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 > 今夜艳如玫瑰

分章完结22

  分章完结22拉上行包的拉链直起身一回头,小多不见了。yuedudi.

  管她呢。我套上蓝牛仔红衬衫,登上高跟鞋,从钥匙链上稀里哗啦摘下门钥匙,拎起行包大步流星走到小多卧室门口,扬手一扔,钥匙一路响亮着滑进席梦思床下。

  站住!抱膝坐在床上的小多阴沉地说。

  我把行包扔下,一屁股坐在上面。

  国庆节后跟我上班去。

  上班?上什么班?我吃惊地瞪起眼睛。

  你私人助理怎么干的?我秦小多是丽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你不知道啊?

  挂虚名白拿钱,有啥意思!

  你以为我就会西皮二簧耍花枪翻跟头,不会做老板啊。

  小多朝我笑了,没等笑出声来,嘴角向下一弯,两行泪珠儿突然大颗大颗滚落下来。

  她哽咽着说,你以为我愿意这样啊……你看我整天吃喝玩乐好像挺高兴,你不知道我心里多苦多闷……是的,我曾想这辈子什么都不干了,只要不愁吃不愁穿,有房子住有个倚靠,能报答老爹老妈的养育之恩,能给女儿创造一个轻松的未来,我决不再拼死拼活了,我心已经死了。可自从你来,像突然打开一扇窗子,人世间那些烟火味、鲜活气又刮了进来,你敢耍敢玩敢哭敢笑,敢火辣辣地爱自己想爱的男人,活得潇洒活得仗义活得自我……可我呢,人不人鬼不鬼,整天藏在这坟墓里见不得人……雷可为什么找你来陪我?他没说但他知道,我一个人在这儿总有一天会闷死,会发疯的……我想,我不能这样下去了。上个月我跟雷可说过,让他跟吴凯打个招呼,我要去丽多公司上班,给自己找点儿事情做……他开始不同意,我说,那好,咱们一刀两断,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宁可上街头卖茶蛋也不当你的二奶……

  我心头一颤,这是她第一次管自己叫“二奶”。

  秦小多说,你和北极狼可以散步时手拉手,可以肩并肩骑自行车绕遍全城,可以成双入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北极狼可以继续找他的对象,你可以继续闯荡江湖,你们活得多自由多潇洒,我呢?我哪儿都不能去,我做什么都不能随自己的意。你知道我为什么整天躲在这里,连家都不回吗?我没有勇气去看自己的女儿!天下哪有母亲不疼亲生骨肉的,她咳嗽一声我都撕心裂肺地痛,可是可是……我怕面对她那双天真的眼睛,怕她跟我要爸爸啊!

  小多抱头痛哭。

  我默默走过去坐在床边,默默抱住她的肩膊,默默跟着流泪。

  晚上8点多,雷可从市委常委会出来,拉上秦小多和我到伊丽丝蛇馆吃了顿美宴,理由是祝贺我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终于转正。作陪的有他的秘书赵启华,还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星,一个沉默寡言、表情阴险的彪形大汉,宽宽的肩膀上扛着一个奇怪的小脑袋和一张奇怪的三角脸,显得极不协调。听小多说,李星是本地渔民的儿子,学过几年武术,没多少文化,年轻时极生猛,办过几件漂亮案子,曾只身同五个海盗浴血搏斗,救出两名人质。从那以后牛气得不行,在局里一好喝酒,二好骂人,很长时间提拔不起来。幸亏雷可从中斡旋,他从科长、处长一直爬到常务副局长的位置上。因此他一向对雷可感恩戴德,言听计从,是雷可的铁杆亲信之一,雷可有什么隐私也不回避他。

  雷可酒量一般,三杯酒下肚儿话就多起来。他瞅瞅小多又瞅瞅我,不无伤感地说,有二位美人作陪,此时此刻我是最高兴的,什么他妈的烦恼都忘了。

  他有点忘形,怎么可以把我和小多并列起来,我不是他的“二奶”更不想做他的“三奶”。我打哈哈说,雷市长您这么大人物还有什么烦恼?在h市您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人生打拼到这份儿上很辉煌了!

  李星不失时机地拍了一马屁,雷市长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威信很高,大家都认为他早应该接市长的班,有些人就是嫉贤妒能。

  雷可灌了一大口啤酒说,从38岁开始,我干了整整四年副市长和三年常务副市长,这期间先后换了两任市长,一个大队会计出身,一个公社书记出身。让他们来管理一个数百万人口的现代化大都市,不是笑话吗!行啊,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操那么多心干吗。来,喝!郑板桥说得好,难得糊涂,我也想明白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他的语调特凄惶特悲怆,好像党和人民特对不起他似的。

  第四部分第4节:美女蛇出洞(2)

  文明其实是一种腐蚀剂。在文明的酒浆里泡得太久,骨头都会酥软的。人类每年必须过几天没文化的野性日子。巴西人把这样的日子叫狂欢节,美国人把这样的日子叫战争?穴譬如打朝鲜、轰越南、炸科索沃、攻伊拉克等等?雪,法国人把这样的日子叫情人节,西班牙人把这样的日子叫斗牛,日本人把这样的日子叫玩艺妓,俄罗斯人把这样的日子叫喝大酒,中国人把这样的日子叫打群架。只有英国没这样的日子,因此20世纪末的英国人是全世界最保守最没出息的,他们总是盯着美国人的屁股跑,就像苍蝇落在一匹狂奔的马的尾巴上,以为自己创造了什么新纪录。

  国庆节快到了。我跟秦小多说,我从小生在农村,野惯了骂惯了,每年不打几架手就痒痒。这些年在城里装文明人憋屈死了,总想找茬儿和谁拼个你死我活。我说,你要不放我出去散散风,我就和你没完。

  秦小多拿那双大贼眼怀疑地瞟瞟我,同意放我十天假。

  我和北极狼戴上墨镜登上旅游鞋,挎上他的手风琴(的确显得有点老土),各背了一个双肩背,乘火车去了我的家乡m市。北极狼听说m市盛产美女,顿时显得兴致勃勃,说到那儿找一个比我差点儿的也行啊。

  m市,一个宁和、安静的北方小城,依山傍水,婴儿似的躺在群山怀抱的盆地里。早晨和傍晚,一条条蓝色的炊烟笔直地升起,像天幕垂挂下来的丝带。小城西部,连绵的山峦和森林中,逶迤着无数流泉,最终汇成烟波渺渺浩瀚阔大的镜泊湖,那里的山石寺庙刻有不少历代文人骚客留下的墨宝。北极狼说我们去看湖吧,那里碧波万顷,瀑布飞挂,多有诗意啊。

  我说,你生在海边还要去看湖,俗不俗啊,去那些名山名水附庸风雅假装斯文,为每一块碑石寻根问源,为每一处古迹搜索枯肠,为每一个传说冒充博学,活着就够累了,玩时候还装,累不累呀!我说我领你去m城郊的三道关景区,那是一片未开发的蛮荒之地,除了头上插着羽毛的印第安部落酋长,什么都有。

  有手拿弓箭梭镖、肚脐儿下边围着草帘子的裸女吗?

  我上大学前就那样。

  石头、剪子、布——哇,我赢了!

  三道关,野性,苍凉,连绵的群山横亘在天际,曲线丰腴,远远望去像横卧在那儿酣睡的娘。山间,有时而湍急时而幽静的小溪,有深沉而芬芳的树林。徜徉在铺着厚厚落叶的林间小路上,只有透体的放松、透体的宁静、透体的无所思无所忆无所求。尘世、名利、纷争都离你远去,你无名无姓、无始无终、无牵无挂,清静得如一片苔藓一茎细草,透彻得似一缕晚风一片蝶翅。我和北极狼决定像偷情的狗男女,过几天真正野鸳鸯的日子,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不打电话,哪怕科索沃、中东引爆了第三次世界大战,我们也不管不问。

  我们找到一户招待零散游客的农家小院,院子里有一棵梨树,一棵苹果树,一眼轳辘水井,环境清静而整洁。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是藏身和幽会的好去处,倘若我们抢了华尔街银行,躲在这里是绝对安全的,惟一的难处是大把的美元无处挥霍,用来做糊墙纸一定很好看。我和北极狼匆匆钻进房间。一进门,我就迫不及待扒光了他也扒光了自己。我们无耻地在床上扭作一团,我们的身体发出砰砰的响动,我的指甲把他的后背划出一道道血印。我消失在他的怀抱里就像风消失在风里,水消失在水里,人消失在人里。我不再有意义和形态。直到大汗淋漓精疲力竭,我和他瘫在床上谁也不动了。

  北极狼说你怎么了?回到家乡这么亢奋,像个性欲狂。

  我说,小时候我家住农村,没路灯,一年四季摸黑走路。有一年公社终于把我家门前那条街安上路灯,我和村里孩子们同密密麻麻的飞蛾一起围着灯柱又舞又叫,狂欢到半夜。可第二天起床一看,所有灯泡都被淘小子用弹弓打碎了。从那儿以后,我在家乡一见到灯光就兴奋。

  清早,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跳下床拉开淡绿色的布窗帘打开窗子,让清冽的山风鼓荡在整个房间,让我的长发像旗帜一样飘扬,让花草果实的气息弥漫和熏香我们赤裸的肉体和灵魂。

  吃罢早餐,我们一身牛仔,手拉手在秋叶萧萧的山间漫步,一襟野风两袖花香,他写生时我就静静坐一旁陪他,看山看水也看他画画儿抽烟的样子。山野是那样的寂静和空旷,像一张大自然的床。我们相互偎依相互抚摸,希望历史和时间就这样凝固……

  过后,北极狼拉起手风琴,唱许多深情的俄罗斯歌曲,他那浑厚的嗓音久久在群山间回荡,令我心醉神迷,其中当然有我最愿意听的《小路》。他的歌声如山风掠过,吹得我长发飘飞,如泣如诉。三道关没故事没历史,于是我们就成了历史成了故事成了惟一的仙女和山神。

  我和北极狼去叶怡姐家看了看。我家搬进城区后,她家依然住在近郊,不过那里已经改造成新城区,绿油油的菜地,响着红缨铃铛的马车,扛着锄头下地的老少爷们儿,放羊的脏孩子……这些记忆中的田园风光像当年扎着小辫的我,如梦如幻荡然无存。我向叶怡的父母介绍白茫,说他是记者、作家、画家,我的未婚夫,然后偷偷朝他做个鬼脸,意思是你不过是个假冒伪劣。

  第四部分第4节:美女蛇出洞(3)

  叶怡的父母见我如见骨肉亲人,眼泪成串地流。叶母絮絮叨叨说着我和叶怡当年厮混在一起的许多往事,还搬出一大摞影集。翻看叶怡姐从小到大的照片,有黑白、彩色,其中不少是我们的合影。我的泪水顺着脸颊默默流淌。那一刻我血脉贲张悲愤满腔,想起叶怡姐横空飞起的那个夜晚,想起我对叶怡亡灵许下的愿,我特想立即杀回h市,杀回凯达集团,把叶怡姐的死因查清,没事儿便罢,有事儿就把凯达搅个天翻地覆人仰马翻,亲手血刃了吴凯那王八蛋!

  坐在叶怡姐家我无法平静,只好说几句安慰的话,留下2000元匆匆离去。

  下午,我带北极狼回了家。到了楼门口,北极狼说我不进去了,身份不清不白的算啥呀?我说你还诗人、画家呢,真俗不可耐,模糊着得了,朦胧诗和现代画就美在让人读不懂、猜不透。

  赋闲在家的爹一大早出去钓鱼了。姐姐远在深圳。看来我家母系确有资产阶级的腐败遗传因子,比我大两岁的姐姐比我还疯,小时我们经常为争论我比她漂亮还是她比我漂亮而撕滚在一起。

  看着粉刷一新的家,想起被妈妈烧掉的那些日记信件照片什么的,我就隐隐地不快。妈妈的意思是让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重新做人。可我觉得妈妈就像半道杀出来的劫匪,抢掠了我的历史,让我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同妈妈含糊地说,毕业一年来在某公司当总裁助理,待遇不错,就无话可说了。我本想在家里住一夜,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吃罢饭,我突然不可遏制地只想单独同北极狼泡在一起。我跟爹妈说,去镜泊湖的几个伴肯定已经回宾馆了,我去陪陪他们,晚上不回来了。

  出了门,北极狼一脸坏笑,干吗不在家多呆会儿?急什么?

  我不理他。

  我奇怪与胸无大志、一事无成的北极狼泡在一起,心高气傲的我是如此软弱如此投入如此安之若素,并把这种俗不可耐的小日子视为一种幸福。

  其实,北极狼完全不是我少女时代梦想过的那种强有力的男人。因为那个神秘黑影的欺凌和压迫,我从小就想逃离家乡,越远越好。十三岁第一次来例假后,我就幻想在某个风高月黑夜,有个英俊而强悍的阿兰·德隆或007式的骑士——一定是古代或非洲酋长那样的打扮——纵马奔驰而来,把我从河边或树林中掠上马背,一路绝尘而去。我一直没想好的是,这时候我是昏厥在马背上比较好,还是偎在那男人怀里紧握缰绳昂首微笑比较好。到了杳无人迹的地方,我在骑士的一吻中醒来,我和他青山为枕,草堂为宫,歃血为盟。我想,那时在飘飞的篝火旁,他蹦跳呼吼,击鼓放歌,而我头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