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盛宴(十三)

  出了院子碧红突然间蹦出来,吓我一跳,她嚷嚷着:“小姐,小姐,你要去哪儿。”

  我差点儿忘记我还有个跟屁虫,方才她不是去帮忙收拾碗筷了么,还以为没这么快呢,结果……是我小瞧了。

  “出趟府,你去帮姨娘磨莲子粉,我一会儿就回来。”

  她格外正经,摇头道,“那可不行,小姐这快出嫁了,碧红可得小心伺候着。”

  这丫头一向稳重,这话很明显是说给粱儿听的。

  粱儿也不傻,当即便回话道:“这位姐姐放心,粱儿虽说年纪尚轻,但终究是将士,这一身戎装的,任谁也不敢欺负了去。”

  碧红望着他腰间戎带上的“冥”字,有所思,“你见过冥尘将军?”

  粱儿有些不好意思,脸又黑红了,挠着脑袋,傻笑着:“不瞒姐姐说,不曾见过。不过,不止我一人未见过,将士们大都未见过的。冥尘将军有两位副将,全由他们传达将军军令,待以执行。姐姐放心,我虽未见过冥尘将军,但我家将军是一等一的高手,他的副将也都一人可抵千百人,我虽只是小将,自然与他们差得不止一丁半点儿,但仍然是将军的兵,我家将军的威严,这无垠天朝任是谁也没胆子挑战的。”

  粱儿在说道他家将军时,突然间涌出的那股子自豪劲儿,以及那副膜拜崇仰的眼神,简直是绝了。

  我总算是意识到了一件事儿,兴许哪一天,如若我跟他家将军掉进水里,让他选一人救,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奔向他家将军。

  为什么呢?因为对于他来说,那种人天下只有一个,就像是他活着的阳光,照耀着他生活的每一天。人这种东西,没了阳光,若全是黑暗,那与行走在黑暗中的行尸走肉又有何差别?

  兴许是他说得很是义愤填膺,在碧红看来很有安全感吧。她,放行了。

  上了集市,趁着这天还算成熟,我想重新买些种子回来。毕竟天大地大温饱问题最为棘手。

  粱儿是个聪明人,从我上菜市场开始,便知道我想做什么。买了成活率比较好的萝卜种子,我便邀他付了款,扯他出去了。

  “别的不要了吗?”

  我扯着他胳膊,“现在啥子季节知道不?”

  他尴尬地笑笑,“那我们现在去哪里?”

  “给姨娘买个小伴儿去,小猫或者小狗的,你走了,她好有个寄托。”

  依照这个时期的菜市场规划,这集市说好了是个菜市场,若是没猜错最前端那处应该是个买卖市场,家畜家禽甚至奴隶,都是在那一块儿交易,说出来挺讽刺的,卖人跟卖动物都能在一个市场上,可想而知底层人的社会地位。当初在废都时就是,过了菜市场紧连着买卖场,人有时候都还不如一只狗,那狗还被主人不断摸索着,走的时候还能拉出来哭上一阵子,可人呢,就像是一件衣服,卖的人毫不在乎,买的人满脸嫌弃。说实话,瞧着挺闹心的。废都那市场无意中去过一次后,便再没去过了。

  如今到了这天都,瞧着也好不到哪里去。

  刚一进买卖入口,便有一个卖身的女人,低着头,穿着肮脏的短褂裤子跪在地上,面前白布上写着,卖身。大致内容是因父母双亡,弟弟重病,卖身为弟弟看病,瞧着这景儿,粱儿明显走不动路了。

  我眉头一蹙,便拉着他前行,我晓得他的心思,但只能指着前面更多的卖人亦或自卖交易,与他道:“你若不是要娶她,便不要去招惹她,不要因为一时的怜悯,去可怜一个人,还有这么多人,你可怜不过来。”

  他回头张望了好几次,那女人自始至终都未抬头,兴许对她来说,她不需要知道买她的是何人,她只知道她的目的为何……

  在买了一只哈巴狗后,回来的路上,那女子已经不见了。

  粱儿抱着狗,望着那处时,眼神有些空洞,很快他的眼沉了下去,似乎是在懊恼。

  我与他道:“粱儿,一姐姐给你讲个故事吧。”

  他并未应声,但我还是自顾自说了起来。

  “曾经,有一个十三岁的小姐,一直以男装示人,她也来了这种地方。那是她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她望着满街的家禽家畜、还有这些可怜的人儿,甚至有片刻的不可思议,这可是人啊……可她很快想通了,这个时代,这些东西,压根儿没必要稀奇。出于善心怜悯,她帮助了离自己最近的、也是她认为最可怜的人,一个卖身葬父的姑娘。那姑娘虽有些脏,但瞧得出来,很是清秀好看。出了银子后她要跟她走,她说:‘我给你钱是让你葬父的,不是想要你的人。’但那姑娘却格外倔强,说:‘少爷既然买了奴家,以后奴家便是少爷的人,为少爷做牛做马也心甘情愿。’小姐并未在意,这种场合她委实受不了,于是执意不带她走,而是回了府。可是第二天,她的尸体出现在了小姐的府外,她的怀里揣着一封信,上面说,‘父亲的尸体已入土为安,奴家此生心愿已了。少爷身份尊贵,奴家如此低贱,自知配不上少爷,愿来世做牛做马,再报答少爷的恩情。’她麻木地认为,那少爷不要她是因为嫌弃她。可她却不知道,那小姐只是想让她有机会重新做人……”

  粱儿喃喃低语:“怎么会……”

  “怎么不会呢?一个女人,最尊贵的,也就是自己了。能让她倾其所有赌上一切卖掉自己,她的人生该是无助到了什么地步?但凡有一点儿可能,也不会有女人想要买身吧?这也算是一场赌注吧,如若买家人好些,哪怕当个丫鬟也比现在强。如若不太好,刚烈一点儿,兴许就是大不了一死了之的事儿……最接受不了的,估摸着也就是,明明买家很好,却看了她一眼后,瞧不上她了吧……”

  “对不起,一姐姐。”粱儿的头更低了,他道,“那个少爷,是一姐姐你吗?”

  我抢过他怀里的小哈巴,毛茸茸的像一团滚雪球,望着他:“姨娘肯定会喜欢的,你信不信?”

  他的眼里有些水润,却还是裂唇笑了起来:“嗯,一姐姐挑的,小娘自然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