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能寐。
他甚至已不太记得他当时是怎么离开小山村的,只记得当时他在沈暮站过的路口,拜了天地。
从那日起他就发誓,若有朝一日找到沈暮,他必定不会再让他的慕慕再尝试一次这刺骨锥心的等待之苦。
沈暮听到秦毅的话,愣了片刻,许是觉得好笑:“你嫁我?你堂堂一国公下嫁一平民男子,不怕被天下人耻笑?”
本来堂堂一国公娶个男子就够招人耻笑的了,没想到秦毅还能更没有下限。
秦毅紧紧地将沈暮揽在怀中,攥紧他的手心,在他耳旁亲呢道:“慕慕,你知道的,除了你,我什么都不在乎。”
他一花魁之子,从小到大就活在别人的白眼当中,在没有被秦家人送到战场上送死之前,再难听的话他都听过。
当他一步一步从战场上立功回来,那些不堪入目的声音才少了许多,但私底下依旧还是会拿他的身世说笑。
只有他的慕慕,知道他那不堪的身世之后,不仅没有耻笑他,反而踏着一轻盈的花魁服,赤脚走向他,一舞乱他心扉。
沈暮不知道,在那个并不明媚的午后,他一袭白衣赤脚推开门,向他走来时,他抓住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缕光。
自此他便有了从战场上活下去的信念。
所以为了他的慕慕,他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秦毅的话,听得沈暮心尖蜷缩,指尖轻轻一颤。
秦毅似有所察,握着沈暮的手,凑到唇边,在他手背轻轻落下一吻:“何况,我的慕慕生得这般好看,做新郎官一定是天底下最俊的新郎官。”
这次换他等沈暮来娶他。
落在手背上的吻,如一滴岩浆滴在沈暮身上,使他全身都泛起热度来,一些曾经肌肤相亲的画面在他脑中翻腾而过。
沈暮羞涩地抽回手,强行镇定道:“你做新娘子,新娘子的嫁衣你可会绣。”
秦毅自是不会的,他活这么多年,第一次摸针还是给沈暮绣了一根歪歪扭扭的当归手帕,绣得丑极了,还被沈暮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