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彻眼睛在云歌身上来回逡巡两遍,嘿嘿怪笑:“你确定不要跟我说实话?”
云歌摇了摇头,倒退两步,适当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南宫,我如今实在没有和你开玩笑的闲心。我的确对路含章早有怀疑。”
南宫彻也不为己甚,知道她心里着急,便在一旁坐下,翘起二郎腿,问:“哦?”
“我想,瘴宫存世已久,便是前一任宫主自家没有了后代,也绝不会坐视瘴宫没落。作为一个心智不全的女子,我认为路含章能够接任瘴宫宫主之位难于登天,除非她有至少能使瘴宫屹立不倒的能力,否则,连我都能明白的道理,前一任宫主又怎会想不通?百代存续,岂可轻忽?”云歌缓缓道来,“当年,秦家后继无人,纵然我经商有些天分,父亲也不曾想过要把秦家交给我,而是想在我的儿子和秦家旁支之中选资质上乘能够将秦家发扬光大的孩子,来培养。事虽不同,道理则一。”
南宫彻口角含笑,点了点头:“嗯,有道理。”
“还有,”云歌脸色也沉了下来,“既然心智不全,对别的事总是懵懵懂懂,为何唯独对男女之事这般敏感?而且在追赶男人的道路上还能够做到趋利避害。那日她对我们施了瘴毒,不顾石榴灭口的主张,悄然远引,便是因为看出了你的身份,知道你不好惹。
“还有那次在我的林地,你明明已经报了名,她手下的宫女还顾及着瘴宫颜面,要和我们斗个鱼死网破,偏她执意放我们离去,看起来是她胆小怕事,焉知不是为了保存实力,且不想多多树敌?”
南宫彻若有所思的点头:“嗯,但你说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瘴宫僻处一隅,”云歌仔细分析,“甚少与外人接触,历来如此。我后来请朱公子查过有关瘴宫的一切,发现也有例外。瘴宫历代都是男宫主,只有百年前出过一位女宫主,而且惊才绝艳,使得瘴宫在武林之中大放异彩,威名远播,在瘴宫之中真可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路含章恰好也是一个女子。她继承宫主之位已经有五六年,这五六年中,瘴宫看似一盘散沙,但正因看起来松散,优与劣、忠与贰便越发分明起来,老宫主留下的托孤之臣也因此铲除了很多害群之马,所以瘴宫反而比以往更加团结、人才也更加集中了。
“而且,瘴宫凡是掌握实权之人无不是路含章的心腹,所以她表面虽然一副无知模样,其实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我有理由相信,她的野心并不比男人小,她甚至想超越先祖,给瘴宫再次带来前所未有的荣光。”
南宫彻鼓掌大笑:“不谋而合啊!不谋而合!丑丫头,咱们俩想到一块儿去了!”
云歌双眉微锁:“既然你都想到了这些,为什么还要让我说?”
“嘿嘿,”南宫彻摸了摸下巴,“给你点事情做,你才不至
于胡思乱想啊!”
南宫竟是这般的体贴!
云歌心中感动,语气便比方才更加温柔:“你放心,我虽然心急,倒还不至于自乱阵脚,婆……”她忽然顿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对不住,我叫习惯了,一时改不过口,我的意思是,袁老太太那里,我不会刻意去关注的,以免打草惊蛇。”
南宫彻点头:“好。你能这样想最好了。不过你也放心,他们的安全若非有人使用非常手段,还是没有妨碍的。”他瞳孔慢慢缩紧,眸中寒意如潮。他太不喜欢这种感觉了,很多事情都超出了掌控。
云歌轻轻的道:“南宫,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那些超出我们想象的事情,便是我们所不能掌控的了。你也不要太在意。”
南宫彻洒然一笑:“我知道!如今只等着猪公子的消息了!但愿他不会让你我失望。”
送走了南宫彻,云歌再次进入空间,这一次她进入树屋,带着黄金页上了二楼,一个字一个字仔细研究,连字与字之间的缝隙都不放过。于是,在某一个角落里,她发现了寻找剩余的喜蛛和红燕的方法,以及提升喜蛛和红燕等级的途径,不由得大喜,潜下心来,仔细把每一个字吃透,做到烂熟于胸,这才合上黄金页,下了二楼,看了一眼自己摆在书案上的沙漏,时间似乎只过去了一个时辰,于是放下黄金页,迈步出了树屋。
桑林那边,蚕房里已经积了很多蚕茧和蚕沙,她仔细收了蚕茧,送去作坊缫丝织绸,又把蚕沙清理了,这才缓步进了桑林。因缫丝织绸很耗费精神力,她微微有些头晕。
以前并不到桑林深处,因为采桑什么的只需要一动念便可完成,她又有很多别的事要忙。
一步入桑林才发觉,这桑林便如那片果林一般,也是内有乾坤的:外围一里,全都是普通的桑叶,只是在肥沃的绿色中透出隐隐的银色豪光;行至第二里,不独桑叶,便是桑树的树干也透出蒙蒙的银光来,桑叶绿色与银色交织,恍若奇珍;桑林的中心地带,只有一亩大小,桑叶全部都是银色的,却不是令人眼花的白,而是宛如月光的柔和银色,有水一般的光晕在叶片上流淌,使人仿佛置身琉璃世界。
云歌伸手拉下一根树枝,便闻到一股淡淡的清幽的香气,不同于世间的任何一种花香,令人脑中能够想起世间最美妙的乐曲。
真是神奇啊!
同时,她也发现,从第二里开始,那些桑叶便不是她御使意念便能采撷的了。
她按照黄金页中所载,在最中心位置发现了一株巨大的桑树,当然其直径不足以与树屋相比,但总也有三人合抱那样粗,比旁的桑树只略高出一头,树梢上挂着五彩的荷包,她随手取下一个绣着蜘蛛的荷包,伸手从里面掏出一把喜蛛,往地上一撒,那些红色的蜘蛛便伸开长腿,四处爬动起来。
她又一招手,所有的喜蛛又钻回了荷
包。
一转首,看到一片桑叶上卧着一只吐丝吐到一半的蚕,那半只蚕茧初看时是透明的,再细看却又似乎闪烁着七彩的光芒,只是那蚕吐丝的速度实在是叫人不敢恭维,云歌盯着看了一个时辰,也没见它吐出来半寸。
反正知道它在哪里,过一阵再来也就是了。
云歌又取了一只绣着燕子的荷包,便原路返回了。
这一次,她仔细寻找,果然中间的桑树上也发现了一种蚕,身子竟然是彩色的,吐出来的丝柔韧光亮,半透明,闪着霞光,心中一喜,搜遍了桑林,也只找到了一百条蚕,小心翼翼带了出去,又在原来的蚕房边建了一座新的蚕房,采了桑叶,扎了蚕山,这才带着两只荷包返回树屋。
到了树屋第二层,按照黄金页的记载,把喜蛛和红燕全部取出来,泡在滴了自己指尖血的罐子里,闭目静思,果然感觉慢慢与这些喜蛛和红燕建立了微妙的联系。
过了片刻,她驱使着喜蛛和红燕动了起来,再睁开眼,果然看到一百只喜蛛整整齐齐排列成了“报”字,一百只红燕整整齐齐排列成“仇”字。
笑容浮上双颊,她满意的吁了口气。又照着黄金页的提示,在喜蛛红燕身上一一做了改动,这样一来,不单她驱使起这些傀儡来如臂使指,更增加了它们的灵活性,使得它们趋吉避凶的能力更上层楼,已是先前那一只喜蛛和一只红燕拍马也不及。
做好这一切,她下到树屋第一层,喝了一瓶灵果汁,吃了两只灵果,又泡了温泉,洗去一身的疲惫,这才神清气爽出了空间。
然后便是召集身边得力的管事,商议收购锦城的买卖铺户的事情。几位管事都是云歌亲自挑选并考核过的,有几位甚至是以前帮着秦韵做事,后来被袁士昭辞退,被逼远走他乡,后来辗转被云歌找到的。
他们的办事能力和忠诚度都有保障,所以云歌用起他们来也是得心应手。
只是管事们都不太明白,怎么东家小姐好像故意和袁家过不去似的?收购袁家名下的产业,很明显,价钱要比收购别家压得低得多。而且招数也有些……阴狠。势必要逼着袁家走投无路,不得不把名下产业卖给他们。
这是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这样无情?
原来给秦韵做过事的人,却感觉心里十分畅快。袁士昭那人,表面上光风霁月,其实心胸狭窄、刚愎自用,脸上笑呵呵,脚下使绊子,不管你有功劳还是有苦劳,他说翻脸就翻脸,一点体面都不留。就说之前被赶出袁家,他们非但没有过错,相反的还给袁家挣了大笔的银子,可是秦韵一死,他们这些被袁家视为秦韵陪房的人便都被莫名其妙打发了。打发了还不算,袁士昭联络锦城士族、官府,非要把他们撵出锦城不可。当时秦家大厦倾颓,锦城乱成一锅粥,他们无处投奔,只得远走他乡。如今好容易有了报仇的机会,怎不心生雀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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