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其实我也不清楚你为什么这么执着要去找什么千乘之腹、青丘之渊。」
一番折腾终于回到家,青竹瘫在沙发上问着墨白。
「我说我其实是个人,你信吗?」
墨白拆着自己的包裹,应该是青竹给他买的手机。
「怎么说呢,之前你这么跟我说我断然不会信的,可是现在你如此说我信八分。」青竹突然端坐起来郑重说道。
「信八分就信八分吧,我现在每十二小时只能化成人两个小时。若是找到了千乘之腹、青丘之渊,说不定我就可以重新变回人,再不受兽体束缚。我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墨白开始把玩起手机来,附带了一张手机卡,已经可以上网了。
「好吧,我能理解,但是凭我这小脑袋,实在想不通人是怎么变成大熊猫的,你这大熊猫的身体怎么会完全变成人。」
青竹想不通索性不想,只把他这话当成真的,尽力帮他完全变成人就行。
「哦对了,晚上还有个饭局,我得动身了。今天冰箱里面给你还有毛球买了好一些吃的,你们吃之前还是要提前拿出来放一会在吃。」
青竹正要离开,突然想起一事又说道:“我的联系方式你可要记好,万一有事就联系我。”
「知道了,知道了,快点去吧,我又不是小孩,不必这么啰嗦。」
墨白朝他摆摆手,这个青竹越发的有些碎嘴了。
晚上青竹来到香格里大酒店的时候,已经联系了周集轮,他果然已经到了。
“大哥,您来我来给你引荐几个场面上的大人物。”
周集轮将他带到一处装潢极为豪奢的包间之内,一张大圆桌子足足有四五米直径。桌子对面稀稀落落坐着几个人,看样子颇为有气势,应该和周集轮一样,都是道上混过的人。
“呦呵,轮子,今天没把你那结巴小弟带来,倒是带来了个生面孔。”一个染着黄毛的疤脸汉子狞笑着说道。
青竹扫了一眼几人,看来周集轮请自己吃这顿饭有这意思啊,反正自己一身修为在身也不担心对方搞什么幺蛾子,遂平下心来脸带微笑朝着几人点头致意。
“大风哥,这位是我新近结交的大哥青竹。”周集轮主动介绍起坐着的几人来。
“东城区的大风哥还有孙哥,南沧区的刘哥还有成哥,西城区的袍爷,北海区的李爷。”
好家伙又是爷又是哥的,青竹跟他们问好,搞得自己像是对方小弟一般,颇为不爽。
“你说神马?你认得大哥?我耳朵没听错吧?”大风哥语音嚣张,越发的对周集轮不屑起来。
周集轮正要与这大风哥理论,却被上座那西城区袍爷抬手止住了。
“大风,都是道上的兄弟,今天李爷在大家都放尊重一点。”
那袍爷向李爷给了个眼神,示意他该出场说话了。
李爷说是爷,不过是四十岁的年纪,不过在这一桌子人当中年纪最大,显得格格不入。
他起身端起酒杯,说道:
“今天找兄弟过来是有一件事相托,还请诸位兄弟帮忙。”
下面几人也都是畅快人,纷纷说道,只有大风哥的声音最响。
“李爷哪里话,有用到兄弟们的尽管招呼一声。”
李爷没接话,一口将杯中酒喝掉,说:“我先干为敬,诸位兄弟请随意。”
下面众人哪里肯失了面子,纷纷举杯喝了起来。当然也有例外,正是青竹,他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不知道也不愿守这种礼节。
他只知道今天是来吃东西的,所以他只顾着吃了。
李爷摆摆手,又说道:“今天承蒙袍爷组局,我呢借这酒局想让诸位弟兄帮我找个人。”
说完就将一摞子照片放在转台上,又说道:“照片给你们了,平日里没事可以让手下们多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这个人。”
“这是有仇啊,还是有恩啊,我找到之后好处置。”另一位孙哥夹起一块肉边吃边问。
“非仇非恩,只是帮一位大人物的忙。”李爷笑着答道,他自然是知道这这人的秉性,素来是毫无底线的出手狠辣,若是伤到他要找的人就难办了。
“找到之后将行踪报给我就可,不必有其他动作。”
众人点头,纷纷拿起照片,眼神看着照片中的人。
周集轮同样拿起一张,上面是一个青年道士还有一只大熊猫,他一看就感觉很是眼熟,不禁扭头看了看青竹?
“若是找到人,我黑龙会总会奖励发现的人500万现金。”
“嘶…黑龙会果真是大手笔。”
青竹一阵感慨,又感觉周集轮正眼神灼灼的看着自己,就有些奇怪,眼睛扫了一眼周集轮手上照片。
“我靠,竟然是悬赏的我?”只是一眼看去,他便已经确认过了照片中的人物身份。
这不就是自己嘛!还有那只大熊猫不就是墨白吗?
这些人找自己做什么?找自己也还罢了,为什么有一个大熊猫在身边。
难道是承天院或者是巫山派的人在找自己?
他有些庆幸,当初自己返回破碎的结界天地之内去去救墨白之时,他刷了一个心眼。
他易容后才介入与承天院的争斗之中,所以这张照片自己易容之后的照片,当然那只熊猫特征很明显。
若是被他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依照承天院还有巫山派的行事作风,自己还能有好果子吃?
这周集轮看到照片上那人的一身道袍,似乎跟第一次见青竹得时候很像。
即便连他也信了八九分,只是这样貌几乎是天差地别,又完全不像。
他又定了定神色,将周集轮手中的照片一把拿了过来。他说道:“这人年纪有些大了啊,看样子也就是个道士,不会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假道士吧。”
“嗯我看像,就是这熊猫又是啥玩意?”另一人也看出这熊猫蹊跷。
“不错正是道士装扮,不过也可能如今已经改头换面了,还有这只熊猫与他同行,可以作为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