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见她那般着急的要与他和离,卫谚心中的那一抹不悦愈发的浓烈了,她就那么想早些与自己和离吗?当初使手段,让他娶了她的是她,如今急着要和离的也是她,她到底把他卫谚当做什么了?
“随你。”卫谚扶着旁边的小树起身,抬脚往家的方向走去。
凌霄也起了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一瘸一拐的跟在卫谚身后走着。这卫谚的反应,与她所预计的有所出入,原本以为他会很高兴的,可是,并没有。
二人前后脚到了家,见凌霄一瘸一拐的走路,冯氏便问怎么了?她只说不小心崴了脚,并无大碍,便端了盆热水回房洗漱。洗完脸后,凌霄脱了鞋看了看崴到的脚,发现有些微红但并未肿起来,也不严重。于是,她就用热毛巾敷了一下,便未再去管它。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脑壳有包的原因,卫谚在床上翻来覆去一宿都没能睡着。天刚亮,他便没在躺着直接起了床,束了头发,出了房门。
他正走到厨房,打算拿盆去院子里洗漱,便看到穿着一身米黄色春衫,编着一条辫子的凌霄,在灶间包着包子。灶里烧着火,锅里正飘出诱人的香气。
见他到了厨房,凌霄知道他是拿盆儿洗漱的,便道:“后边儿的锅里有热水。”
卫谚没有说话,从锅里舀了热水在盆儿里,便拿着毛巾出了厨房。他刚洗漱完,他娘冯氏也起来了,洗漱之后在灶间帮忙烧火。他拿了一本书,坐在院子里的石头上看着,可是直到他娘喊他吃饭,他却一页都未曾翻动。都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看书是最好的,可还是今日他却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今天早上的早餐十分的丰盛,凌霄一大早就起床,用大骨熬了粥蒸了包子。她是想着,自己崴了脚,卫谚伤了头,所以便煮点儿好的好好补补。
不知为何,美味的猪肉白菜包子,鲜美的骨头粥,吃在卫谚的嘴里十分的没滋味儿。
凌霄喝了一口粥,看着美美的吃着包子的婆婆道:“婆婆我今日要回家一趟。”
因为原主以前就经常回娘家,所以冯氏也并没觉得她回娘家有什么不妥,便说了一句:“早去早回。”
吃完早饭,把碗筷留给了婆婆洗,凌霄便独自一人出村,朝虎头村的方向而去。虎头村离无银村不过十里路,所以她还没半个时辰,便到了虎头村。
进了村,那在田间地头劳作的村民,看见她都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大概,是在说,她又回娘家打秋风了。
凌霄在心中叹了一口气,看来,不管是在无银村还是在虎头村,她都是村民关注的焦点呢!她凭着原主的记忆,往林家的方向走,路上遇到族里的长辈,便乖乖的问好,惹得那些长辈一个个莫名其妙的。
凌霄走过虎头村的小河边儿,忽然有一个妇人嬉笑着道:“哟,菊香,快瞧瞧你小姑子又回来了。”
小姑子?是在说她吗?
凌霄转过头看了过去,只见两个穿着褐色粗布衣服,用布巾包着头的中年妇人,和一个绾着单螺,穿着灰色粗布衣裳的年轻女子在河边洗衣裳。她翻找了一下原主的记忆,那个年轻女子便是菊香。不过这原主和菊香有些不对付,因为这菊香是虎头村最好看的姑娘,原主心中嫉妒她。所以特地在她死了爹,被人退亲之后,去奚落了她一番。至此之后,二人再相见便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只是,她怎么就成这菊香的小姑子了?难不成,是她的那个哥哥要娶菊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