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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章

  第471章

  就在众人闲谈的时候,秦歌已经将尖椒兔给做好了,铁锅底下的柴火更是噼里啪啦的燃烧着。

  变异兔子的平均体重都在一百来斤左右,秦歌动用厚重的铸铁锅,刚好能将整个变异兔子的肉装下。

  尽管变异兔子的兔子肉相对起猪肉和牛肉而言,颜色和口感都要正常了许多,但还是有种挥之不去的铁腥味,这是核辐射影响之下的变化。

  秦歌为了压制住兔肉里的铁腥味,只能用大量的尖椒作为掩盖,再佐以调味用的青花椒。

  所以,当尖椒兔做好了之后,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是切成小段的青椒,和那些炒香了的花椒。

  而变异兔子的兔肉,则是隐藏在青翠欲滴的青椒段里,仿佛躲藏在山林间的兔子般活泼。

  在闪着油光的青椒掩映下,白嫩中带着点焦黄琥珀色的兔子肉,显得愈发的勾人食欲了。

  在人烟凋敝且气氛沉重的部落里,尖椒兔那辛辣而浓郁的香味,还是很引人注目的。

  尖椒兔本来就是重油重盐种味道的江湖菜,仅仅是闻起来,就能让人有种黯然销魂的豪迈与感触。

  那种辛辣的香味弥散在竹林间,吸引了不少土著的注意,大部分土著都是眼巴巴的望着秦歌等人。

  他们的眼里都透露着害怕的神色。

  生怕秦歌等人会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突然暴起伤人,将他们这个苟延残喘的部落都铲平了。

  “大家都不要拘谨。”

  “都过来尝尝我的手艺吧。”

  秦歌指了指架在部落中间的那口大锅,地上还残留着杀戮之后的斑驳的血迹,更是彰显着生存不易。

  生活在部落里的土著们听见了秦歌的邀请之后,都胆战心惊的躲在竹屋后边,压根就不敢上前。

  要知道,秦歌这家人面对凶悍的变异兔子,都能面不改色的加入战斗,他们完全就不敢招惹啊!

  小雅齐了齐手里的竹筷,然后率先从锅里夹了块尖椒兔放在碗里,笑吟吟的抬起头说道:

  “爸爸,咱们先吃。”

  “这些人的胆子小,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等会儿咱们把尖椒兔吃完以后,还可以进入到竹林里去,寻找那些长脚的小蘑菇呢!”

  秦歌见小雅对那些会奔跑的小蘑菇如此感兴趣,也想要带着小雅和洛虞,在夜空下的竹林里寻找童真了,这种亲子活动在秦歌看来还挺有意义的。

  “行啊!”

  “要是咱们的运气好的话,或许还真的可以在竹林里到小蘑菇们藏身的树洞呢!”

  “到时候说不定里边也住着红皇后和白皇后,还有疯帽先生和扑克牌士兵呢!”

  秦歌将切成小块的尖椒兔扔进了嘴里。

  不论变异兔子的体型再怎么庞大,尖椒兔就是要切成小块才好吃,不论是下酒还是下菜都很入味。

  而且小块的兔丁受热均匀,在烹饪尖椒兔的时候不会出现难以煮熟的情况,兔肉吃起来也会更香。

  秦歌比较喜欢那种外酥里嫩的口感,所以兔丁在制作尖椒兔的时候,都是提前用滚油过了一遍的。

  “不得不说,小哥哥你做的每道菜都很好吃,人家感觉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你了!”

  洛虞将兔丁和尖椒都送进了嘴里。

  尖椒刚接触到舌尖,洛虞就感受到极辣的滋味窜进了喉咙,让唇齿间都弥散着霸道的辛辣味。

  秦歌在制作尖椒兔的时候,使用了不少青色的尖椒,这种辛辣的滋味窜进喉头,比剁椒鱼头还辣上几分,让洛虞都忍不住直吸气。

  但那沾附着辣椒籽的白嫩兔丁,吃进嘴里却让洛虞有种别样的新奇体验,那是种什么样的滋味呢?

  伴随着咀嚼的深入,洛虞能够清楚品味到尖椒兔里的兔丁滋味,兔肉那独特的香味也绽放了出来。

  尖椒兔的兔肉本身就是用热油爆炒过的,所以外层的兔肉都带着股焦香的酥脆口感,但是内里的兔肉却格外的细嫩柔软。

  洛虞咬着嘴里的兔肉,竟然没有品尝到丝毫铁锈的腥味,取而代之的则是处理得极其完美的鲜美!

  就连包裹在兔肉里的细小骨头,咬起来都有股别样的滋味,椒香麻辣更是越嚼越香!

  “小哥哥,我之前在帝国龙城的时候就听说过,蓉城的变异兔子是帝国龙族最喜欢吃的食材了。”

  “因为这些变异兔子的兔肉非常细嫩,就算是像老龙皇那样舌头挑剔的家伙,都对变异兔子的兔肉赞不绝口,认为这是神仙肉或者是百味肉。”

  “后来,帝国皇城周边的变异兔子都要被吃绝种了,我还以为这些小家伙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没想到他们竟然跑到蓉城来开枝散叶了。”

  洛虞喝了口水,靠在竹竿上稍微缓和着喉咙。

  秦歌今天晚上做的主食,是竹海特色的黄粑。

  用来包裹黄粑的竹叶是经过溯源处理的,所以色泽上也显得翠绿盎然,衬得竹叶里的黄粑润泽光亮。

  黄粑的口味偏甜,但也不会让人感到太腻。

  吃起来有种淡淡的糯米香味,以及红糖那沁人心脾的甜津津的滋味,再加上竹叶那草木清香味。

  就连秦歌这种不怎么喜欢吃糕点的人。

  都能将黄粑当做主食,吃四五块都不成问题。

  而且煮熟之后的黄粑也挺方便的,要是带在路上,在小雅肚子饿了的时候,能当做小点心垫肚子。

  秦歌见小雅和洛虞吃完晚饭之后,就直接将铁锅里的尖椒兔统统倒了出来,装在了洗干净之后的宽大竹叶上,颇有几分吃大锅饭的气势。

  “不过蓉城毕竟是变异熊猫们的地盘。”

  “要是蓉城遗址全部都被变异兔子占据了,感觉怪不好的,这些变异兔子就像疯狗似的见谁咬谁。”

  秦歌在和变异兔子们打架的时候,用微脑分析过变异兔子的种族天赋,这些兔子压根就控制不住情绪,他们被嗜血狂暴的天赋能力只配得死死的。

  说白了,就是看见血就容易发疯。

  而且,疯起来连自己都会咬的那种。

  再加上兔子们的繁荣能力本来就很强,要是不加节制的话,很快就能让变异兔子蔓延至整个蓉城。

  说不定,兔子大军在吃完了蓉城里所有的生物之后,就会往渝州城所在的方向慢慢蚕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