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范简,范春,学校也回不去了,成了无业游民。
范简被他爹给弄进了超市当了一名收银员,半个月之后,他爹让他下了课。
原因很简单,因为每天都对不上账,半个月之后,超市财务人员发现半个月以来,超市生意盈门,结算下来却是亏本状态。
问题就出在范简这里,顾客买单给一百块钱,他找给人家99块钱的事情屡次发生。
范大风在超市门口,看着一脸痞子相的范简,捶胸顿足地叹气。
“想我一世精明的范大风,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个傻儿子来?得,你爱干啥干啥去,可别豁豁你爹的老本了。”
我们三个人缺了范大富的领导,成了一盘撒沙。
某天,三个人在海边吹了一阵海风之后,得出统一意见,觉得我比较有领导风范。
他们两个人认我当了老大,歃血为盟,此生谁也不抛弃谁。
我血往上涌,决定带着他们两个干点大事。
当天半夜,我们趴了火车,一路前行。
这个小团体才刚开始,就面临解散。
第二天,我们以扔硬币决定了在某城市的火车站下了车。
下车得首先解决温饱问题,于是,我们在火车站人潮中寻找目标。
最后,目标定在一个脖子上戴了一根差不多能跟狗链子相比的金链子的胖男人身上。
以我们为数不多的社会经验来看,此人不面善,一副暴发户的样子,他的钱财绝逼来路不明。
范简放风,我和范春下手。
我负责和那个胖男人搭讪,问洗手间在哪里。
胖男人和我说话的工夫,范春负责扯胖男人的链子。
没想到那链子特别结实,胖男人的吨位导致他的身形特别稳。
范春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没能将那条金链子给扯下来。
她慌了,我也跟着慌了。
范春没顾着我,对我喊了一嗓子“跑”。
转身就没入了人群中。
就因为她这么一声跑,让胖男人认定我跟范春是一伙的。
我被他直接给摁到了地上,动弹不得。
我脑瓜子嗡嗡的,以为咱们这一次跑路,还没开始就又会被送回老家。
是范简,他这一次令我刮目相看,冲上来,将我从那个胖子手里扯出来,拉着我顺着火车站前面的那条路跑了得有两公里。
我第二次栽在范春手里,是在一辆挤满人的公交车上。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明白,其实范春一直对范简有一层朦胧的意思。
我们三个人挤在早高峰的公交车上,伺机动手。
一个女孩的手机没了,但不是我偷的。
女孩发现手机没了之后,情绪激动,说那是她卖血才换来的某品牌的最新款手机。
公交车上将车停在了路边,并且报了警。
那只手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跑到我的口袋的,当我摸到手机的时候。
范春开口了,她说她亲眼见到我将手伸进了女孩的包包。
一车人将视线转移到我的身上来,纷纷要求搜我的身。
范简又一次救了我,范大富教给他的绝活派上了用场,他趁着人群躁动的时候,挤到我的身边,快速用刀划破了我的衣服口袋,然后拿着手机跳窗跑了。
经过这一次事件之后,三人团体变成了两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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