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四章 熟悉的人 4000字

  又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

  阳安云此时正拿着一把特别袖珍的小锄头在地上埋头苦干着,忽然一阵轻微的声音传来,阳安云立马就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直接站了起来,对着身后向自己跑来的小麋鹿开心地招了招手。

  “大宝,你快过来呀!”

  阳安云的话音刚落,那头小麋鹿直接就一蹦一跳的朝着阳安云怀里奔去了。

  阳安云直接将手里的小锄头一扔,把小麋鹿给抱了起来,特别稀罕的亲了它好几口,然后温柔地跟麋鹿说起了话。

  “哎呀,我的乖乖呀!你在外面怎么样啊?开不开心?饿了没?妈妈带你去吃好吃的好不?”

  说着,阳安云便抱着小麋鹿朝着自己所居住的营地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小女生心里面都有一个想养宠物的心,反正搁在阳安云这里就是特别的明显。

  这只小麋鹿叫大宝,是上次阳安云不小心踩到的那个蛋里面孵化出来的。

  按照阳安云的认知来讲,阳安云觉得麋鹿应该是胎生的,不是像这样跟孵小鸡一样,这样出来的。

  可事实就摆在阳安云的面前,这让阳安云不得不相信,这修真界当中的麋鹿居然是蛋生的。

  有种让阳安云觉得非常怪异的感觉。

  对于眼前这个在蛋壳里,还没有自己小手指粗的小家伙,看着它不停地翻动着自己的身子,想要站起来的这一幕,顿时打动了阳安云的内心。

  一开始,阳安云也不知道它是麋鹿,后来是经过老祖宗提醒后,阳安云才确定它真的就是麋鹿,只不过体型比别的动物小很多而已。

  小家伙的柔软,不停地翻转,扭动着自己的身子,让阳安云的内心一下子融化了。

  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阳安云便下定了决心,她一定要养它。

  麋鹿哪有那么好养的?

  一开始为了养它,阳安云真的是费劲了很多的心思。

  刚出生的麋鹿不是吃奶,而是要吃一种在这秘境当中特有的奶浆菌,橘黄色的外表,在被人为的采摘,一分为二后,这个橘黄色的体表便会慢慢的浸透出奶白色的液体,所以也叫奶浆菌。

  虽然很不懂麋鹿为什么不是吃奶?

  但按照老祖宗的说法,如果新生的麋鹿吃不到奶浆菌的话,是会长不大的,就算长大了也会夭折。

  秉承着既然养了,那就要养好的原则,阳安云便开始在这秘境当中开始寻找起来了奶浆菌,不知道是不是阳安云运气比较好,刚出了那个林子,才走了不到两里地,就碰到了长着一大片一大片奶浆菌的草地,简直数不胜数。

  人家都说功夫不负有心人,但阳安云看来她自己能够碰上这奶浆菌其实就是走了狗屎运。

  这一住啊,便是三个月。

  奶浆菌被小麋鹿给吃完了,原本只有小手指粗的小麋鹿逐渐慢慢长大,长成了一个有差不多五十厘米高的小麋鹿。

  为了不让小麋鹿饿着,阳安云不得不到处带着这小麋鹿在秘境里走来走去。

  这个秘境有多大,阳安云也不知道。

  但是要问阳安云,这个秘境有没有什么风险?

  没有这两个字,绝对是阳安云最最最肯定的回答。

  阳安云也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这个秘境里面她没有碰到一些大型的动物,哪怕是大型的兔子也好。

  在这里的一切事物,好像能跑能走的小动物当中都是特别袖珍,而且还没有攻击力的那一种。

  这让阳安云百思不得其解。

  对于阳安云这个问题,老祖宗曾给过答案,老祖宗说一方水土养一方生灵,无论长什么样子,那都是很正常的,在修真界当中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或大或小,这一切都是定数而已。

  当然老祖宗还说了其他的东西,不过阳安云都不爱听,阳安云一向都不喜欢听啰嗦,不论是前世也好,还是今生也好,知道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她就不会再去听那些多余的了。

  如果让别人知道了阳安云这样,有人绝对会说她是一个过河拆桥的人。

  但在这个百年秘境里,就只有阳安云这个大活人,加上一个魂体老祖宗,一个能跑能跳的小麋鹿,其他的一切怎么可能会知晓。

  刚开始的半年,阳安云还特别兴致勃勃的带着小麋鹿到处去寻找奶浆菌,而后的半年里,阳安云则有些厌倦了这样的生活。

  每天除了找奶浆菌还是奶浆菌,每天固定的修炼还是修炼。

  尽管在这个秘境当中灵气丰富,修为也增加了不少,但对于阳安云这一个大活人来讲,她觉得自己是特别孤独的。

  虽然有老祖宗,虽然有小麋鹿,但这都不是正常的社交。

  这种孤寂感是所有人都体会不了的。

  对于以前看的小说当中,那些男女主角一待就是十几年,几十年,而且还是一个人,这样的情景阳安云是想不通的。

  这么待下去真的不会疯吗?

  难道不需要跟人交流吗?

  一个人生活真的就这么好?

  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以及能力。

  在面对自己的选择的时候,都会慎重的去考虑,不论是独处也好,还是说群体交往也好,那都是自己的选择。

  对于阳安云而言,她喜欢人间的烟火气息,只有这样才感受到生命存在的意义。

  也正因为这份喜欢,让阳安云在这个只有自己的地方,瞬间都熬不下去了。

  为了能够早点出去,阳安云开始制定了很多计划。

  一是修炼,二是采集药材以及一些矿物等。

  说实在的,采集药材这对阳安云来讲完全是小case。

  但是挖掘一些矿物的时候,阳安云为了能够得到它们,那可以说是用尽了很多很多的方法。

  之前买了一堆又一堆的空白符纸,被阳安云拿了出来,开始炼制了各种各样的符咒。

  阳安云炼制的最多的便是雷咒跟火咒。

  雷咒的用处其实有很多,一是为了炸开某些地方,二还是为了炸开某些地方。

  就这样,在这个只有阳安云的秘境当中,只要阳安云所到的地方都会时不时的传来几声巨响,那些巨响惊走了无数的小动物。

  就这样挖掘采集,在这个秘境当中又过去了五年。

  用着自己制作出来的小锄头在挖掘灵药,便看到了自家的小可爱大宝,顿时高兴地连灵药都不挖了,直接抱着这小麋鹿往着自己所居住的地方走去。

  虽说在这秘境当中过了六七年这个样子,但实际上阳安云也确实并没有走远。

  阳安云也不敢走远。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秘境,她不知道为什么一问老祖宗这个问题,原本还聊得特别开心的老祖宗就回避她的问题,顿时销声匿迹。

  所有的一切,都让阳安云感觉非常奇怪。

  就如同许许多多谜团一样全部挡在了自己的跟前,让自己看不到前进的步伐。

  阳安云非常不懂。

  她看过很多的书这确实不假,而且这前世还接受了九年的义务教育,甚至还读到了大学。

  不说理解能力百分百,但至少也懂得一些东西。

  也是这五年里,除了修炼,就是挖掘一些东西养小麋鹿等一些比较简单的事情。

  让阳安云顿时有了空余的时间,想了想这些年所发生的事情。

  为什么会穿越?

  是因为不小心摔下了楼梯。

  为什么会拜入到现在的门派合欢宗里?

  那是因为魔界中人来袭,抢走了,小宝不说,还打伤了自己,这才让路过的师兄顾北给捡了回去。

  那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

  是因为一切的根源都来自那四个字——天运之子。

  说实在的,阳安云开始怀疑这天运之子是真的天运之子吗?

  按理来说,被天道所宠幸的孩子应该运气极佳才是,为何小宝会那么的惨,无父无母不说,还是一个小乞丐,任人骂任人打,吃不饱饭,还穿不上一身好衣裳。

  就算是起点大男主的那一种美强惨,那也不会如此的惨啊。

  也许穿书者清莽的到来,这才改了小宝的气运也是说不一定的。

  以前在这家里看小说的时候,觉得穿越者真的特别的牛,不是抢了主角的气运不说,而且还抢了别人一个好的人生,当时看着觉得特别的爽,但是真正到自己认为这书中人的时候,心情却是五味成杂。

  虽然阳安云明白自己只是一个配角,一个不足为道的炮灰,但至少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存在。

  对于小宝,她是真的疼爱他。

  一开始是看他孤苦伶仃,想着给他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能够与自己朝夕相处,拥有一个比较好的人生。

  一开始老祖宗还觉得阳安云的做法欠佳,甚至还说过阳安云发圣母心。

  但阳安云却不觉得自己是在发圣母心,她只是觉得,这个小孩好可怜。

  其他的便什么都没了。

  在没有清莽说大家都是处于这本小说之前,阳安云一直都认为自己对小宝都是一种怜悯之心。

  直到清莽说了以后,除了一开始不能够接受的情绪,到后面其实阳安云已经基本上接受了这个说法。

  阳安云接受了自己为什么在看到江小宝的第一眼,就动了念头,想要收养他。

  也许是剧情的趋势,也许是她对他的怜悯。

  也许是…………

  很多的很多吧,这些感觉感觉是用也许讲不清楚的。

  也正是因为有了空闲的时间,她才能够想了很多很多的东西。

  不论未来是怎样,她只是想按照自己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

  现在目前就两个想法,一个是必须抓紧时间逃离出这个秘境,第二个就是找到小孩,为师兄湛江报仇。

  按照计划的轻重,阳安云的重中之重便是早日离开这秘境。

  秘境虽好,有很多很多的宝物,已经将自己的宠物界甚至是须弥空间装了大半的阳安云表示这都已经是够够的了,目前就是要抓紧修炼,早点出去。

  老祖宗虽然可靠,也有不靠谱的时候。

  有很多时候,阳安云明明都感觉到老祖宗其实知道了答案,但还是选择没有说出来,都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着她。

  阳安云并不是傻子,自然也听的出来。

  虽说非常感谢老祖宗,但阳安云还是不理解。

  不理解归不理解,可生活还得过下去。

  一切的一切,在没有真正做好之前,都是未知的定数。

  眼里揣着希望,双手里捧着的是自己的欢喜,阳安云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迈向了自己所亲手打造出来的家。

  可是刚一踏入院门,阳安云那脸上原本有着灿烂笑容的面容变了,瞬间被冰霜包裹着,直接单手抱着小麋鹿,另一只手则将储物戒当中的霜华给召唤了出来,紧紧的握住了。

  随后蹑手蹑脚地,极其防备的走到了那个让自己感到有些许异样的大厅里。

  刚一进去,阳安云脸上原本极为防备的面容瞬间变得有些诧异。

  在看到那个满身是鲜血的男人躺在自己所打造的椅子上面,阳安云顿时觉得这是幻觉,还快速的眨动了几下自己的眼睛。

  连续的眨了好几下,阳安云彻底的相信了眼前的这个人确实不是自己的幻觉,而是真实存在的。

  轻轻的将怀里的小麋鹿放在了地上,阳安云右手拿着霜华慢慢的靠近了这个不请自来的人。

  男人身上到处都是鲜血,鲜艳的像带刺的玫瑰,血液滴滴答答的,掉在了地上,男人身上所穿的衣服像是被什么猛兽给抓破了似的,被撕成了一条一条的,脸上也有了些许的抓痕,阳安云仔细的打量着,然后分析出了这应该是某种猫科动物的爪子。

  用神识察觉到男人的些许微弱的气息后,阳安云直接将霜华收到了储物戒中,然后叹了一口气,认命地从储物间里拿出来了一瓶止血的药,给男人涂抹药。

  是的,是认命。

  阳安云都不想讲话了。

  上一次遇到马桥之的时候,他也是这般的虚弱,这般的狼狈,没想到这才分别多久,再次见到的时候,他又是这个样子。

  真不知道这马桥之的修为到底是怎么修炼的,或者是说这马桥之的运气到底是有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