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塔族少女

  这里是帕米尔高原的兴杜库什山区,海拔四千米,位于雪线之上,终年严寒。这里的人都已经适应了冷血,所以,塔族少女的血是凉的。柳文昊上一次也自私怀抱着那个女孩儿,试图用自己的体温把她焐热,但是他完全徒劳,那女孩儿在他的怀里灵动而又乖巧,却没有一点儿热量。

  柳文昊一直想要知道,塔族少女的身体里面,是不是也是凉的?可是他却没有机会。现在,柳文昊被女孩儿牵着手,心里却在想,这姑娘看上去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了,应该可以试一下吧?

  旋即他就为自己的荒唐想法感到自责了,他晃晃脑袋,仿佛要将他头脑中的那头邪恶的怪兽驱赶出去。

  跟在莎莎的身后,柳文昊背着硕大而沉重的背包走进了石屋,里面陈设简单,一铺铺着兽皮的土炕,炕上一张四方的炕桌,地下靠墙一张条桌,上面都是粗制的陶瓷餐具。

  柳文昊见黎明已经脱鞋上炕了,将背包打开,从里面拿出来一个纸盒子双手递给胖叔道:“胖叔,这是两颗东北老山参,来得匆忙,没带什么礼物!”

  “哈哈,闺女!你人来了就好,干爹想死你了,来来莎莎,快点拿山羊肉上来,还有青稞酒!”老头招呼地上站着的莎莎。

  柳文昊也将背包放下,对莎莎说:“我来帮你!”

  莎莎笑笑,她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贝齿,真好看,有种纤尘不染的洁净。

  靠墙的条案上,一个个陶盆里面都是肉食,有大块的腊肉,也有咸肉,还有一盘羊排骨头汤。可惜都是冰冷的,这一面墙都泛着白霜。

  莎莎讲一个粗大的托盘递给柳文昊,微笑着请他端好,她自己从腰力拔出来一把雪亮的剔刀。无论是**还是塔族,以及这里的其它民族,大都以肉食为主,主要餐具就是剔刀,无论男女老少,只要可以吃肉的,几乎人人一把剔刀。

  开始汉人来到这里,看到他们都在腰间挂着一把小刀,刀鞘都镶嵌着宝石,很是显眼。开始还以为他们民风彪悍,或者只是装饰,可是后来了解了才发现,这刀叫剔,用来吃饭的时候剔肉用的,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餐具。

  西方人吃西餐,现在还用刀做餐具,只是不用挂在身上而已,食肉的民族大都如此。汉人则不同,千百年来,汉族人以农耕为主,食用的是粮食,也就是草食性民族,跟塞北的游牧民族以食肉为主不同,餐具非常简单,只要两根木棍夹食即可,因为粮食归根到底属于草本食物,无需用刀子过多的切割就可以食用了。

  西方人就不同,他们吃肉,到现在还吃半生半熟的牛排,必须用刀子切割着吃。塔族世世代代处在雪线之上生活居住,这样的严寒气候条件根本无法种植草本粮食,几乎完全以肉食为主了。

  莎莎娴熟地用刀子从一大块烀熟的肉骨头上往

  下片肉,不一会儿就堆满了柳文昊手里的大盘子。“好了,端上去吧!”莎莎一笑两个酒窝,她的眼珠完全都是碧绿色的,她的身体里面应该流淌的是中亚蛮族的血液。

  纯正的汉人的眼球是漆黑色的,但是我们却在生活中不难发现,身边有些人的眼球并非纯正的黑色眼球,而是有的发蓝,有的发绿,甚至还有暗红色眼球的,只是我们平常不打注意。这些都是祖上有蛮族血统的遗传基因的外在表露,在中国几千年漫长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断有民族大融合的历史阶段。

  就连古罗马帝国也有一支强悍的骑士军团东征,深入我国西北,一直到陕甘地区,再也没能回去,逐渐被当地人同化、通婚,几代之后,完全汉化了。但是基因就是基因,还深深根植于遗传因子里面。

  柳文昊被莎莎的绿色眼球吸引了,夜猫一样的眼睛,闪闪发亮!

  一桌子全都是肉食,柳文昊也被叫上桌儿盘腿打坐,莎莎靠在他的身旁,不停地给他倒酒。这种青稞酒是用高原上唯一的粮食作物青稞酿造的,在青藏高原这种青稞酒是主要的自酿酒水。

  “胖叔,今晚我们要过去,酒就少喝点吧?”黎明喝了一小口酒说道。

  胖叔的脸上放着晶亮的油光,他整个身子都油汪汪的,应该是非常有劲儿的那种老头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柳文昊不喜欢他。

  莎莎叫胖叔爷爷,“爷爷,给姐姐喝我们配制的药酒吧,这样夜里就不会冷!”

  “我都忘了,莎莎,快去后面拿药酒!”胖叔说这话的时候,两眼放光。

  柳文昊自顾闷头吃肉,这种高山雪羊,啃食的是冰雪下的苔藓和高山雪莲,那是真正的天地精华,只有在雪域高原才吃得到的大补品,他当然不会放过。

  莎莎起身跑向后屋,柳文昊看到,后面有个破旧的木门,好像那边是个仓房。柳文昊不喜欢青稞酒,苦涩难喝,他只喝了一小口,就大腕喝起羊汤来,身上很快就热乎了。

  莎莎捧了一个黝黑的坛子进来,躺在炕桌上,去掉坛口的泥封,小心地打开一层羊皮,顿时一股酒香飘逸!

  “好啊!胖叔,你有这么好的酒不拿出来给我喝!快点倒上!“她伸手将大海碗伸到莎莎面前。

  胖叔呵呵一笑道:“这是老朽泡的药酒,药力巨大,你是女娃儿,就喝半碗吧,莎莎,给爷爷倒上一大碗!”

  柳文昊鼻子嗅嗅空气中的酒香,马上就觉得很是怪异,这酒里莫非有雪豹精?他的确嗅出来雪豹精的味道,他自从食下千年蛇精,就具备了百毒不侵的特异功能,各种药物只要他闻过就知道是什么,有没有毒,什么功效,当然一闻便知。

  莎莎最后给柳文昊也倒了一碗,脸色羞红道:“大叔,喝一碗,身子暖!”

  柳文昊笑笑,双手接过来,心说,莎莎一定知道

  这酒的药效,没想到,小小年纪就懂风月,这倒是免去了不少麻烦!兴许,大家把酒喝下去,会有点啥事儿发生也不奇怪。

  果然,一碗酒下肚,柳文昊马上就有反应了。雪豹精可不是闹着玩的,只须一滴,正常男子三天三夜不倒,正常女子日接百男不倦!

  莎莎也喝了一小碗,这孩子难道会是个浪娃儿?

  果然,黎明半碗酒下肚,红着脸笑了道:“胖叔,你还是那么坏!今晚儿我们还要过去,你给我喝这个,还怎么走?”

  “那就不差这一夜,干爹想你了,就留下来陪干爹一晚!”

  我靠!柳文昊不由得愤愤然了,视我为无物啊!他转念又一想,黎明也不是自己什么人,一个女大兵而已,只是有缘相识相交,马上还要一起战斗,万万不可以被儿女情长阻扰了斗志。这样一想,就释然了,想必是黑鹰这样的特战队,每次任务都是九死一生,这就是为什么这些人无论男女都会及时行乐,自己当佣兵的时候更是如此。

  人生短暂,枪林弹雨,活着就要对得起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世界的所有的享受就都跟自己无关了。

  所以,及时行乐,跟正义,跟主义,跟信仰,跟神马的都无关!看得出来,黎明跟这位胖叔不是一般的情义,可能是多次从胖叔这里过境吧,或许,胖叔自己也是黑鹰的士兵。只不过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能过问这样的事情罢了。

  一顿饭吃的天昏地暗,黎明先醉倒了。胖叔叫莎莎扶着黎明在炕头睡,炕头烧得最热乎了,黎明和衣躺下。关键时刻停电了,边境山区的电都是村子自己发的,莎莎点了小蜡烛,说:“大叔睡炕梢吧,我去烧火。”

  柳文昊看看胖叔,竟然挨着黎明睡在炕头那边了,当中是炕桌,上面还有不少吃食和酒。柳文昊打了个饱嗝,借着微弱的蜡烛光,脱掉衣裤,只穿了里面的秋衣秋裤,钻进了厚厚的被窝躺下。

  窗外,一阵阵山风呼啸。柳文昊裹紧了被子,好在吃了好些羊肉,喝了一小盆滚烫的羊汤,加上那雪豹精泡的药酒,他倒是周身兽血沸腾。

  莎莎把蜡烛吹灭了,她并不上来睡觉,而是出去抱柴禾在外屋地烧炕。柳文昊哪里睡得着,就听见炕桌那边已经窸窸窣窣有了响动,黑暗中看不真切,估计是黑瘦有劲儿的胖叔已经对黎明下了黑手了!

  柳文昊不声不响摸黑儿下地,穿上鞋,悄悄离开了房间,来到了外屋地。外屋地也没有点蜡烛,但是灶坑的火光红彤彤的,映照在坐在灶坑前拉风匣烧炕的莎莎的脸上。

  “大叔,你怎么出来了?”莎莎看着柳文昊。

  柳文昊蹲过来说:“我帮你烧火!”

  “呵呵,大叔是不是吃多了药酒,挺不住了吧,别着急,我把这堆柴禾烧完就上去……”莎莎和自然地说着,就好像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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