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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章 岳飞之死

  岳飞的确死得有点冤,但并非所有罪名都是“莫须有”。

  根据《岳少保诬证断案》所载的起诉状,岳飞当时被控主要有三项罪名。

  第一条是“金人侵犯淮南”,岳飞“坐观胜负又逗留不进”。这条罪名可不是“莫须有”。宋高宗当时连发十五道御札(亲笔信),催促他进兵。但是最终岳飞还是没到达指定地点,致使合围金兵的计划泡汤。按照宋朝刑律:“律有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岳飞合依斩刑”。

  第二条是“指斥乘舆”,也就是批评皇上。这也是有的。岳飞对宋高宗不积极北伐一直有怨气、有怨言。但这个罪,罪不至死。

  第三条罪是谋反罪。这个罪名才是“莫须有”。

  不过历来大家对“莫须有”三个字争论不休,有说是可能有,有说是一定有,有说是不需要证据。到底是哪种解释,众说纷纭。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证据不充分。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岳飞谋反罪不成立。

  但是那个年代不讲疑罪从无,相反是疑罪从有,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这样说来,岳飞被判死刑也可以理解。

  岳飞被解除兵权闲置以后,跟部下张宪等人商量如何恢复兵权,让张宪谎报军情,称金国“大兵前来侵犯上流”,企图借此让朝廷交还他的军权,重返襄阳指挥。

  张宪准备占据襄阳造反。这个是不是岳飞指使没有充分的证据。

  岳飞嘱咐手下“看讫焚之”,也就是阅毕即焚,所以没有让别人拿住文字证据。能证住岳飞的只有口供。但偏偏在古代,口供的效力跟物证是差不多的。所以岳飞如果找不到反证,很难脱罪。

  岳飞的手下王俊实名举报岳飞的副手张宪谋反。张俊据此抓了张宪,通过刑讯逼供拿到不利于岳飞的口供。宋高宗据此命令大将杨沂中逮捕了岳飞。虽然岳飞死不承认谋反,但法官万俟禼仍然以谋反罪判处岳飞死刑。

  虽然说没有谋反罪,根据已经查实的若干罪名数罪并罚也能判岳飞死刑,但什么罪名也没有谋反罪能堵住别人的嘴。

  但是偏偏谋反罪的证据不充分。

  大将韩世忠质问秦桧凭什么说岳飞谋反。秦桧说“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岳飞的儿子岳云给张宪写的信里虽然没有明说,但谋反这事肯定是有的。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韩世忠心灰意冷,辞职回家,关门谢客,从此不谈政治,得以终老一生。

  张俊虽然战功不及岳飞和韩世忠,但对皇帝绝对忠心,让干嘛干嘛。宋高宗要办岳飞,他也积极参与。

  宋高宗让他做了枢密使,但是不久还是将他罢官回家。他回家后不断上书要求恢复工作,并且劝谏高宗亲贤臣、远小人。秦桧暗恨:留你一条命你还活腻味了,说谁是小人啊?罗织罪名要以谋反罪弄死他。可在节骨眼上秦桧得了重病,手连拿笔的力气都没有了,签不了逮捕证。这事就放下了。后来秦桧一病不起死了,张俊算是侥幸逃过一劫。

  张俊和秦桧死后又凑到一块。后人痛心岳飞冤死,将害死岳飞的四名主犯的塑像放到岳飞墓前,让他们跪在岳飞墓前赎罪,承受人们的唾骂。其中两人就是秦桧和张俊。另外两人是秦桧的老婆王氏和主审岳飞的万俟禼。

  秦桧的老婆之所以陪绑,据说是因为她吹枕头风让秦桧杀了岳飞。秦桧在和议完成后一度想放过岳飞。王氏劝他不要这样。抓虎容易放虎难。抓岳飞是你,放岳飞也是你,搞不好这边得罪了岳飞,那边得罪了皇上,两头都不落好。你不如按照皇上的意思杀了岳飞。于是秦桧要求万俟禼判岳飞死刑。

  其实在正史里这些情节都是不存在的。这都是后来的话本、戏剧、野史等杜撰的。但传来传去大家都信以为真。

  “四人B”的塑像用生铁铸成,跪姿,五花大绑。王氏还得弄得袒胸露乳,龌龊不堪。百姓恨他们迫害忠良,抽他们耳光。“四人B”的脸蛋都是个个光亮照人。王氏更是惨遭胸袭,胸脯锃光瓦亮。有激进的拿大锤砸掉他们的脑袋。不得不重新铸造。从古至今,有记载的就重铸过15回。

  不过,世人都相信,害死岳飞的首犯其实是宋高宗。宋高宗才是害死岳飞的幕后真凶。秦桧等人只不过是他的帮凶。

  宋高宗死后,继位的宋孝宗为岳飞平了反。宋孝宗把害死岳飞的责任都扣在秦桧头上,只字不提宋高宗的名字。宋孝宗不肯,老百姓不敢,就连史书也为尊者讳。后人将气都撒在秦桧等人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