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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姜可笙的手指还停在按钮上,眼睛却是睨着兰杉的。

  仿佛她再多说一个字,就也把她扔进去搅了。

  “散了挺好,你又不是缺那几支玫瑰花的钱。”等破壁机的声音停下,兰杉玩着自己的发尾,随手拿个苹果啃着,耸耸肩。

  “把你们俩的工资加起来劈成两半,比你自己工资的一半还少,”她轻哼一声,翻个白眼,“扶贫还不如扶大山里读不起书的小妹妹,至少不用你生孩子打扫卫生当个全能保姆。”

  等机器的热度下来,姜可笙又重*新按了启动键,将果汁最后一遍打得细一些。

  再按下按钮,“滴”声过后,房间内重新恢复安静。

  安静的厨房,突地响起一声嗤笑:“的确,我能给自己买得起想要的东西,现在还搞一副对以前装作念念不舍的样子。”

  她又把话题拉到了自己和季昀身上。

  找了个空玻璃杯装果汁,兰杉无视掉姜可笙这幅样子:“你先qiáng吻季昀开始的爱情,又是先甩的他,在这叽叽歪歪可有点假了啊。”

  她一向是个说话很直的人,从不因为是朋友就拐弯抹角。

  姜可笙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真正喜欢季昀的。

  但她知道,当她发现自己喜欢他时,已经是高中。

  季昀在学校里,一直是安静和独来独往的。

  平时没有事情,他能一个人在文学社的活动教室待到班主任找人去叫他。

  他的脸上常年挂着温柔的淡笑,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最礼貌的那种,毫不及眼底的笑。

  她和季昀算是熟悉,但又算不上有多熟。毕竟没有人和他是真正的朋友,因为他不需要。

  后来她活成了他的样子。

  就是徐年所说的,她那一副虚伪却又显得高高在上的模样。

  “说实在的,我是真不知道你一直喜欢季昀那个木头哪一点,他连个闷骚老冰箱都算不上,”兰杉把苹果咬得声音响亮,“我刚认识季昀的时候,就觉得他的爱情都得是柏拉图式的,要和他在一起得思想觉悟高到天上去。”

  “因为他身上有那个时候,我没有的东西。”

  季昀懂她不懂的文学作品,能写出她绞尽脑汁也造不出的漂亮句子。

  她喜欢托腮看着他微蹙着眉,执笔在纸上写下一行又一行故事。

  他穿着南华的校服衬衣,认真的侧脸好看得像是在拍电影。

  她喜欢去文学社蹭课,jiāo一篇吐血写出的文章,然后听他无奈地说“可可,文章的结构不能这样写”。

  她喜欢听他叫她“可可”。

  因为连读而语调上扬的第二个字,听起来是他们两人最亲昵的时刻。

  为了靠近他,姜可笙做过最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大概是用一个暑假,无数次在放弃的线上挣扎之后,终于把一整本的《尤利西斯》生生啃完。

  甚至,还因为这本书看了不少相关的注释书籍。

  “但我后来发现,”姜可笙看着偏棕huáng色的液体,缓缓倒入玻璃杯中,“我不仅读不懂《尤利西斯》,更读不懂他。”

  “欠的。”兰杉又翻了个白眼,把苹果核扔掉。

  摇摇头把矫情的自己踹走,姜可笙活动活动肩膀,表示同意:“嗯,就是招欠。”

  “没事,”一把揽住姜可笙的肩膀,兰杉大气地挑眉,“哪天你买不起玫瑰了,姐姐给你买。”

  “实话讲,我现在买不起二环的四合院,姐姐你看看……”

  “滚滚滚。”

  第9章Klein与前男友应该只互留工作邮……

  三天内没有收到表姨的电话或者*短信,姜可笙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基本上是代表,表姨总算是对她失望,气得再也不给她介绍对象。

  单方面的欢喜,总是要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上的。

  她和徐年的聊天记录,也停留在那天吃饭的餐厅预约。

  在这三天内,姜可笙又飞了一趟S市。前一天坐深夜的航班回B市,第二天一早到公司开会。

  会间灌了两杯咖啡,她只觉得自己gān脆留在天上别落地算了。

  但有的时候,姜可笙也挺享受这样被工作填满的生活。

  她可以累得回家倒头就睡,不用想别的事情。

  就比如季昀。

  比如在她的生活里重新出现了两次,又再度消失的季昀。

  领克的会议室在十六层,办公区在十七层。

  会议结束,已经临近饭点。

  等电梯的时候,站在一旁的女同事正看着手机:“Coco,中午要一起吃饭吗?听说最近南区开了一家小龙虾很正宗的店。”

  一直仰头看着电梯数字的姜可笙闻言,垂眼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抱歉地摇摇头:“我下午得去和Kevin他们做尽调,估计也只能路上随便买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