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灯,双手使劲揉了揉脸,接着苟启随手拿过手机,一看,竟黑屏了。
本来还想联系一下老妹的,看她今晚回不回?可这一觉睡得竟把手机电都耗没了,不过到了这时候还没回来,看样子是又留在公司住了。
恰在此时。
“咕噜!”
摸了摸肚子,感觉一碗泡面不太顶用。
想了一下,他翻身起床。
手机就插床头充电,随手从抽屉里翻了几个钢镚,直接就出了门。
之前忘记看时间,下楼后方知竟已到了深夜。
一眼望过去,整条街上也没见着有人,就几个孤伶伶的路灯在那亮着昏黄的光。
这一片属于老城区,位置比较偏,再加上好多人都搬走了,大晚上的一幢幢高楼上全是黑窟窿眼,就偶尔几个窗户还亮着微光,像是鬼火。
这场景,貌似有点恐怖啊!
“要不,回去再拿泡面对付一下?”
其实他倒也不是不会做饭,只是最近一段时间太忙,家里除了泡面啥也没买。
站在大街上,苟启不由拢了拢上衣,在继续向前和回家泡面之间徘徊着。
不得不说,秋末的寒气确实有点厉害,尤其是这大晚上,愈发明显,哪怕是穿着厚厚的棉衣都有点抗不住。
在寒冷与饥饿的双重夹击之下,经过好一阵犹豫,他到底没顶住,最终还是选择鼓起勇气前行。
拐过三个街口,就在即将要放弃的时候,蓦然发现前方不远处的一家老馄饨铺竟还亮着光。
可算是救了命了!
他赶紧跑过去。
“老板,馄饨多少钱一碗?”
老板是个中老年人,四五十来岁,正穿着白褂使劲地和着面,脸上和手上满是岁月摧残留下的皱纹和老茧。
面对苟启的询问,老板瞧了一眼却没有回答,只是用手指了指上面的价目表。
苟启抬头看了一眼,然后从兜里摸出五个钢镚放台上。
“先来一碗。”
说完之后,他便又退到店门外,门口这有个呼呼冒火的火炉,正好烤火。
一边烤着火,一边不时瞧瞧馄饨好了没有?
“哒哒哒…!”
不一会儿,忽然背后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一回头,竟是一个女孩,确切地说是一个极为漂亮的长发女孩。
高筒靴,黑风衣,紧身短裤下暴露的是两条嫩白的大长腿,只是姿势有些怪异,一只手不自然地下垂,另一只手紧紧按着后腰,像是···骨质增生痛。
女孩似乎也没料到这里有人,两人双目对视,随后齐齐一愣。
“许雁丘?”
在这个时间点居然遇到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苟启真是大感意外,而且他更没想到的是,当年那个整天咋咋呼呼的假小子如今竟然出落得这么水灵,还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你怎么会在这儿?”见被认出,女孩眼神稍有躲闪。
“我还想问你呢?你当年不是出国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苟启发话道。
“最近!”
女孩随便应了声,然后神情紧张地回头望了一眼,又道:“这里不是叙旧的地方,你快走吧!”
见对方似乎有点不待见,苟启轻笑了声,很快转为平常心,随意抬手指了指店铺,答:“吃完馄饨我就走。”
女孩快速往店里瞧了一眼,见老板确实正在做馄饨。
不过,她还是冷冷地说道:“对不起,今天店里不做生意了,你快走吧!”
“什么意思?我就过来吃碗馄饨,没碍着你吧?”
“我说了不做生意就不做生意,你快滚!”
女孩似乎有些不耐烦,竟直接开始赶人。
不过这馄饨立马就到嘴边了,苟启怎么可能就此放弃,当然也不排除心里有气,想当年这假小子天天被人欺负还是他一直帮忙出头,没成想这一长大就立马翻脸不认人。
“你不让我吃我偏要吃,这店是你家开的呀?”
话音才刚落,店铺老板这时竟从店里走了出来,一见女孩,竟直接跑过去搀扶。
靠!这嘴,这店搞不好还真是人家开的。
“哑叔,赶紧让他走!”
许雁丘这时候竟还不忘赶人,而那老板一听,居然也连问都不问,直接用力挥手,示意苟启离开。
随后便搀着许雁丘一步一步往店里走。
“走就走,嘁!”
见人家都这态度了,苟启毫不犹豫地转身便要离开,然而刚抬脚却又立马停住,因为忽然间他隐约感觉到这位老同学的神情有点不太对劲。
就在这时。
“小心!”
女孩突然一个闪身,以极快的速度将他一把拉了过去。
下一瞬。
“嘭!”
背后突然一声炸响,火花四溅。
还以为是火炉爆炸呢,苟启心有余悸地回头看了看,却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火炉还是之前那个火炉,只是此刻上面竟被一根透明的冰锥几乎整个贯穿,冰锥熔化的水滴在火红的炉壁上竟还‘滋滋’作响!
一想到刚才自己那位置,再看看这冰锥的破坏力。
“这tm是谋杀啊!”
正当他想看看是谁这么狠毒时,四道身影竟从黑夜中突然出现,直直挡在三人前方。
一共四个人,恰好两男两女,不过全都是清一色的黑社会装扮,黑西服,黑皮鞋加墨镜,再配上森冷的表情,就差没在额头上直接写“我是坏人”。
尤为奇特的是,这四人中有一人掌心悬浮着火球,有一人手握冰雪长剑,还有一人手持长弓,最后一人有数柄飞刀围绕其周身上下飞舞,飞刀在路灯的灯光下闪耀着点点寒芒,相信没人会怀疑其锋锐与杀伤力。
而一见到这四个人,许雁丘的神情也立即紧张起来。
“你快走,这里不关你的事。”
女孩偏头快速对苟启说了句,紧接着便站到了那四人面前。
下一秒,身上风衣与长发无风自动,明亮的雷电开始在其周身盘旋闪耀,刹那间仿若黑暗中降世的神灵。
也就在这时,苟启终于看到女孩的后腰处,那里竟有大片血迹,分明就是受过伤。
原来,她不是绝情,而是想保护自己。
想明白之后,苟启心里那个感动啊!
身为一个堂堂男子汉,这个时候怎能让一个女孩子挡在身前?
所以,他义无反故转身就跑。
废话!不跑才是傻子,这群人的出现明显已超出常识,他就一个普通人,能干嘛?
再说了,他本就只是过来吃碗馄饨而已,跟两方都扯不上一丁点关系,这时候跑完全是没一点心理负担。
····
一路穿街过巷的拼命奔逃,不时还回头看了一眼,跑了好一阵,直到确认后面没人追来苟启方才停下。
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简直让人怀疑人生!
他一边感慨着,一边狠狠用手掐了下大腿。
“啊嘶!”
用力过猛,好疼。
很遗憾,不是梦!
今天这事算是大大开了眼界,本以为只存在于游戏和电影中的超能者竟活生生出现在眼前,看来以前对现实世界的认知还真是太过于简单了。
揉了揉大腿,顺带着稍稍平缓了一下繁乱的情绪。
接着他再次出发,决定还跑远点,即便家早已不是这个方向,不过没关系,只要能远离那滩浑水,哪怕明早再回去也不迟。
可惜不遂人愿,仅过了一个巷子,一个身影便挡在了前方,正是那四人中的飞刀男。
瞧这情况,跑是明显跑不过对方了,但也不可能等死,所以他打算解释一下。
刚要开口,哪曾想对方根本不闻不问,直接一抬手。
一柄飞刀如闪电般划过黑夜,在眼瞳中一点点地放大,苟启的心脏瞬间被提到了嗓子眼。
电光石火间,之前梦中的片段在脑中闪过。
赌一把!
他闭上眼,开口大喊。
“签到!”
一瞬间,时间凝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