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那好啊!我们去瞧瞧!”

  “不!”王彦伸出右手食指,在她面前摇了摇,“我们是要去吃它!”

  “吃?”张欣怡疑惑不已,又有些紧张,“比目鱼能吃吗?现在这种时候,野生动物可不能乱吃!”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王彦出言宽慰她,“这只比目鱼虽然是野生的,却和那些蝙蝠、穿山甲之类的不一样,确实是可以食用的!”

  “那就好。”张欣怡这才放下心来。

  “你说,用在我们的‘真爱派对’上,好不好?”

  张欣怡满脸的笑意,她忍不住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

  她自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王彦已经带她见过了他的那些朋友,那些人也都已经承认了她的身份。如今他们的关系这么好,迟早都会成为一对夫妻的。而只要她顺利地过了他父母那一关,那真正属于他们俩的小日子,很快就可以过起来了!

  想到这,张欣怡脸上的笑意更加明显了。

  “而且啊,我听那渔民说,传说中,只要吃了比目鱼一对眼睛的恋人,一定能携手一生,白首到老!”王彦轻轻抚摸着张欣怡的头发,“我已经想好了,这条鱼的眼睛,我们一人一只,好不好?”

  张欣怡闻言,满口答应下来:“好啊!我只想和你过一辈子!”

  于是,两人手拉着手,一起进了海鲜市场。

  ***

  金念昔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当年,她的师父“如山”之所以一力推举她继任特案组组长的位置,其中种种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她这特殊的体质。

  她的体质,金念昔也不知道怎么称呼。她只知道,这特殊的体质除了给她带来了比正常人更高的身体素质外,还附带有两个特殊技能,其中一个,正是“共情”。

  共情这词脱胎于心理学,又可以称为“同理心”。在传统意义上,“共情”指的是,每个人所具备的体验别人内心世界的能力。当然,由于每个人情况不同,所带有的共情能力也会有高低之差。

  可金念昔所具备的“共情”能力与之不同,她能在睡梦中见到死者生前的一些画面,而且这些画面绝对正确,不会出错。其实,这也有些类似于她身临其境,作为旁观者目睹了这一切。

  故而,她的这一“共情”能力,又称为“死者共情”。

  基于这一梦境,金念昔觉得,事情的发展好似已经有了眉目。

  首先,从梦境可以提取出几个关键信息。

  第一,王彦和张欣怡关系很好,两人要分吃比目鱼的眼睛,希望两人长长久久,永不分离;

  第二,这比目鱼是由一个渔民捕到的,再结合上之前何大光的案件,以及今天从“眼镜”那得知的比目鱼信息,金念昔可以大胆地猜测,这已经死亡了的何大光,很可能就是抓到这只比目鱼的那个渔民!而他之所以会死在海边,很有可能就是遭到了比目鱼的蓄意报复!

  顺着这条思路下来,那么一切就都顺了。

  本是结伴而生的比目鱼,由于伴侣被何大光抓走,又被张欣怡和王彦吃下。所以他心中怨恨,走上陆地,先是杀了何大光,又找上了张欣怡和王彦,更在bào怒之下将张欣怡碎了尸。

  可是,其他问题也随之而来。

  若是为了报仇,他为什么只杀了张欣怡,王彦为什么会下落不明?

  而且,他给张欣怡碎了尸后,为什么还要恶意抛尸呢?难道是觉得碎尸不足以泄愤?

  还有那些貌似与这个事件有关,却又没有完全牵扯进来的人,诸如那狐狸、言吴等,他们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

  金念昔感觉自己,又有些懵了。

  第7章双瞳串(7)

  不管怎么样,既然已经确定了第一嫌疑人,后面的首要任务就是快速进行排查,尽快寻找出比目鱼的踪迹。

  可自从上次的杀人碎尸之后,比目鱼已经就此遁去,他们还有什么线索呢?

  不过好在,张志远那边也没闲着。

  自从从怨灵酒吧和串串店四周发现碎尸堆后,张志远又派人就近开始了排查。而十分凑巧的是,被抛到其他地方的碎尸也陆陆续续地被人发现。

  有些被装在垃圾袋里随意地丢在了垃圾桶旁,被扫地的阿姨发现;有些则被埋在了小树林里,被嗅觉灵敏的警犬发现;当然还有沉在河里的,被张志远带人连夜打捞了一些上来……

  很快,这些零碎的抛尸点被张志远一一标注在了地图上,而也正因此,张志远发现,以怨灵酒吧和串串店为点,其余抛尸点几乎连成了一条直线,像是数学里串联起了两个端点的直线,又像是一根串着两颗眼球的串串。

  若说比目鱼最有可能遁去了哪里,那自然就是就近的水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