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赵霁笑着夹到了最后一片鱼肉,满足的吃完之后,由衷的赞叹道,“真是太好吃了,有了这份手艺,走到哪里都能养活自己。”

  赵霁说这句话,是因为想起了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穷困潦倒的窘境。虽然他也会做饭,但那都是家常水准。想卖钱的话,除非卖给还在茹毛饮血的远古野蛮人。

  可是燕云开不同,他的手艺实在太好了,这种程度的手艺完全可以卖钱了。

  此时,燕云开早已经放下了碗筷,听到赵霁的夸赞,燕云开的目光望向远方,脑子里不自主的想起了许久之前的往事。

  好久都没有回忆起这些往事了,燕云开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可是他没有。

  燕云开把目光投向赵霁洁白无瑕的脸,长睫毛下大眼睛投来好奇的目光,他的样子如此惹人爱怜,燕云开突然就产生了倾诉的欲/望。

  他微笑着对赵霁说,“保儿,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做菜吗。”

  赵霁的好奇心都快爆棚了,燕云开既然愿意解答他的疑问,赵霁当然不会拒绝,连忙点头示意燕云开快说。

  昏huáng的油灯下,伴随着蛙叫和虫鸣,燕云开缓缓讲述着自己的往事。

  二十年前,燕云开还没有名字,被关在日渐破败的福王府上,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没有人愿意跟他说话,他住在一间空dàngdàng的屋子里,每天只有一碗糙米饭,所以每天都觉得肚子很饿。

  肚子饿的时候,就像胃里有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仿佛整个人都要被吞噬了。

  幸好燕云开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在没人跟他说话的情况下,他通过偷听别人的谈话,两岁学会了说话。

  在没人教他写字的情况下,通过偷看,他五岁就学会了很多字。

  通过偷听偷看,燕云开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叫作福王府,福王府的主人叫王妃,而他是被王妃厌弃的人,最好不要出现在王妃面前,也不要出现在人多的地方。

  所以燕云开对着墙练习说话,用树枝偷偷在地上写字。

  他记得四岁的时候,有一次被洗gān净穿上新衣服,去见过福王妃,因为知道自己被厌弃,所以燕云开一直都不敢说话。

  对于他的哑口无言,王妃觉得非常满意。

  福王妃打什么主意,小时候的燕云开并不知道,现在却不会再有疑惑。

  福王妃不甘心被一个歌姬爬到头上,在福王战死后隐瞒了燕云开母亲的存在,又在她生产后除掉了她。并且打算把他养成傻子,等到时机成熟,再向先帝禀告,找到了福王遗留的血脉。

  她以太妃的身份,控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福王府的一切依旧在她的掌控中。为了达成这个目地,福王府可以先沉寂十年的时间。

  但是燕云开是一个最大的变数,他实在太聪明了。而且,随着年纪渐长,他发现自己的力气很大,成年丫鬟提不动的水桶,他五岁就能轻松抱起来。同样在五岁的时候,他学会了爬树和游水,因为上树可以抓鸟,下水可以抓池塘里的金鱼。

  但是不管树上的鸟儿还是水里的金鱼,都填不饱他越来越大的胃口,随着力气的增大,他的胃口也变得越来越大。

  终于,饿急了的燕云开翻过了王府里比树还高的围墙,穿过内院和外院的阻隔找到了王府的厨房。

  燕云开偷抓金鱼的时候,都会注意不被人发现,到了厨房当然不敢大摇大摆去吃东西,可就算拿一点剩饭剩菜吃,也是前所未有的满足。

  于是,翻过了好几堵三丈高墙,又累又饿的燕云开,在吃饱饭之后,就开始犯困。然后他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睡着了。

  平常他在后花园或着墙角睡着,被看到了,也不会有人大惊小怪,所以在这方面燕云开的警觉性不是很高。

  所以当做着吃肉美梦的燕云开被人提起耳朵的时候,便狠狠的拍开了抓着他耳朵的那只手。

  那只粗糙的手,是厨房的老大金三儿,他也不恼,甚至很赞赏的说,“小子,看你年纪不大,力气不小嘛。以后跟着你三爷好好gān。gān厨子最重要的诀窍就是要有一膀子力气。”

  那天厨房刚好要添人,金三儿以为六岁的燕云开是新买的男仆。

  金三儿是外院的厨子,自然不认识燕云开。

  燕云开看出金三儿没有恶意,而且愿意跟他说话,也就没有拒绝。

  六岁的燕云开已经长到了四尺高,瘦的像一根竹竿,满脸的稚嫩。

  金三儿让他帮忙洗菜,随手给了他一块发硬的蒸饼,燕云开就很高兴。

  可是没过多久,外院的管事就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来了厨房。金三儿当时忙着做晚饭,也就没有过问,等到忙完了,才问燕云开,“你是那家的孩子,没有差事,打算进厨房啊。”王府的大门,不是随便那个小孩儿可以混进来的,金三儿以为,燕云开是王府的家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