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包袱落在地上,阮萱制住陆锦行抗拒作乱的双手,然后发疯一般地吻他。
吞咽他所有的惊喘,喘息的间隙陆锦行想要呼喊,刚张开嘴,又被阮萱狠狠吻住,忽然他感觉有热烫的水泽贴上了他的脸颊。
刹那间,他被烫得忘记了反抗。阮萱吻得够了,便将人整个托抱起来,然后几个大步就将人丢到了chuáng上。
陆锦行顾不得被撞得生疼的后背,他惊诧地看向眼前已经失去理智的人,既惊惧又痛心,但他不能心软,自己这副没用的身子……不该再拖累她了。
瞬息之间,他已经做好一番心理斗争,在阮萱向他扑来的时候大喊道:“封九!”
chuáng笫之事,两人胡闹过无数次,陆锦行何曾叫过封九,阮萱也在这一声惊呼中恢复了清醒。
她怔怔地望着一副好似被非礼模样的陆锦行,苦涩难堪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对不起,锦行,我……”
阮萱话还没有说完,封九已经冷脸提剑进了屋。陆锦行用极快的速度将衣衫整理好,抓起包袱,头也不回慌乱地跑了出去。
封九则是连一个多余的眼神也没有给阮萱,便随之而去。
此时,那大开的房门chuī进呼啸萧瑟的风,chuī得几片纸屑不停翻飞。
阮萱瞧着,缓缓伸手抓得一片,摊在手心一看,是残缺的“锦行”二字。
作者有话要说:稳住,下章就甜了!!!
第三十七章
月湖之畔,微风习习。
波光凌凌的湖岸大石上坐着个白衣胜雪的男子,美则美矣,却好似丢了魂魄一般。
不远处打好水的封九瞥了一眼,蹙眉走了过来。
她素来嘴笨,更搞不懂她家少庄主究竟在纠结些什么,分明说了离开,却又一副将魂留在那儿的样子。
其实两人离开金章的都城达克萨已有三日,然则走了这么久,竟是才行了不过几十里路,今日刚到达克萨的城郊月弯湖。
起初刚启程时,封九便提议过骑马或者乘马车,而陆锦行这边呢,也不知听没听见,整个人恍惚无神的,偏生就是要靠两条腿走。
封九总觉得自家少庄主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可惜拿不出证据。
“少庄主,我们该动身了。”太阳已经偏西,封九不得不提醒,再耽误下去就到不了最近歇脚的客栈了。
陆锦行的反应慢了好几拍,过了半晌,才将眸光从波光下自在游动的鱼儿上收回,有气无力地起身,“好,走吧。”
已经三日,这失魂的状态不见好还愈发严重了。
纵使封九是个不通情爱的木头,看到陆锦行整日丧气没魂的模样,她也瞧着不快,终于看不过去竟是头一次替那女人说了句说,“少庄主,您若是不想走,属下可以送您回去。”
“……回去?”闻言陆锦行一惊,诧然地抬起头。阳光落在他俊秀的眉眼上,驱赶了部分忧愁。可惜眼眸中的神采只是短暂停留,他摇摇头,“不了,我们走吧。”
封九无奈又无语,依言跟在其后。
岂料主仆二人刚走得几步,便听整齐有序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正当两人抬眸望去之际,一列行军的队伍呈气势如虹之势已经到了湖畔。
高举的黑色旗帜之上书写着大大的“献”字,陆锦行虽未见过这个队伍,但他曾听阮萱说过,旗帜上的字代表这是献王的军队。
一想起阮萱,陆锦行霎时觉得心上揪疼,本就苍白yīn郁的面色又难看了几分。
原本献王的队伍只是打算暂作休整,领队的将军对于在此遇到平民并不意外。然而她身旁的男子一见陆锦行却是诧异极了,立马就奔下了马车。
“妻表弟,你怎么在这里?”男子几个大步跑到陆锦行面前,望了望两人,疑惑的视线慢慢从封九身上收回。
本是想要绕开队伍一直低垂眉眼的陆锦行被这声喊得惊住,他怔愣抬头,眼睛眨了两下,方才想起眼前的人是谁。
这人他认得的,眼睛复明后他见过两次,正是他的表姐夫沈氏。
“……沈哥哥。”陆锦行喊了声,对上沈氏不解的目光,却不知如何解释他方才的问题。
沈氏瞧着奇怪,瞥了眼陆锦行身上背着的包袱,又联系前几日离开别馆时听说这小两口闹别扭的事,当下心里就有了几分猜测。
只是没想到,都闹到了夫郎要远走的地步。
沈氏略作思忖,目光在陆锦行忧愁的表情上逡巡片刻,转了下眼珠子,而后主动拉起陆锦行的手,叹口气说:“我虽不知你怎会离开别馆,但是有一事我得告诉你,昨日我们收到传书,说是有探子为了刺杀献王将咱们先前下榻的别院给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