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兵工厂,王兵就想起了之前在燕京市的日子。
现在是当家才知道柴米贵啊,要是可以回到从前的话,王兵一定会尽可能的多在1726部队的仓库里把所有的武器都给搬空。
在末世,资源的稀少让很多人后悔不已,为什么当初在条件那么好的时候没有多留下一些有用的物资,这种人当然包括王兵。
要知道虽然在燕京市长兴区的1726部队仓库里弄出了大量的枪械和军用防具,但这所谓的“大量”也只是针对当时马应生的团队规模来说,那时候还不到一百人呢!
要是换成现在,那些物资也不过只是少量罢了,得亏了后来和许庆团队的合并,他们那边也有大量的枪支弹药一起运进来,不过现在来看也已经消耗得七七八八了。
因为平阳市这个团队首领并不忌讳给别人透露他们有这个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曹浩也就没多想,你都愿意给我吹了,我还不能把你这情况给碰到的其他团队吹一吹吗?所以曹浩也就很爽快的告诉了王兵这条重要信息。
只不过,王兵说了半天来了一句:“对了,这个平阳市在哪儿啊?离我们这里远么?”
擦,曹浩和严易两人脑门儿上同时划过一条黑线,都说得这么高兴了结果您还不知道平阳市到底在哪儿?
“嗯……平阳市是以前鲁北省的一个县级市,那地方本身就是之前一个陆军步兵师的驻地,所以有些陆军的兵工厂和武器弹药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至于和你们这儿的距离嘛,我想想……开车大概需要四个多小时吧。”
“时速多少?”
“呃,我开车还是比较快的,算120公里每小时好了。”曹浩笑道。
王兵很快心算,四个小时,120公里每小时,这尼玛不就是差不多快五百公里的节奏嘛?
王兵回答道:“挺远的,小五百公里路呢,在末世这已经是很长的距离了。”
要是在以
前的世界里,五百公里也就是四个小时高速的车程而已,算不上什么太远的距离。
但现在是末世,距离其实不是太大的问题,主要是车辆加油和路上安全的问题,这两点对于末世交易已经成为了一道先天的门槛儿,正是因为这些因素阻挠了末世各个团队的互相往来。
对于一些有实力、车辆多油料充足武器配备精良的团队才敢做这种长途的交易,要不然一般超过三百公里路程大家都不愿意冒这个险去这不熟悉的环境交易物品。
路上万一碰到尼玛一群什么奇奇怪怪的变异生物,小心吃不了兜着走,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曹浩很大方的把平阳市的团队坐标提供给了王兵,但同时也声明他和这个团队的交情仅限于一次雇佣买卖而已,并不是特别熟。
那话里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兄弟,我和他也只有一面之缘,反正这话都是对方吹出来的,我只是负责转述而已,对于他话里的真实性我表示不负责。”
其实和曹浩的谈话很多都是没营养的内容,对方一个劲儿的夸自己的基地条件好,都快把王兵弄得有点不好意思了,他也不知道这家伙说得到底是真是假,不过从对方的语气和脸上的表情来看,显然表面功夫做得是很不错的。
不过,这对雇佣兵组合还是很清楚自己来人类生存团此行的目的,他们甚至催促王兵能不能快点确认丧尸能量晶体的生产能力,有了准信之后他们才好进行下一步的商谈。
王兵一边连忙点头应承对方的要求,一边匆匆赶到李子更团队重新组装生产车间的现场查看进度。
这条丧尸能量晶体生产线对于气温和空气有一定的要求,譬如不能在有风的条件下作业,那样会导致无法顺利生产。
偏偏老基地里又没有像化工厂那样足够宽敞高大的车间作为这条生产线所在的地点,所以在他的坚持下,王兵不得不让工
程组的杨爱国根据这些机器的实际特点,给他安排一个不错的地点用于生产。
找来找去都没有一个足够宽敞的地方,王兵一怒之下决定用水泥钢筋新建一座厂房,虽然这看上去有点劳民伤财,但是对于某些物资比较匮乏的团队来讲,王兵实在是没有兴趣再浪费时间多等下去,干脆索性任性一把了。
反正现在团队里的人这么多,找点活做只要集中人力物力还是比较容易又快又好的把事情办成的,这时候包贵兴就成了王兵最大的支撑,对于这种团队型的项目,包贵兴作为一个曾经的水利局局长,他可是亲身参与过不少项目从设计到施工、验收的全过程,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
并且这家伙还有一点强的就是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这一点从在第三部队卧底的时候王兵就已经敏锐的发现了。
包贵兴总是有能力对一个事情的人力资源分配做到恰到好处,不但人数不多不少,就连用的人也大都心服口服,不会说什么觉得工作任务太重太繁忙之类的话。
总之一句话,那就是包贵兴这人在末世当个人事部部长是绰绰有余的,而且他还善于给人洗脑,外表看上去又是一副人畜无害的和善模样,换做是谁和他说话的时候都要张开一副笑脸,没有给人心理压力那么重。
比起总是唠叨个不停的大总管孙铁,王兵决定抽调人力这件事情还是让包贵兴来做比较好。
杨爱国在详细询问了李子更关于这个厂房的一些具体要求之后,想了想说道:“你的意思我听明白了,也就是说一定要宽敞一点,通不通风都无所谓了?”
李子更点点头道:“没错,其实在这个季节机器的散热也不成问题,毕竟气温都这么低了,要考虑那些问题至少也要等到半年之后,夏天来临了再说。不过,车间绝对不能漏风啊,这一点希望你能多注意一下,不要出什么问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