不倾慕于她的魅力?
我有时候真的很佩服这种不论在什么局上都来去自如的女孩,她的自信和游刃有余,是我永远都学不会的。
但我也懒得学会了,反正我也不需要。就好比现在她在问我话,而我却盯着她的唇色发呆。
“心怡?”苏沫在我面前伸手晃了晃。
“啊?哦!”我突然反应过来,木讷回道,“李……李峰带我来的,他再带我回去……”
“这样呀,我还说你和我们几个一起坐车回去呢,免得你一个人不安全。”苏沫笑,得体的语句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
“你的……口红是什么颜色的?”不过又是我,完全忽略了苏沫的好意,问了一句不着调的。
“啊?你说我的口红啊?”苏沫惊讶,却是笑容不减,从自己的口袋里一摸,然后拿出来,慢慢打开盖子,一边回道,“是阿玛尼402,草莓红,怎么样,颜色还不错吧?来,给我手,你试试色,是哑光丝绒的,不知道你适不适合……”
还未等我同意,我的手已经被她拉了过去,一道艳丽的红色在我手背上划过,我眼里有些泛光。
“你要是想要,我这只可以给你呀,我原本买的时候两支一并寄到的,我一个人也用不完。”见我神情,苏沫将那管口红在我眼前晃了晃。
“啊?”我有些惊讶于她的爽快,赶紧摇了摇头,“不不,我不要的,我不化妆。”
我说的是真的,反正我都在屋里待着,根本不化妆的。
“这样呀……”苏沫一脸奇怪地看着我,随即又恢复了亲和的笑,“没事,你要是想买的话也行,我陪你去专柜。”
我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其实她误会了,我对她的口红并不感兴趣。
我只是对这只口红的颜色感兴趣。
草莓红,哑光丝绒,艳丽的红色犹如一层光焰,涂抹在白皙的皮肤上更是衬色。我暗想这样的颜色不适合涂在嘴上,而应该放在眼窝上,既晕染了绚丽,又衬托了肤色,最好是用在霸气的女主身上,像极了她骨血里的猖狂和桀骜。
这样的颜色我可以用在我的女主人公身上,譬如她的妆容,譬如她的衣饰,我回去还得琢磨一下怎么调出这个颜色的比例。
所以回到眼前,我对这只口红本身,并没有什么兴趣。更别提苏沫把它送给我,我也不会收的。
我又继续喝起果汁,安安静静窝在沙发里,偶尔会有同学找我说话,不过大抵是没趣的,所以没多久便没人再找我搭话了,落得我一个清静。
而我就着嘈杂的背景音乐,开始细细打量起在场的人。
我最先关注的自然是李峰。
他永远一副跳上跳下的模样,跟个猴子一样,我想不注意到他都难。
虽然他长得很帅,但是论性格,他绝对是个二货,和他整个帅哥的形象完全不符合,甚至南辕北辙。他人缘好,又会交际,在这种场合上是完全不需要有压力的。更何况这年头同学聚会问的都是些平常问题,“你现在做什么?房车买否?女朋友怎么样?准备结婚不?”
除了最后一项,他几乎是没有答不上的。
而到我这儿,大抵谁都懒得问这个问题了,毕竟我一看就不是个正经工作的模样。
转移视线,我看到覃泽宇和冯滕两个正在唱歌,两人搭着肩膀,跟个连体婴儿一样,对着话筒就是声嘶力竭,好似越是沙哑沧桑的歌喉,才能体会出他们二人的生死相交和陪伴。
再看看几个带女朋友来的男同学,要么是搂着自家女朋友亲昵,要么是几个人凑一块打牌,还有几个过来拉着女同学又是敬酒,又是拉起身一块跳舞。而我身旁的女同学们,能从护肤品化妆品聊到代购,再从上个月买了什么名牌包聊到下个月想去哪儿旅行。
唯有周闻宇,他像一个格格不入的画面,茕茕孑立于烟雾缭绕的迷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