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告他
转眼,就到法院开庭的日子。
秦安选了一件黑色收腰长裙,身姿妙曼,涂上女王色的口红,戴一顶宽大的、上面插着一朵红玫瑰的帽子,红唇雪肤,在黑色的映衬下更显刺目,强烈的视觉冲突让人不敢直视。
走起路来带风,又A又飒。
到达法院,门口已经围了很多记者,庭上坐无缺席。
来的不仅有商界大佬、政界高官、还有各界精英。
环视一圈,大多数都是她认识的。
秦华也坐在其中。
见到她,很多记者蠢蠢欲动,想涌上来采访,被保镖隔开。
走进大门,迎面对上厉承阳,一身纯白色西装,身姿挺拔,英俊不凡。
微微侧眸,冲着她露出一个笑,越过她朝左倾双走去。
左倾双挽着左睦,看到他,左睦笑呵呵将左倾双交到他手里。
“开心吗?”
左倾双点头:“那你呢?”
自然是开心的,秦寒玖身败名裂,她倒要看看,秦安还怎么高高在上,演一副情深似海。
她得不到的东西,倒不如谁也得不到。
所以,今天这场戏,她怎么可能错过。
如今,她已经明白,秦寒玖是星河滚烫,烫死人间妄想。
厉承阳笑而不语。
路过秦安身边,左倾双高傲地抬着下巴:“秦安,今天过后,没了秦寒玖这个靠山,你还拿什么嘚瑟。”
“我有今天的一切,从不靠谁。”靠的是她自己,她的势力都是她靠自己一手打拼出来。
如果真要说依仗,那也是前世的记忆和痛苦磨砺出来的。
“呵——”左倾双冷笑,眼底闪过阴狠,想到前几次自己败在她手上,如果不是有秦寒玖在背后支招,她怎么可能会输。
她怎么也不会承认,自己一个专业的经济学高材生,竟然会输给一个外行。
不是秦寒玖暗中帮忙是什么,输给秦寒玖,她不亏。
黄明一家作为原告,坐在原告席上,旁边还坐着一个戴着眼镜,长相儒雅英俊的三十岁男人——律师柳方棉。
秦安带着金易坐在被告席上,连律师都没有来。
很多人看着,目露诧异。
怎么回事,连律师都不请。
特别是那个精致的女人,竟然还懒洋洋打了个哈欠,跟过家家似的。
金易咳了两声,低声提醒:“夫人,认真点。”
“哦。”
审判官就位,看到空荡荡的被告席,看向秦安的方向,询问秦寒玖为什么没来。
场面一度陷入安静,所有人等着秦安的回答。
然而,秦安和金易正襟危坐,丝毫没有回答的意思。
等到询问第三遍时,金易才偏头:“尊敬的审判官先生,九爷临时有事,来不了。”
寂静的场面瞬间变得窃窃私语,纷纷猜测秦寒玖为什么不来,开庭缺席,这事不小啊。
黄明和李翠花顿时站起来:“审判官大人,秦寒玖一定是畏罪潜逃。”
“对对对,畏罪潜逃,他害死人,现在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赶紧把他抓起来。”
“安静!”
审判官一敲锤子,这吵吵闹闹,法院分分钟变菜市场。
柳方棉站在原位,身量笔直宛若一把尺子,丈量是非公道对错。
声音铿锵有力,字字珠玑:“审判官先生,根据民事诉讼法,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视为被告放弃诉讼权利,可以依法缺席审理。”
秦寒玖不到庭,表面上看他们是绝对有利的。
特别是对方连辩护律师都没有请。
不过,秦寒玖为什么会缺席?他去了哪儿?没有人知道。
走的时候属于秘密行程,又有行政官亲自掩护,所以大家都以为秦寒玖还在云城。
柳方棉看了一眼陪审席,转身面对审判官洋洋洒洒铿锵有力指责秦寒玖的“罪行”。
无非就是拿医院擅作主张做手术,导致患者死亡,而秦寒玖在手术过程中的不作为,实际上是有心谋杀。
等他说完,已经是十分钟过后,秦安掏了掏耳朵:“你说谋杀就谋杀,证据呢?”
“监控可以作证。”
秦安扯扯嘴角,笑意未散开,便僵在脸上。
看着柳方棉通过大屏幕播放出来的监控,神色凝重。
高清放大的监控中,秦寒玖做手术时,拿起放在托盘中的一支试剂给患者注射下去,之后才是黄铜麻醉觉醒,导致大出血死亡。
画面就定格在秦寒玖手中的试剂上。
柳方棉拿出尸检报告和那支试剂管,根据尸检报告,检测出尸体里的成分和试剂里残留的成分是一样的。
而这种试剂不仅会对麻醉有抗性,还会导致心律不齐、血液加速流通等等一系列不利于心脏病患者的副作用。
严重的会直接导致死亡,何况还是在手术途中。
不论是审判席还是陪审席,听到柳方棉这番话,纷纷咋舌。
原本占90%的人都不相信今天的审判能够把秦寒玖怎么样。
不说秦寒玖的能力手腕给自己洗白不成问题,但是他今天缺席,失去辩护诉讼的机会。
其次,这样一份证据拿出来,就让结果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而且,大家或许不知道,这支药剂,医院和市面上并没有,这种药根据医院的医生转述,当初为聂烟女士做手术时曾用到过,是秦寒玖医生未经允许私自带进手术室的东西。”
别人不知道,秦安和金易了解,聂烟的手术,这种药的确是秦寒玖从研究院紧急调过来的,最后聂烟失去生命体征,也是通过这种药刺激心脏唤醒心跳。
可是秦安分明记得,那天秦寒玖被叫去临时做手术,根本没有带这种药。
恐怕连秦寒玖都想不到,这场手术还有这么个漏洞。
“将不适合患者的药注射到患者体内导致病人死亡,不是谋杀是什么?”
“作为医生,用没有经过检验的药,已经违反医院规定,胡乱用药、手术室不负责导致病人死亡,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并且依法判罪。”
柳方棉信心满满,胸有成竹:“根据刑法第XX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