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黄昏。

  叶家别墅的客厅内,叶家十几口人,都围坐在桌前,讨论一件事:凌家鸣,为什么会放过叶朝歌?

  而讨论的主角,叶朝歌却在一旁一言不发。

  她也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楚妍却很兴奋,眉飞色舞的说:“这还用说,肯定是凌少知道自己歪门邪路走不通,赔礼道歉后打算好好追求我们朝歌。朝歌,你也早点和沈欢离婚,咱不受这个委屈了。”

  二婶讥讽的打断她的话:“凌少会追求叶朝歌?做梦呢,楚妍,你今天没在现场,不知道凌少的疯狂,还是小心点凌少报复吧!”

  三叔伯也跟话道:“对,凌家鸣今天表现太反常了。叶朝歌,你早点联系他问问,小心别连累了叶家!”

  他们你一言我一句,矛头直对准叶朝歌。

  楚妍见不了自家闺女委屈,拍着桌子站起来刚想骂什么,外面忽然响起了门铃声。

  “我去开门。”

  楚妍气呼呼的朝门口走去,开门后,一个穿着助理西装的年轻男人,就笑着说:“今晚,我家周少,将在凉夜会所举办酒会,邀请了凉城各大企业家。周少特地嘱咐我,希望叶家也能到场。”

  说着,男人递来一张请柬。

  楚妍有些懵的问:“请问,周少是?”

  男人一脸笑意:“周明远,周少。”

  霍的一下,客厅了一片哗然。

  叶家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吃惊。

  周明远,那可是比凌家鸣还牛的大少爷,平日根本看不上凉城这种小县城,叶家竟然有幸被周少邀请——登时,客厅里所有的不快都散去,二叔伯整了下衣领站了起来,走到门口腆着笑脸说:“多谢周少美意,我一定准时到场。”

  说着,二叔伯就要去接请柬时,男人却把手一缩,问:“请问,哪位是叶朝歌、叶小姐?”

  叶朝歌一愣,站起来说:“是我。”

  男人脸上立马绽放出笑容,快步走到叶朝歌面前递上请柬:“周少说了,叶家,他只邀请叶总。”

  叶朝歌下意识的接过请柬后,男人才笑着转身离开。

  别人想代表叶家去,不行。

  周少,只邀请了叶朝歌一个。

  下一刻,楚妍惊喜的直接跳了起来,冲过去握住叶朝歌的手:“朝歌,周少是特意冲着你来的!我知道了,凌家鸣之所以道歉,一定是因为周少!”

  二叔伯等人相互看了眼,也明白了这个事实:也只有周少那等人物,才能吓退凌家鸣吧?

  如果叶家真的能因此勾搭上周家,那也是大喜事啊!

  每个人,都被惊喜冲昏了头脑。

  叶朝歌却只觉得不安时。

  此时的沈欢呢,刚从近海区海鲜市场挑好一兜生蚝,冲老板吆喝:“老板,过秤,我赶时间。”

  九点出摊,现在都快八点半了“过什么秤啊,你还是赶紧走吧!”

  老板使劲朝沈欢使眼色,无果后缩着脖子就藏后面去了。

  沈欢无奈的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七八个小混混团团围住了他。

  领头的,正是前天晚上北海街找他麻烦的小太妹。

  小太妹的一头黄毛晃了晃,一把扯过沈欢的衣领:“小子,很不巧啊,在这碰到你?给我过来!”

  她可没忘了,还有个钱包在沈欢手里呢。

  钱不钱包的,她要,沈欢肯定会还的。

  可她真不该一言不合就动手。

  今天遇到那么多破事,沈欢烦着呢,微微一抬手,就甩开了小太妹的巴掌。

  小太妹的小弟们看不下去了,指着他的鼻子骂:“什么玩意,还敢还手?!揍他!”

  一时间,七八个混混纷纷开始撸袖子,最近的那个抄起拳头就要动手时,后面却传来一声清脆的娇喝:“都给我住手!”

  众人看去,就见一位骑着特勤摩托的女郎,吹着口哨朝这边赶来。

  “是韩小雪,快溜!”

  小太妹率先吆喝一声,混混们顿时作鸟兽猢狲散,有的钻巷子,有的朝摊位里藏。

  女特勤骑车过来,摩托还没停稳就去抓钻摊位的一个混混。

  结果身形一个趔趄,连人带车砸向了沈欢。

  话说以沈欢的身手,躲开这一人一车绝对是轻而易举。

  可就在他身后的摊位上,还凸起着好几根串肉的钢管呢。

  她要是一个不留神脑袋扎上去,小命非交代了不可。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浮屠,沈欢只好硬生生吃下这一砸,忍不住冷吸口气:“嘶——”

  幸亏他微微蹲了下身子,不然车头得砸他小兄弟上。

  身穿特勤制服的韩小雪也是英姿扫地,头盔都掉在了一旁,扶着车爬起来时还没忘记惩恶扬善,怒瞪向四周——混混们,早就不见了。

  “算他们跑得快!”

  不甘心的喊了声,韩小雪才看向沈欢:“喂,你没事吧?”

  “本来没事,再被你压一会,可能要出事了。”

  沈欢有些无语的说。

  韩小雪吓了一跳,赶紧推车时,又听沈欢大喊:“我的脚还在车轮子下呢,你小心点啊!”

  她低头看去,就见沈欢那双廉价球鞋都被车轮擦破了,似乎露出了里面的脚趾头:“啊?不好意思!你脚没事吧?还能走路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沈欢还没弱到被摩托车轻轻擦一下就出事,不过他急着出摊,正赶时间呢,眼睛也不眨的说:“可能走不了路了,我家在百花别墅区,能送我过去吗?”

  韩小雪脑子明显有些不够用,也没纳闷穿着一擦就破地摊运动鞋的沈欢,为啥住得起别墅区。

  扶起车子后,就拍了拍后座示意他上车。

  上车后,韩小雪就干脆利落的启动车子,载着沈欢飞驰上街,路上还没忘了解释说:“刚才找你麻烦的几个,是北海街那边的小混混,他们......等等,我接个电话。”

  话说一半,就有电话打了进来,韩小雪把车停在路边,刚接起电话,就听那边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声音:“小雪啊,爸爸正在凉夜会所参加酒会呢。你有时间过来一趟,跟爸爸在商场上的朋友,打个招呼。”

  “大半夜的谁举办酒会啊?”

  韩小雪有些不耐烦:“行,你等会,我马上过去。”

  手机上看了眼凉夜会所的位置,小雪有些歉意对沈欢说:“那啥,我们先去趟凉夜会所?离这也不远,顶多半小时,我就送你回去。”

  现在在郊区主干道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沈欢也没得选,无奈的点头答应。

  随即,摩托重新启动,调转方向朝凉夜会所驶去。

  凉夜会所装修豪华,大厅前的广场都有上千平大小,一座小花园坐落其中。

  把车停在会所前的广场上后,小雪提出让沈欢稍等一会,随口快步进了会所大门。

  沈欢很无聊的下车,刚坐在花坛边,一个酒味很浓的女人,就从花园中跌出,手中抡着酒瓶子直冲他的脑袋砸来。

  砰!

  砸了个空。

  酒瓶子骨碌碌滚在了地上,女人也没收住力,身子撞进了沈欢怀里,连忙挣扎:“别碰我,畜生、放开我——”

  话说一半,女人猛地愣住:“沈欢,怎么是你?”

  沈欢也很奇怪的看着明显喝大了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叶朝歌。

  最让他奇怪的是,叶朝歌的脸上,印着一个巴掌印,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