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十六章
冯铁霖带着人赶回分局,正遇到迎面走过来的赵学民,对方劈头就问:“为什么要去搜查罗华的住宅?”
冯铁霖怔了一下,道:“寻找证据。”
“找到了吗?”
“没有。”
“搜查的时候有被搜查人的家属在场吗?”
“罗华家里三代单传,本市没有其他亲属。”
“有其他什么人在场吗?”
“也没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是什么?”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
赵学民嘿了一声,没再说话,径直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自从在电话里听到闫晓川说罗华有不在场证明,冯铁霖就知道自己有些操之过急了,不过此时看到赵学民的态度,心里还是有点冒火,你在搜查证上盖章的时候怎么不说这些?
事后才知道,就在他传唤罗华的时候,不知哪个多嘴地跑去告诉赵学民,说他已经抓到了犯罪嫌疑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起连环杀人案即将告破。当时赵学民刚好在和省厅领导通电话说这起案子,于是表功心切,在电话里把这个情况向上头作了汇报,结果监控出来后,就被打了脸。
不过这只是个诱因,冯铁霖猜测,真正的根源应该还是之前他一直抓着去年的一二四大案不放,让赵学民误会他想翻案,自打上次找他谈话后,就一直没给过自己好脸色。
匆匆来到二楼监控室,一直等在这里的闫晓川结合着录像告诉冯铁霖,两次案发当晚,都在龙湾广场的监控里找到了罗华,进入和离开广场的时间分别为七点半之前和九点钟之后,这个时间段完全覆盖了凶手作案的时间。而且,罗华进入广场后,一直都待在广场北边的弧形台阶处,中间没有离开过,两次均是如此。
画面中的罗华几乎就坐在那天晚上冯铁霖坐的位置上,孤独地抽着烟,显得心事重重。在他斜上方的台阶顶端,坐着一个低头玩手机的年轻人,十八九岁的样子,耳朵上戴着耳钉,台阶下方,有一对小夫妻在教牙牙学语的孩子走路。
一切都和那晚一样,只不过换了个视角。
冯铁霖注意到在雷利军被害当晚,罗华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半袖衫,与交通监控拍到的凶手穿的那件一模一样。刚才在罗华家里搜查的时候,他见到了这件半袖衫,但是没有找到凶手作案时戴的棒球帽。此外,技术组比对了两组录像,发现罗华与凶手佩戴的眼镜样式也完全一致。
但是这都证明不了什么,因为第一次案发当晚,这个位置的监控探头并没有拍到郑国栋的身影,这意味着当时郑国栋一直在广场上闲逛,没有接近北边的弧形台阶。换句话说,罗华和郑国栋从来没有在同一个监控画面里出现过,这也就是排查人员这么多天始终找不到怀疑目标的原因。
与此同时,老白提取了罗华的口腔黏膜组织,与之前在翠华宾馆附近找到的烟头进行对比,发现两者的DNA分型结果并不一致。此外,罗华的手机也查过了,没有发现可疑的通话记录。
“我们发现一个现象。”
闫晓川道:“自从罗华回来后,除了下雨,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七点半之前来到龙湾广场,每次都坐在同一个地方,直到九点钟广场上的灯光熄灭了才走,中间也不与人交谈,就是一个人发呆。”
“问过他了吗?”
“问了,他的解释是对那个地方有感情,因为龙湾广场建成之前那里是个渔村,叫下马石村,是他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我刚刚查了一下,情况属实。”
龙湾广场摆冷饮摊的业主证实了两次案发当晚罗华都在她那里买过饮料,连饮料的种类都记得,是芒果汁。
业主是对姐弟,姐姐叫雷崇丽,弟弟叫雷远,不知道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单纯的巧合,她们的父亲就是六二〇连环杀人案的第二名被害人,雷利军。
雷远依然穿着一身洗得微微发白的实验中学的校服,脚上仍是那双样式过时的胶鞋,鞋帮的裂口已经补上了。在给他单独做笔录的时候,他无意中说出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他的姐姐雷崇丽似乎对罗华颇有好感,理由是雷崇丽给对方免单。
免单大约是从一个多星期前开始的,在此之前,罗华在她这里买了三四次饮料,每次点的都是芒果汁。所以从那时起,雷崇丽每天都会特意留一杯芒果汁,有时还会让雷远给对方送过去,如果哪天罗华没来龙湾广场,雷崇丽整个晚上都会闷闷不乐。
不过仅此而已,两人连最基本的交往都谈不上,因为直到今天,雷崇丽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正因如此,在她询问警方为什么调查这名顾客时,冯铁霖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没有告诉她这个人是杀害她父亲的重大嫌疑人。
“老大——”
从审讯室里出来的小张手上拿着传唤证,提醒冯铁霖:“快十二个小时了。”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传唤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除非在此期间找到新的证据对嫌疑人升级为拘留或逮捕,否则就要放人。
冯铁霖沉吟了一会儿,道:“给他打指模,然后……放人。”
说完这句话,他感觉胸臆间似乎憋了一口气,却又吐不出来,罗华说“我是无辜的”
这句话时饱含自信和嘲讽的眼神,又浮现在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