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第614章

  粉红骷髅,没用。

  颜品红真的傻眼了。

  作为天南省粉红骷髅的最佳销售代理人,她最清楚粉红骷髅的药效了,别说像吴建周那样做生意的酒囊饭袋,就算是精英白领,精力旺盛的年轻小伙,喝了她的粉红骷髅,脑袋也该晕乎乎的了。

  红粉骷髅之所以取这个名字,不是没有道理的,它能让男人,沉醉在美色之中,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这种酒中含有的兴奋剂,能迷幻人的神经。

  那种兴奋剂,还被做成了另一种产品,也在国外很流行,叫:海棠迷迭香。

  不过红粉骷髅所用的剂量要更高。

  颜品红已经用这种酒,卖醉过十多个天南省的大老板了,通过照片什么的讹诈来的钱财,已经够她吃一辈子了。

  这次应吴建周的邀前来,也是看在五十万块的面子上。

  没错,吴建周为了请她和红粉骷髅出马,给了她五十万。

  倒不是说吴建周一直这么大方,而是因为之前吃饭时柳依依的提醒。之后吴建周调查柳依依所说的投资公司,一下就吓到了:沈欢背后站着那么雄厚的资本,开出来的西餐厅得多豪华?

  多正宗?

  到时候,不得把他的顾客都抢走了?

  吴建周对自己的回头客毫无信心,绞尽脑汁才想出那么一招。

  很损,也很致命。

  到时候把沈欢和女人醉酒的照片散播出去,他的餐厅,还开的下去吗?

  颜品红才不管吴建周有多损,她只为了五十万。可来了之后,她赔尽美色,给三人灌下一整瓶酒后,人家竟然鸟事没有!

  靠,这是怎么回事?

  颜品红想不明白,但如果她知道,房间里三人都是久经战场,精神力意志力都无比强大的主,也就该明白了。

  有些意志力强大的人,本身就很难突破精神力防线。

  就好像催眠师很难催眠某些人一样。

  颜品红没辙了,出来后就气喘吁吁的逃回了监控室房间,一边心里狂吼:打电话,送一瓶大剂量的来!

  却没注意到,她出来后的一举一动都被胡妙龄看在了眼里。

  “那个服务生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一定是和包厢里的人胡混来着。”

  胡妙龄没好气的想到这,走到三零九门口时,忽然听到三零六房间里传出了沈欢的声音,带着一丝丝醉意:“那酒还不错,可惜度数太低。”

  “咦,沈欢?”

  胡妙龄呆了下,随即恼了:啊,刚刚和那个服务生美女鬼混的,不会是沈欢吧?!

  好奇心驱使下,胡妙龄探头看去,果然看到沈欢正和两个男人有说有笑,而另外两个男人,脸上还有嘴唇印。

  虽然沈欢被帕瓦挡住了,胡妙龄看不清,但其他俩人身上都有和服务生厮混的痕迹了,难道沈欢就没有?

  好啊,没想到他是这种人!

  一股莫名其妙的怒火,蹭的一下从胡妙龄心头蹿了上来,她立马就想推门进去呢,三零九的门却先打开了。

  凌家亮走了出来,迎面就撞上了胡妙龄。

  这个以往看都不看胡妙龄一眼的标准帅哥,露出了个帅气的微笑:“你在这啊,我们都在讨论你怎么去了那么久呢,大家都想回去了,我也送你回家吧?坐我的新车。”

  说着,凌家亮不动声色的露了下奔驰车钥匙。

  靠?本小姐稀罕奔驰?

  胡妙龄很不屑的说:“你走你的,一会我姐来接我呢。”

  “那可不行,今晚你只能跟我走。”

  凌家亮突然霸道总裁起来,轻轻抬手给胡妙龄一个壁咚,柔声说:“妙龄,为了今晚我准备好久了,你一定要赏光,哪怕只是跟我去兜兜风呢?”

  放在以前,胡妙龄肯定很吃这一套。

  但现在......

  胡妙龄一把推开他,转头走进了包厢:“老娘都说不去了,你死缠烂打有意思吗?老公,出来帮我教训人啦!”

  这个包厢,可是三零六。

  她一声老公,里面的三人都愣住了。

  安谷还好,认识胡妙龄:“靠,你咋来了?叫谁老公呢!?”

  帕瓦就愣住了:“安谷,你他娘不会连这么小的妞都下手了吧?”

  “胡扯!”

  安谷不耐烦的说:“这可不是我的妞,非要说,也只能是沈欢的。”

  于是,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了沈欢身上。

  凌家亮也是。

  沈欢皱眉:“你们看我干嘛,我和那丫头可没关系。”

  胡妙龄却气呼呼的,大步流星走到他面前,一把挽住他的胳膊:“我叫的就是你,老公,跟我走!”

  “靠,胡妙龄,你没搞错吧?”

  沈欢脸色变换,但看到凌家亮后,立马意识到了什么,低声说:“你又想让哥们当你的挡箭牌?”

  “对。”

  胡妙龄没好气的说。

  她其实也不想让沈欢当挡箭牌,也没必要。

  以她的性格,就算给凌家亮一耳光,然后走人,也没啥好意外的。

  毕竟在所有人心中,她都是小太妹一个。

  她叫出沈欢,也是别有心思:她不想让沈欢继续待在这,和别的女人鬼混了。

  至于为啥,她也说不清。

  青春期女孩的感情,就是这样朦朦胧胧,琢磨不透。

  沈欢有些不乐意呢,胡妙龄就快速说:“你现在跟我走,马上就还你钱。”

  沈欢眼睛一亮,有钱不赚王八蛋啊,立马转头打招呼:“哥几个,我先回家了,明天再喝。”

  日久天长,有的是喝酒的机会。

  帕瓦两人也点点头,没拦着。

  凭借俩人的智商,都从中看出了点门道,可不会傻乎乎的以为沈欢真的和胡妙龄搞上了。

  他们都知道沈欢的爱好:喜欢腰细腿长。

  胡妙龄,太嫩了。

  但他们看出来了,可不代表凌家亮看出来了。他头一次主动邀请一个妞,却被无情嘲讽拒绝了,当然有火气。

  而沈欢的穿着打扮,实在不像什么有钱人,所以他底气也就更足,嚣张气焰也更旺盛,在胡妙龄牵着沈欢的手走出门口时,伸手拦住:“等等,我让你们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