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事啊,这么大喊大叫的,就一点也看不得我闲着,是吧?”何队长从屋内碎碎念着走了出来。
抬眼就看见了院里多了两人,于是,他立即用眼神询问自己婆娘是怎么一回事。
李慧琴先是飞了一个眼刀子过去,然后才将事情原委和盘托出。
何队长听完沉思片刻后,严肃着脸,一本正经道,“李春花这事办的确实不地道,想给二牛找个媳妇,留个后,这我们都能理解,但至少要得到人家姑娘点头同意才行。
既没有摆出诚意,还妄想压榨摧残劳动力,这不是迫害是什么!
我一会儿就去找她说道说道,倘若不知悔改,就召集村民们一同来评评理。
对待压迫,我们绝不姑息。对待以往的封建思想,我们绝不能让它再次冒头。”
何队长越说越来劲,那气势汹汹的样子就像要马上找人去拼命似的。
“哎哎哎,没让你说这个,你先把大丫住的地儿给安排好了,总不能叫个小姑娘睡大街上吧,万一遇上歹人,哭都没地方哭去。”
看自己男人摩拳擦掌的架势,李慧琴急忙出声提醒。
“你们不是商量好了吗?村东头的茅草屋,原来是老杨两口子颐养天年的地儿,自从他们走了后,他家那个混小子也没多久就去了。
现在房子一直没人住,正好大丫可以搬进去,就是空置的时间长了,需要修缮一下。
不过,不要紧,我马上就叫人来给她修。有一点需要提一下,那屋子紧挨着大青山,离村子中心又比较远,多少会有些不安全。
暂时住住还行,时间长了难免会发生意外。”
“叔,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虞书欣拍拍胸脯,信誓旦旦道。
“那就好,那就好……”何队长满意地点点头,随后又关心地问了几个问题,在得知顾红梅已经都为她考虑好了,就忍不住连连称赞道,“好好好,值得表扬。”
随后,他领着几人,花了一个时辰不到的功夫,就将破旧的屋子,里里外外修缮了一遍。
他们在茅草屋里忙忙碌碌的那会儿,虞书欣正被顾红梅拉着回家取衣物和锅碗等物品。顾婶子实在太热情,她一时难以招架,迷迷瞪瞪地就跟着人回了家。
当时,顾婶子家里只有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孙子在院里玩耍,其他人都还在地里忙活,没有回来。
回到家,顾婶子一头钻进房里,自去收拾东西了,留虞书欣在小院里和孩子大眼瞪小眼。
当顾婶子搜罗了一堆东西捧了过来时,小家伙脸都涨红了,水汪汪的大眼睛瞪的溜圆,满脸都是不可置信,还有没有言说的控诉。好像虞书欣只要拿了东西,就成明目张胆的贼一样。
她感觉自己被左右夹击了,这边的在防贼,那边的在待客,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真是冰与火的体验。
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让虞书欣左右为难,所以在顾婶子邀请她留下来吃饭时,她想也不想地拒绝了。几乎是落荒而逃,仿佛有猛虎在后面紧追不舍。
没办法,小屁孩虎视眈眈,呲牙咧嘴的,就差没扑上前对她拳脚相加了。再不走,她一定会被咬上一口。
*
茅草屋在下河村的村东头,坐落于大青山山脚之下,已经空置多年。
曾经由杨武一人独住,杨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二流子,他游手好闲,好赌成性,输了还喜欢耍无赖,所以,人送外号“杨赖子”。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深夜,他因喝醉了酒,摔倒在沟渠里,等第二日被人发现的时候,杨赖子已经完全没气了。
据村里头上了年纪的老人说,杨赖子的祖上是一个大官,曾位极人臣,富甲一方。
因为被政敌构陷,锒铛入狱,全府上下都没能逃脱流放西北的命运,只除了一位出外游学的幼子幸免于难。
这个幼子得到消息后,就连夜顺水南下,来到了人烟稀少的下河村隐居。
彼时,大青山山脚下只有零星的几个破草棚,还称不上一个村落。后来经过世代繁衍生息,才有了今日的规模。
杨赖子的老父亲和老母亲是个持家有道的,在儿子尚未成年的时候就早早备好了婚房,是一个坐北朝南的带院五居室。
另外,在远一些的地方,她们又起了一个茅草屋,打算在儿子成亲后,老两口就搬去那里住。
不曾想,儿子是个不成器的,沾上赌瘾,败光了家财,连带房子也成了别人的,最后一家三口只能憋屈的缩在简陋的茅草屋里。
就是落魄潦倒成这样了,杨赖子依然时常流连于赌场,且屡教不改,直接将老父亲气的一命呜呼,老母亲从此缠绵病榻,不久后也随着一起去了。
等到后来三人都逝世,就留下这间老屋子在风雨中飘零。
四季不断更迭变换,历经无数个日出日落,茅草屋始终乏人问津。
直到它又老又旧,“头顶”的茅草因虫蛀或者雨雪侵蚀,变得稀疏破败;“身体”表面的泥胚层也经不住岁月这把杀猪刀,变得伤痕累累。终于迎来了新的主人。
不过虞书欣见到它的时候,已经是换装过后的样子。屋顶被覆盖了一层厚厚的茅草,墙面被重新抹了一遍,就是房梁也经过了二次加固。
不说焕然一新吧,至少不再破旧不堪。
虞书欣很喜欢这间小屋,莫名有种亲切的感觉,让她能自然沉浸在这派悠然自得,宁静祥和的氛围里。
在她眼里,茅草屋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孤独却不寂寞,他昂首挺立在田野上,与青山为邻,有鸟儿相伴。
迎着风,发丝轻轻地摆动,就像在跳舞,舞出一曲古朴宁静的田园风光。
站在屋前,虞书欣目不转睛地盯着小屋,越看越喜欢,真是哪哪都满意,如果一定要挑个毛病的话,那就是没有院墙,有一点点小遗憾。
不过,墙角已经堆好了石块,她完全可以自己动手。
想来,原来的房主本来就打算围个小院子的,后来因事耽搁才不了了之了。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么想着,虞书欣就兴致勃勃地进了屋,将手里捧着的东西一股脑地丢在八角桌上,再风一般地跑了出来。
说干就干,她撸起袖子,蹲在石堆旁,将石头一块一块垒在一起,连着垒了六七个,成了小塔的形状,实在无法再往上面添加了,她才收了手。
两手掌间相对,搓了搓,然后一鼓作气将石头小塔捧了起来,搬到了目的地。
作为力量型的异能者,虞书欣力大如牛,如果不是这个身体太过瘦小,她甚至可以一口气搬更多的石块。
如此往返重复了几次,直到最后一块石头挪开位置时,地面上露出了点点莹润的玉色,看起来很像玉佩或者玉器的一角,她这才停了下来。
虞书欣把石块随手丢在一边,走上前凑近那点玉色,静静地端详了几秒,然后一不做二不休,迅速用爪子拨开了周围的土壤,将那东西完全暴露了出来。
这是一块玉质的酒壶,大概只有拇指那般大,小巧玲珑,晶莹剔透,非常的精致,所以,一下子就吸引了虞书欣的全部注意力。
擦掉表面的尘土,置于指间把玩,只觉得入手微凉,莹润而光滑,非常的有质感。
“玉壶?难道是……”
难道是原文里提到的玉壶空间?虞书欣错愕不已。
按理说,玉壶空间的出现并没有那么早,而且,为了突出原文女主的独立自强,锐意进取的精神,作者有意弱化了它的存在感,寥寥数笔的描写,让读者几乎转瞬就忘。
记得,女主柳如烟得到这个玉质酒壶时,是在山脚下挖野菜,挖着挖着她就掉队了,然后无意间闯入了一片废墟,稀里糊涂摔了一跤,爬起来时,手里就多了个玉壶。
因为摔跤磕破了皮,有几滴血沾到了玉壶上,于是,女主从此有了一个隐形的金手指,叫玉壶空间。
不过,女主甚少使用这个玉壶空间,最多就是喝几口灵泉水,美美容,养养颜。
毕竟原文作者想打造出一个强大的女主,不希望因为金手指的介入,削弱了女主本身的魅力。
这就使得玉壶空间如同鸡肋,嚼之无味弃之可惜。这也是原文被读者吐槽诟病的地方。
如今再回顾剧情,想来,那废墟应该就是这茅草屋倒塌后的样子。
女主因为主角光环,有着得天独厚的运势,随意走走,就碰对了地儿,再随意一摔,稀里糊涂就收了一件异宝。
对着手里精致的小玩意,虞书欣怔愣出神,这时,背后突然传来脚步声,她一个激灵,瞬时将玉壶收于掌间,接着,就听到,熟悉的声音响起,“大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