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霄拦过他的肩膀带他走到一匹白色的马面前,指着马道:“来,你看,这匹马是他国进贡来的皇家御马,我知道你会喜欢,所以就给你留着的。”
长欢的确如外人所言那般喜爱马匹,看见马眼神都温和下来,伸出手抚上它的头,马儿也不躁动。
“谢谢舅舅,长欢的确喜欢。”
“去试试看,我刚才骑过了,马是被训过的,这匹马本就是给宫中贵人骑的,特别温顺,不摔人。”翟霄让他试马,长欢却有些犹豫,不过终是蠢蠢欲动的欲望战胜了迟疑。
长欢借着翟霄的翻身上了马,牵住缰绳,待马习惯了身上有人才打马离开。
翟霄看着长欢稳稳当当的骑着马,也就放心的退到一边,见长欢动作流利,不仅大喜,看来送给他马果真是一件不错的决定。
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和皇城里养尊处优的世家公子可不一样。
“驾!”长欢骑着马越过马场的草地进了一片树林,也不知道这片树林是不是属于马场的一部分。
进了林子后长欢就放慢了速度,勒着缰绳慢悠悠的走。
“吁……”长欢勒住马,待马停下从马背上下来,任马在周围吃草,自己靠着一颗大樟树坐下来歇息。脚又开始疼了,只要骑马或者长时间走路、跑跳脚就开始作痛。
“嘶……”长欢小心翼翼的脱了鞋子,露出白瓷般的脚掌。长欢捏着脚查看脚后跟,那里有一道颜色很浅的疤痕,明明看起来已经好了,可是却限制了他骑马,跑跳。这就是他自三年前以来不再骑马的原因,可是这件事没有一人知晓除了燕谟,是以在别人眼里他还是那个会驰骋千里的谢长欢。
“公子。”燕谟突然出现,半跪在他旁边。看着长欢的左脚,有些心疼。当初若不是他没有保护好公子,公子就不会受伤,也不至于连自己喜爱的马都骑不了。
“脚疼了吗?”
长欢摇头,由燕谟给他穿上鞋,“没事,你怎么来了?”
“晋北来客。”
第26章晋北来客
燕谟说晋北来客,虽然没有指明,但长欢知道所指何人能从晋北过来的人只有他们了。燕谟告诉他,人已经在府上等着了,于是长欢回了马场匆匆告别了摄政王,谢绝了摄政王的挽留同燕谟赶回了府中。
那一青一白两个身影如同当年一样,出现在他面前,立在树下,白衣若雪青衣绝尘。别人提起□□庄庄主沈清持大概要说沈庄主是武林新起的一代俊杰,此人作风端正,为人大义,名声在外不仅广受好评,还颇得江湖儿女的青睐。的确如此,沈清持大概是最有情有义的江湖侠士了。而身着青衣的沈清风,一如当初在他受伤被困时从天而降协助他时的模样,当初是他把他带回□□庄的,救命之恩没齿难忘。虽说比不上沈清持的温雅俊朗却也是风采奕奕之人。他们两人都是他在晋北结jiāo的故友,也是此生数一数二的知己好友。
长欢快步入了院内,看着已经三年多没见的沈家兄弟竟喜不自禁。
“沈大哥、沈二哥。”
本来还在商量的两人听见清亮的声音齐齐回头。
“阿欢。”
长欢来到他们面前,看着他们到没有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般模样,只是时间加深了他们的轮廓线条。
“你们怎么来了”
“你还说,当初说走就走,不顾伤势。我们后来特意去漠林找你,可漠林那么大我们怎么找,害得我们整整担心了三年,不管去哪都不忘打听你。”沈清持故意沉下语气,对于他当初的不辞而别很不高兴。
“前些时候,燕谟来过□□庄,找你沈大哥,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你是皇亲国戚,亏得我们好找。”沈清风语气里带些抱怨之气,可眼神里却是对长欢的在乎。
“本来我们是不会踏足皇城的,可为了你的伤势还是来了。说起来,你的脚怎么样这些年有没有复发”沈清持作为一名大夫,很是关心长欢的伤势。他依旧还清晰得记得谢长欢当初是如何来到他的□□庄。
当年他伤得极重,左脚被人挑断了脚筋,被他的侍卫背在背上,由清风带回了□□庄。那时他以为长欢是穷凶极恶之人所以才会被人重伤,是以不愿意救治。一听他说不救,他身边那个侍卫就要背着人去另寻高医,还是被清风劝下了,和他说,整个晋北就数他沈清持的医术胜人一筹,如果去找别人说不定还没他治得好,况且,看他家主子的伤势,若是再耽搁,就要废了。听见清风的话,那个黑脸侍卫居然眼眶红了,给他跪下叩首,求他救他主子,并说,他家公子不过十五年少,喜欢恣意世间,打马天下,并非穷凶极恶之人,此次不过是游走江湖,却不想路遇歹人,遭人迫害。他说得声泪俱下,枉他为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却在此时哽咽难语。一旁的清风感念他们的主仆之情,因着人也是他带回来的便为他说情,沈清持有顾虑,最后见那个面色苍白的少年脸庞稚嫩,确非大恶之人,才同意救治。少年的左脚脚筋被人硬生生的割断,拇指宽的伤口已经流不出血了,而少年也已经昏迷。若是其他人诊治定会束手无策,可幸亏是遇上了他沈清持。好歹经过他一番艰难的医治,少年的脚筋已为他接好,可算是保住了,可也要半年之内不能下地行走,而且要每隔一年就要经他复查。不说这样,就算以后恢复了也不能如正常人一般,最起码骑不了马、没办法跑跑跳跳。可能走起路来如往常一样,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走得有多辛苦,而且每到雨天,脚都会酸胀疼痛。如果财力丰裕,购得昂贵上等的药材,会恢复得更好,不过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他的侍卫寸步不离的守着他的主子,那天后的第二天早上,少年就醒过来了。后来少年告诉了他们的名字,少年名唤谢长欢,是漠林人士,侍卫名叫燕谟,从小伴着他到现在。两人趁着时光正好,于是出门游历,以为会和往常一样平安无事,没想到却遇到这种事,还差点把命给丢了。谢长欢说着苦涩的笑了。谢长欢在他的□□庄休养了三个月,月月都要飞鸽传书给他的母亲,却在信中说,在外结识了两个朋友,要和他们一起往北继续走走,这样才骗过了他母亲。不过也是一个由家人宠大的孩子,却也让人心疼,受了那么重的伤却只字不提,还要隐瞒。自长欢在他的□□庄养伤,清风就要日日都去看望,竟与他成了莫逆之jiāo,两人常一同探讨游历的所见所闻,也就是这样,他们三个人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可是三个月后,长欢提出要离开了,说是家母已经催促,若再不回去就要派人来寻了,他透露过他们的名字,若是母亲一打听可能会打听出猫腻来。沈清持他们自是不同意,他的伤势未愈,还要再休养一个月才可,哪只第二天他们去长欢房里给他换药,人却已经没了。沈清持气得牙痒痒,捶着桌子骂着已经离开的长欢,任性妄为、不顾自己的伤势,以后有他后悔的。说是如此,他们还派人沿路去找,却没有找得回来,后来去漠林打听,别人说谢氏一族已经离开了漠林说是回了故乡,再问故乡再哪,他们却只道不清楚。于是这样,过了三年,却在前些日子,那个叫燕谟的侍卫又出现在了他的□□庄,请他入皇城,为他家公子再看看伤势。侍卫显然是日夜兼程,让他休息一晚他却说话已带到,要早点回公子身边守护他的安全。沈清持感慨,要是他有如此的侍卫总是三生有幸。只是没想到,那个少年居然是本应是公主的郡主与谢家的孩子,半个皇亲国戚了,身份如此尊贵,却也喜欢流连于江湖。因为答应了燕谟,于是才有今日的两人入皇城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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