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听一首歌吧,RightHereWaiting
去年年底的时候,我的上一篇以西奥多·诺特为男主的长篇练笔《宿命之外》进入了尾声,我自然而然地开始考虑起了我的下一篇练习应该写什么。一直以来,我的男主形象都比较统一,类似那种“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而我的主角也总是伟光正的那一类,用的都是第三人称视角。
于是,我就开始考虑起要不要以汤姆·里德尔这个众所周知的大反派来写一篇同人,第一人称,大概是一个几万字的小短篇,勉qiáng可以算是势均力敌。两个坏蛋,类似小丑与小丑女,名字倒是难得的一下就想好了,《坏种》。
现在很多人都觉得文学就是应该写“正确的东西”,什么《泰坦尼克号》、《英国病人》,里面的男女主角都是活该。我偶尔也会思考为什么有越来越多的人这么想,决定一部文学作品是否优秀应该是看它有没有体现了人性的丰富性,人又不是牌坊成的jīng,而且,谁又能评判什么是绝对正确的?
比如《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现实的角度来看,女主绝对是……很有问题,但是如果你沉浸到了故事里,你肯定会为女主的感情流泪,这才是我认为的文学的魅力所在,它可以体现一切原本应该是不合理的事物的美。
《坏种》里的很多东西放在现实显然是不可取的,但小说和现实本来就是两个世界,为什么非要想着去书里寻找现实的踪影呢?也许正因为我对于现实一直保持理性,又是个不折不扣的悲观主义者,所以我的小说才充满了理想化的东西,疯狂而làng漫。
二月底和三月初发生了一些众所周知的事。我本来就整整一个月没有出门,看到的、刷到的都是各种各样的负面情绪,那段时间心情真的是非常糟糕,混合着莫名其妙的眼泪写了二十多万字的各种短篇,用尖锐的笔触影she现实。
在这个期间,有关《坏种》的想法也在一点点成形,我为自己敲定了一个目标,将它改成三十万字的长篇,因为在写了一万字左右后,我发现几万字的短篇并不能很好地表现出这个故事,过短的篇幅也无法恰当地展现出人物形象。
写了这么多练笔的东西,没有哪一本让我觉得满意,《坏种》确实是我最喜欢的了。可能是因为不像子世代的同人,主线框架已经被确定好,虽然省去了构思情节的痛苦,但是也导致了束手束脚,我还是更喜欢留白多、发挥空间大的角色。
还是那句话,比起写作技巧,我觉得最能打动人的终究是真情实感。也许以后的我会懂得更多技巧上的东西,会在谋篇构局上更jīng巧,可是《坏种》带给我的触动终究让它与别的不同,它是我的玫瑰花,我在它上面花的心血与情感让它变得如此特别。
《坏种》里充斥着不理智而带着làng漫色彩的疯狂,这也是我第一次彻底沉浸于笔下的世界,在写第四卷的时候我仿佛都能看到伊芙琳在我面前枯萎破碎。《坏种》也让我设伏笔、营造气氛的能力有了明显的长进。
在正式动笔之前,我先是花了大量的时间去重温一些经典名著,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呼啸山庄》、《霍乱时期的爱情》……大概重温了二十来本,情绪都是偏向于激烈的那种,好像对写作又有了点新的想法和感悟。我自己觉得还是能在《坏种》里很明显地看出这些名著的痕迹。
比如第一章开头,模仿的是《百年孤独》那个被广为称道的开头,比如第七章,绅士与淑女,显然是源自《飘》里瑞德与斯嘉丽的初见,而汤姆和伊芙琳两个野孩子,无论怎么打扮,都是装上了漂亮马鞍的骡子。芙罗拉对伊芙琳很像张爱玲的《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对她的女儿长安。
文中多次提到的霍格沃茨迷蒙而温暖的光影与雨夜是化用的《了不起的盖茨比》里对岸的绿光,是伊芙琳与汤姆之间最美好时光的象征。辛西娅·普拉斯这个虚构的作者,致敬的是美国著名女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而出生地约克郡则是致敬了勃朗特三姐妹。
从去年八月算起,这一年里我写了差不多一百五十万字的东西。八十多万字的《宿命之外》跟着HP的主线走,不需要花太多心思构思情节,却锻炼了我写长篇的耐心与耐力。写的一堆短篇提升了我情感的爆发,我想,要是没有它们,《坏种》真的很可能半路夭折或者是质量更糟糕。
这一年的疯狂写东西太消耗了,所以无论三次忙不忙,我都要歇一歇,花时间重新反思。但是这个过程中我是有进步的,上一本小说我催亲友看,她都不想看,而《坏种》即使她早就知道了所有剧情走向,还是会催我更,天道好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