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白,你是不是喜欢我?”蒲玉感觉他有点奇怪了。
“额,很明显吗?”
“很明显。”
“那你愿意以结婚为前提和我谈恋爱?”
“当然不愿意啊!“
”......“
“但是说实话我倒是不讨厌你。”
“那你的意思是?”
“你可以开始追我,时间长了我看看能不能喜欢上你吧。”
“喜欢是可以培养出来的?”
“当然是可以的,时间是验证一切是与非的解药。我当然也不想错过人生的真爱,所以我们可以开始走进同一个计划中。”蒲玉顿了顿,“测试真爱的计划。”
许白大致明白了,又没有完全明白。
但是他仍然感觉到很高兴。
今天又多和蒲玉说了很多句话,他感觉一股崭新的血液从心脏迸进身体的每一个末梢神经,每一颗细胞。
胡桃最近在思考一个案子,这个案子原本是立在她名下的,申请辞职的时候,检察长表示希望她协助办理完最后一个案子再走。
所谓协助,其实不过是孤军奋战,检察院原本闲人多的地方,谁跟谁都是表面客气,背地里互不打听互不干涉当然也没有互相帮助一说。在干活上,能装傻推脱得就推脱,不干活起码不担责。真干活的时候也是自己完成自己必须要干的那一丢丢而已,多一点也不做。
这就是所谓干净清爽的同时关系。
胡桃喜欢这种工作氛围,累是累了歇,可是省心了许多。
胡桃目前不能作为律师代理案子,吃吃喝喝于她来说也没什么意思。
办理案件正好锻炼一下脑子。
这次是杀人案件。
奇怪的地方就在于,是两个人毫无事前沟通的情况下各自给死者下了药。按照法医鉴定,这两种药各自都没有达到置死的计量。死者到底是死于谁下的药,以及是否是这两种药的叠加导致了死者的死亡,法医也无法做出判断。
按照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只能认为两个人对死者的死亡都无关系。
也就是说,两个人都不涉嫌犯罪,都得放了。
学法律的都在书上看到过这种案例,知道这种假设下应该怎么判决。
但是实践当中,几乎很少真的有这么巧的事发生。
胡桃就是觉得事有蹊跷。
如果找不出证据,死者的死亡结果由谁来承担责任?难道就让死者枉死吗?
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检察官会轻易做出这样的判断。
胡桃虽然即将离职,但仍然按照保密要求,没有和其他人讨论这件事,甚至和豆豆也没有。豆豆几乎已经完全了解了她的性格,所以给她空间时间,没有多问。
相处不久就形成了如此温情脉脉的默契,很难说没有缘分在里面。
胡桃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是否是两个人事前真的没有联系。即必须排除其中一方已知对方要给死者下毒,在其下毒后,怕死者死不透,再加上计量的情形。以及两人为共犯,却合起伙来欺骗大众以达到偷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