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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反派登场

  格伦做事雷厉风行,不等谢尔曼虚伪的阻拦,他已经做好了一切转让的手续。

  不用说,谢尔曼此时的心中是窃喜的,原来他朝思暮想的火车这么容易就可以得到。

  他喜气洋洋,得意忘形的送格伦走出了办公室。

  之后他看着那一份遗嘱,不停的发笑。

  格伦这次的做法虽然出乎意料,但是却切实为谢尔曼提供了许多便利。

  他不用再冒风险去想办法杀了格伦;也不用忍受杰拉德的勒索。

  但是谢尔曼毕竟是谢尔曼,仅仅一辆火车便足以让他得意忘形,所以这个人的格局注定他到不了其他街区。

  他不知道,从现在开始,杰威尔公司在白教堂区种下了一颗可怕的种子。

  格伦神清气爽的离开了杰威尔公司,他身上最重的担子已经卸去了,今晚终于能睡一个好觉了。

  而且他看着满街身穿贝斯特制服的孩子,不自觉的展望起了自己的未来,且不说系统交给他的人物如何,即便他抛开系统,如此模式经营下去也能赚个盆满钵满。

  回到店铺,格伦看到马利正在欢快的清扫着屋子,他知道这些天玛丽看到了如火如荼的生意,心情自然也是不错。

  格伦来到了柜台中,从一个铁盒子中拿出了一张纸,对着马利喊道:“嘿!兄弟,这时你的**契,给你!”

  马利一脸不像相信的看着葛伦,他不知道格伦这是什么意思。

  格伦解释道:“你虽然是我赎回来的,但是你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所以我拿着这个东西要挟你也不是个办法,从今以后你是自由人了,你要是愿意,就在我这个店里继续干;不愿意的话,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马利拿着**契,激动得不能言语,他扔下了笤帚,将格伦抱住。用力之大甚至让格伦有些喘不过气来。

  收买人往往比要挟人容易得多,也可靠得多。

  格伦等到马利的兴奋劲过了,才有些嫌弃地说:“以后不要搂搂抱抱的,好奇怪。”

  马利没

  有理他,拿出了账本说:“兄弟,昨天近来的货又卖空了,我今天还得去进一趟。”

  格伦一边脱掉自己的外衣,一边说:“去进吧,只是今天和昨天不一样,今天不那么着急,你尽量在街上多逛一会儿,货比三家,务必要保证我们的货源是最优质也是最便宜的。”

  格伦脱下了外衣,接过账本仔细看着,看了了两天的账簿之后,格伦发现了一个问题。

  “马利,这两天的营业额为什么都不到十英镑?”

  马利听得出来,格伦这是嫌少,但是他劝道:“雅克布,这就已经很不错了。一个杂货店一天能收入几英镑已经是非常好的水平了,至少负担你我的开销绰绰有余了。”

  确实,在这个时代的白教堂,杂货店的收入超过十英镑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成绩了。大多数店主,每天的收入只有四五英镑,抛去成本,他们甚至都不够吃的。

  但是这样的小成绩对于格伦来说是远远不够的,照这样的速度,他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达成两千营业额的指标。

  格伦再次查看了一遍账本,他发现自己售出的货物主要是小宗的日用品,虽然这些商品消费动力大,但是利润空间很少,客单价也偏低。

  如果按照格伦学到的理论,要改变这种困局,就得从客户群入手。

  但是无奈白教堂是个贫瘠的地方,此处乞丐流民居多,有人来买格伦的东西已经是万幸了,根本找不到有强烈消费欲望的人群。

  格伦觉得,眼前的局面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转变的,所以他只能另寻他法。

  白教堂的斯皮塔福德市场,是一个集散各种小商品的市场,位于白教堂区东边,和格伦的店在同一条街上,但是一个在头,一个居尾。

  市场和火车道之间有一块几十平方米的空地,坐落着一间酒吧,名叫卡尔费多。

  这间酒吧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它的服务,而是因为它的拥有者。

  酒吧内有一家地下拳场,是白教堂区帮派的大本营,拥有者是一对双胞胎

  。

  哥哥名叫雷金纳德·伯雷,绰号铁拳。从十五岁开始,他就已经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拳手,到了十八岁,拳台上几乎已经找不到任何能与他匹敌的人了。当然,他的犯罪记录和他的拳台记录一样赫赫有名。

  弟弟名叫罗纳德·伯雷,绰号血色眼镜。相比哥哥,这位弟弟好文不好武,他十分聪明,自学了法学、会计学等等一大堆知识,除了没有学位,他和牛津大学出来的那些学者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的帮派叫做伯雷兄弟,当然这个名字并不是自己起的,都是别人叫出来的。

  在伦敦的每个区,都存在着这样的帮派,管辖着自己的辖地,而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老大,绰号叫黑色小丑。

  就像中国古代的分封制一样,黑色小丑给了每个街区首领一块地方统治,但是这些首领们需要臣服于黑色小丑,并且在有需要时挺身而出。

  伯雷兄弟,就是黑色小丑手下拥有白教堂的统治者。

  哥哥雷金纳德负责暴力,弟弟罗纳德负责生意,这两个人分工明确,手下的帮派也蒸蒸日上。

  整个伦敦城,服从于黑色小丑的帮派,虽然服饰大同小异,但是他们都一个图腾,战士都穿酒红色的衣服,首领穿黑色的皮大衣。

  所以如果人们在街上看见穿着酒红色的人,大多会敬而远之。

  这一天,一个穿着酒红色条纹背带裤的人走进了贝斯特百货。

  这个人上身穿着一件发黄的衬衣,光头且不带帽子,缺了一颗门牙,身形微胖,个头一米八上下,脸上长满雀斑,看起来不到三十岁。

  白教堂的人都认识他,他叫光头强尼,伯雷兄弟手下的小头目。

  所谓入乡随俗,格伦看到酒红色的衣服,多少也有些害怕,更何况进来的是这样一位形象独特的人。

  格伦愣了一下急忙迎上前:“下午好,欢迎光临贝斯特百货!”

  可是话刚说完,从门外涌进了五六个穿酒红色衣服的人,有男有女,有的手持木棍,有的手持小刀,将格伦围了起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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