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景曜张了张嘴,又沉默一阵,才说:“你就在这里好好反省几天吧。”
他说完便走了。
程返垂头丧气地坐在chuáng上,揉着自己挨揍得脸,盯了一阵地上那枚可以作为关键证据的戒指。随后把它捡起来,重新套在了食指上。他又去看了终端,才知道自己在给这只手戴手套的时候嫌它硌人摘下来塞进裤兜里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出来了。
程景曜应该没把这东西告诉程博赡,要不然他就不是在这儿收押了。
或许吧,他的确有点冲动了。但那时候他完全丧失了理智,经年累月的仇恨和愤怒完全控制了他。所以程博赡起码要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是老鬼的,那混蛋都给他喝了些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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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景曜从收押所出来,车子沿着去程博赡医院的路线行驶了一阵,又把终点设置成了程家老宅。
他们是不伦不类的一家人,可仍然是一家人。程景曜知道程博赡关心他,同时他也关心他大哥。程返是小弟,虽然不如程博赡那样和他同父同母,但两人一起长大,哪怕他曾经只是装成程返的哥哥,装得太久,也习惯了日常照顾和提点着他。杨昭就更不用说了,他对杨昭拥有太过复杂且依恋的情感,哪怕这种感情十分扭曲,也是真实的感情。他在乎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哪怕是扭曲的关系,也不希望他们分崩离析,另一个和他有着相同希望的是杨昭。
杨昭得知他今天去看了程返,破天荒给他来了一通电话,让他回家吃晚餐。
杨昭平日只会在一种情况下联系他,就是在他快要到易感期的时候。他腺体损坏得太严重,不管是抑制剂还是抑制贴都全无作用,时间也相当紊乱。程景曜会记录下他的每一次易感期,但没有一次准时过。
杨昭一联系他,无论他做什么,他都必须立马赶回去,帮助他度过易感期。程景曜威胁杨昭,如果他因为易感期失去理智和其他Alpha做出让程家蒙羞的事,那无论自己说什么,程博赡都容不下他了。他还记得杨昭听到这话时的屈rǔ表情。而他被程父bī去洗标记的事,也被程景曜隐瞒了下来。
他回家停好车后,从房子里迎出来的不是宋伯,而是杨昭。他一脸讪讪的,努力克制了,仍然流露出着急的神色。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衬衣,光滑的表面看起来像日光流动。高立领下系了一条衬衣链,纯金的细链子沿着脖子拉下来,在锁骨窝处用一颗鸽子扣系上。振翅的鸽子是白金底,上面嵌满了钻石,鸽子眼睛是一颗大尺寸的血钻。
一头秀丽的头发松松地用绸带系在脖子后,看起来优美纯净,不啻于任何一个上城的Omega豪贵,甚至比他们更多了一点不谙世事的天真和柔软。
只是在程景曜面前,那种玻璃罩一样的jīng美很快就会破碎。
他紧张起来,又有些讨好地问:“你晚上在家吃饭吧?”
“嗯。”程景曜向他走去,“宋伯呢?其他人呢?”
“我给他们放了假。”杨昭说着有些底气不足,像是怕程景曜误会似的,“方便说话一些。”
程景曜当然不会误会,杨昭总是把自己装得像个上城人,自然也会像所有上城人一样对犯罪感到羞耻。他不会去看望被收押的程返,并且这件事连家里的佣人都不能知道,但并不代表他不在乎自己那个闯祸的儿子。
想到杨昭叫他回来的原因,程景曜心情也不怎么愉快:“你都给厨师放假了,晚上我们吃什么?”
程景曜想,他们好久没有单独一起出去过了。以前一起出去,总是要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说服杨昭。说程博赡会让他出席公司的晚会,他需要新的符合场合的衣服什么的。只不过几次杨昭都没能去参加公司晚会年会,知道程景曜骗他,就更不愿意和他一起出去。说服他一起外出就餐就更费劲,今晚却是正好的机会。
杨昭难为情地jiāo握着葱白一样不知人间烟火的双手:“我做吧,我会做烩饭。”
这是他唯一会做的饭,也是十分具有下城特色的一道饭,把饭菜和肉放在一锅煮,然后放调料,再一锅吃。
自然不是jīng美的食物,所以杨昭说出来之后就更难为情,他面颊绯红:“你要是不想吃,也可以出去吃,我听你的。”
程景曜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烩饭吧。”
这个饭程景曜中学时似乎吃过一次。那时他抓着杨昭告诉他,他的同学都嫌学校的饭菜不好吃,都是妈妈中午送新鲜的饭过来,所以他也要。
杨昭不太会做饭,但当时急于做一个合格的母亲,也答应了程景曜。程景曜记得当时杨昭给他送来的就是烩饭,但他记不得自己吃了还是倒掉了,总之,回家后他告诉杨昭自己因为他送的饭菜糊在一起,被同学取笑了,笑话他只有下城的猪才吃这样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