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精神损失费

  只有我一个人的夜,万籁俱寂,一万个舍不得也让我不得不选择书写着我的起诉状决定去法院起诉,婷婷这个人渣给我和我的宝宝造成的伤害是致命的,但是,对于如此巨大的伤害,我却显得无能为力,我只能祈求着法律对她进行庄严的审判。可是,这样的审判到底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我知道,这样的审判对于我和宝宝来书,起不到任何的作用,但是,我也只能这么做。

  我一边上网查询参考着和我相同际遇的案例,一边一个人坐在小书房写着我的起诉状,刚才已经写了三条,第四条应该是让婷婷这个人渣赔付我替宝宝上幼儿园以及给宝宝报了两个兴趣班的花费。这笔花费有一万多元,钱,不是我的目的,我只是想让婷婷这个女人知道应该替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这已经不是仅仅只用“错误”两个字就能够简单轻松一笔带过的事,这件事对于我和宝宝来说,是致命的,它彻底改变了我和宝宝的命运。

  怎么办?我又能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为什么老天爷要让我遇到这样万箭穿心的事?或许真的是我上辈子丧尽天良,才会换来这辈子的撕心裂肺!可是,老天爷,你可以惩罚我,你却为什么要惩罚我的宝宝呀?我多么离不开我的宝宝呀!我欲哭无泪,真的,我真的欲哭无泪。我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

  我要让婷婷这个女人赔偿我和我宝宝的精神损失费,到底赔偿多少钱的精神损失费才能够弥补给我和我的宝宝造成的无尽的伤害呀!一万?十万?一百万?一千万?一个亿?十个亿?。。。。。不!哪怕就是一万亿,也弥补不了给我和我的宝宝造成的伤害呀!我的宝宝是爸爸的无价之宝,我的宝宝怎么能用金钱来进行衡量的呢!

  我什么钱也不想要,哪怕是千亿、万亿的赔偿我也不想要,我只想要我的宝宝。但是,我的宝宝已经不是我的宝宝了,我到底该怎么办?!

  老天,求你睁开眼、开开恩。我希望老天立刻马上让婷婷这个人渣出门就被汽车撞死,我希望老天立刻马上让婷婷这个人渣得一场不治之症,并且马上就要不久于人世,我甚至期盼着婷婷这个人渣的哥哥突然打来电话,告诉我说婷婷这个人渣突然失踪了,婷婷这个人渣突然人间蒸发了。。。。。。无论哪一种情况出现,我都会一个人独自带大我的宝宝的。虽然我的宝宝不是我的宝宝,但是我依旧会一如既往地带大我的宝宝,我不要一分钱的赔偿,我不要一分钱的抚养费,我可以不顾世人肮脏鄙视的眼神,我依旧会一个人一如既往的带大我的宝宝,就像现在这样。

  我真想现在就去抓到婷婷这个人渣,我要亲手剥她的皮、抽她的筋、喝她的血、吃她的肉,我要将她碎尸万段!我要将她千刀万剐!无论用尽世间多少最残忍的刑法,也都难解我心头之恨!

  婷婷这个人渣为什么要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缺德事?为什么?为什么!人类清除计划为什么不把这些畜生清除出去?当初和婷婷这个人渣离婚时的我,甚至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被婷婷这个人渣所害,我甚至还感谢她替我生下了我的宝宝,没想到,我遭遇到的伤害比她的前夫更惨。婷婷这个人渣的前夫就是因为被她所害而死,虽然她的前夫死了,但是至少她给她的前夫生下了一个孩子。虽然婷婷这个人渣在生下孩子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并继而离婚,虽然婷婷这个人渣能够做到十几年不去见一面自己的孩子,但是,毕竟,婷婷这个人渣替这个死去的男人生下了一个孩子。

  而我,虽然性命得以苟活,但是,婷婷这个人渣给我和我的宝宝造成的伤害,比让我失去生命还要更加倍的痛苦万分!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老天爷要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惩罚我?!

  都说法律是正义力量的代名词,可是为什么法律在人们遭遇到如此万箭穿心的伤害时,却显得无能为力?!是包庇纵容罪犯?还是和罪犯肮脏一气共同对受害人再次进行无情的伤害?

  为什么我们的法律界定的精神赔偿费仅仅是区区的一万元?!十亿、百亿,甚至千亿的精神赔偿费也抚平不了给我和我的宝宝造成的精神伤害,怎么我们的法律界定的精神赔偿费仅仅只是区区一万元?

  我翻遍了几乎所有的有关于和我相同案例的精神赔偿费,无论是真实的案例,还是网上律师的解答,竟然统统都是一万元的精神赔偿费!而且一万元是精神赔偿费的最高认定金额,为什么就是法律都要包庇纵容如此恶毒肮脏的罪犯?

  一万元,就买来了我的宝宝不是我的宝宝这个残酷的事实;一万元,就可以让丧尽天良的罪犯逍遥法外!到底是谁家的法律如此无情的无视我和我的宝宝的感受?这种感受有几个人能懂?撕心裂肺?万箭穿心?肝肠寸断?欲哭无泪。。。。。。任何词汇也形容不了带给我和我的宝宝的巨大的伤害!

  望着电脑上相同的案例和同样是撕心裂肺的受到无尽伤害的受害者,望着电脑上那些狗屁律师的狗屁不通的解释,我只好主张婷婷这个人渣赔付我和我的宝宝一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不!我不愿意这样,即便全世界的法律认定都是一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费,我也要主张我个人认为合理的精神赔偿费!

  我主张的合理的精神赔偿费到底是多少?多少钱的精神赔偿费才能弥补上给我和我的宝宝造成的精神伤害?多少钱?到底是多少钱?!一万?十万?一百万?一千万?一个亿?十个亿?。。。。。不!哪怕就是一万亿,也弥补不了给我和我的宝宝造成的伤害呀!我的宝宝是爸爸的无价之宝,我的宝宝怎么能用金钱来进行衡量的呢?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到底主张多少钱的精神赔偿费才算是合理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到底主张多少钱的精神赔偿费才能弥补给我和我的宝宝造成的伤害。。。。。。

  算了,一万就一万吧。一万和十万是一样的,一万和一亿是一样的,我知道,无论我主张多少钱的精神赔偿费,也终将是永远也无法弥补给我和我的宝宝造成的伤害的。

  或许,这就是法律的无奈之举吧,面对生命,法律也显得力不从心而又无能为力!