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顾思卿不见了
宋兆好些天都没有回来。
言卿是在和他聊天当中,才知道,他这些日子,恐怕都赶不过来。
“兆兆,是公司出什么事了吗?”言卿轻声说。
不怪她多想,每次给宋兆打电话,都可以听出他声音里头的疲惫。
宋兆轻笑了一声:“傻卿卿,能有什么事?”
是这样吗?
言卿没有问出口。
和宋兆认识很多年了,她还是知道宋兆是什么性子的。哪怕有些担心,言卿还是什么都没说出口。只是说:“兆兆,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在。”
“小卿卿啊,你这大恩,我无以回报。不如就…”宋兆笑道,一字一句地继续往下说:“与身相许吧。”
言卿听到他这样说,才稍稍放下了心。
那头,宋兆房间的门被推开了。
里头漆黑一片,没有半点光亮。
刘伯垂下头,轻声说:“少爷,老爷进来了。”
“滚!”躺在床上的男人声音沙哑。
“你让谁滚?”一人推门走进来,哈哈笑道:“我倒是没想到,我宋任的儿子。倒是给我长了出息,什么不好惹的人,都去惹。要不是我让人好好看着你,指不定你会给我惹出什么祸事来。”
宋兆随手把床边的一个东西甩出去。
陶瓷的花瓶摔在地上,发出咣当的声响。
房间里头,安安静静的,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宋兆,我警告过你。那个女人,可不是你能招惹的人。”宋任沉下脸:“你不要以为自己去国外打拼,就有了个顾氏抗衡的实力。要不是我是你老子,我也不会软禁你。”
“宋兆,你给我好好想想。为了一个心有所属的女人,值得吗?”宋任冷哼了一声。
男人一声不吭。
在这样的沉默里,宋任怒极反笑:“好你个宋兆,以后不要给他送饭了。”
“老爷…”刘伯低声说:“少爷恐怕只是一时之间想不开。”
“老刘。”宋任沉声道,自顾自地离开了。
刘伯看了眼父子俩,叹了口气,把门给上锁了。
很久以后,宋兆打开手机相册,里头全是一个女人的照片。
他唇角动了动,喃喃道:“卿卿,等我回来。”
远在国外的宋兆,自然是不会知道,在这一刻,言卿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
顾思卿不见了。
这道消息宛如惊雷在整个顾家乍起。
由于言卿的这件事情,顾慎之不确定会在B市待多久。没有人,可以给他一个确定的答案,哪怕是他自己。
知道顾思卿不见的消息,是在下午1点。这个时候,原本顾思卿应该登上了飞机,回到了青城。可顾思卿半路想买吃的,去了一座商场,再也没有出来。
顾慎之无意间在文件上画了长长的一条横线。他一把推开椅子,眉心微蹙:“封锁整个商场。”
B市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商场门口被一个个保安守着,在一个个清场。超市门口,停车场,所有的地方,都有人专门在哪里守着。检查每一个经过的人。
整个超市的氛围,瞬间就变得可怖起来。人心惶惶,终于有人受不住了,询问这些保安,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不管怎么询问,都没有人去解答。
“调下午12点半到1点各个位置的监控。”黄经理亲自来到监控室,生怕处理不好这件事情。
丢了职位还是小事,就怕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只是这么一想,黄经理抖得厉害了。
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吗?顾慎之的儿子,竟然不见了!
“快给我查!”
B市市中心的大型商场,就这样被封锁了。里头,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
超市门口。
一辆豪华的车内,下来一个男人。
那是一个相貌极其俊美的男人,可以说是得到了上帝的偏爱。五官的每一处,无一不精。更妙的是男人眼下的那点泪痣,给男人平添了几分妖娆蛊惑的美感。
男人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薄薄的唇抿得死紧,眼底没有任何情绪。
有正巧出来的路人,辨认出这人,竟然是顾慎之。他张大了嘴巴,还想再看一眼,男人已经被恭迎着进去了。
顾慎之,顾家现任家主,从小就有经商的天赋,是亲手打造出了整个商业王国的人。
五分钟前,超市门口,有个孩子独自出去了。
那孩子唇红齿白的,眉眼精致,还没有完全长成,就可以知道长大了该怎么为祸众生。
顾思卿查过公交车的线路图,知道怎么才能到达妈妈家。他觉得,一定是爸爸工作太辛苦了,才没有带他去找妈妈。他不想回青城,一回去,就见不到妈妈了。
公交车上。
顾思卿人小,再加上是独自一人,在公交车上格外的显眼。
身旁有人询问,他就一声不吭。周围人,也没有怎么放在心上。
顾思卿没有坐过公交,但是他的记忆特别好,早早地就规划好了线路。这一路,格外的顺利。
很早之前,顾思卿就想来找妈妈了。可爸爸不让,他不明白为什么。不过,这不重要。因为,他还是来了。
这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可一想到,妈妈住在这里,顾思卿唇角就露出一抹笑来。
顾思卿刚到一栋居民楼底下,就在不远处看到了言卿。
他激动地挥挥手,大声喊道:“妈妈!”
他的小脸上满是亢奋。
言卿愣了几秒,扭过头去看,竟然是思卿。她嘴角扬起一个笑来,说:“思卿。”
“妈妈。”忽然,看到了什么,顾思卿的瞳孔猛得一缩:“妈妈,小心!”
言卿还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忽然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侯哥,那个小鬼头看到了怎么办?”刘强询问道。
刘强,说好听的,是道上混混的。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小混混。
刘强早年辍学,就跟着面前的男人混了。
男人头顶光的和个电灯泡似的,一身肌肉,外加大面积的纹身。拿出去,吓唬人还是成的。再加上,男人不要命的那股子狠劲,豁的出去,大家都叫他侯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